今天是先生下葬的日子。
清晨五点,闹钟唤醒了我和女儿,赶紧起床穿衣洗漱。
前二天看天气预报有小雨,今天会下雨吗?我走到窗前,只见灰蒙蒙一片。
昨儿晚上,我已准备好了一切。临出门前,再检查一遍:墓穴证、香烛、暖墓穴的黄纸锡箔、供品、黑伞。
朋友介绍的司机六点半准时来到约定的小区三号门。
打开车门正要上车,感觉有雨点落在脸上,冷飕飕的。我心里暗暗祷告:老天爷,请不要下雨哟!
车窗玻璃上渐渐有些水滴,司机打开了刮水器。没多一会儿,雨停了,我不禁舒了一口气。
车子径直向美兰湖方向开去,去接先生的老师和师母。
“恬静……恬静……”,老师和师母站在小区门口呼唤着我。看着八十岁的老师带着师母站在寒风中,我的眼睛湿润了。
先生的老领导因为妻子刚出院,无法如约而至,但写了首悼念先生的诗,要我代他朗读。
清晨的浦东,宽阔、洁净的马路两边,偶有一、二位遛狗的人。
还没到上班高峰期,我们的车一路畅通无阻。
师母问起先生的家人,我很是悲伤。我通知了先生的弟妹,但都用种种理由说不便参加。
因为遗产,我与先生的儿子对簿公堂,他(她)们不想得罪侄子。
先生的儿子更是对父亲的后事不闻不问,心思全部放在如何多分遗产上。
一想起11月18日开庭那天他的丑陋嘴脸,心里就堵的慌,一幕幕犹如放电影。
因为从来没有关心和探望过父亲,他怕得不到或少分遗产,在法庭上,与他请的男律师一起满口的谎言,竭力狡辩。
然而,法庭重在证据。法官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你什么时候去过医院?有没有打过电话问候关心?你父亲住过几次医院?在哪个医院?
对方无言以对,却找出荒唐的理由:
“因为后妈,哦,不对,不对,应该是继母,怕继母不高兴,所以不方便关心”。
法官:
“那可以电话关心,你打过吗”?
我和我的律师相视一笑,我的律师是个文静的姑娘,她向法官陈述:
“我当事人的先生手机里至少二年没有父子通话的记录,而且没有互加过微信”。
对方急了:
“但是他常瞒着老婆到我母亲家来,我们相处得很好”。
我的律师不急不慢:
“既然相处很好,你父亲患癌症一年多,你竟然会不知道”?
对方回答不出,另换一个话题:
“我父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很明显,他怕法官说他已经得到过一次父亲的财产,影响这一次的遗产分配,所以才会急于表白。
我的律师再次陈述:
“但是离婚财产分割中提到儿子的名字,而且母子俩都没有履行协议中的约定……”。
是啊,协议中有一条,当我先生急病或有急难时,前妻和儿子要出于人道主义出手帮助。
所以我先生要求房屋未卖出前,对方将离婚时得到的50万先借给他进“重离子医院”治病。
然而,对方要先生写下最后仅有的财产遗嘱才肯履行协议承诺。先生非常气愤,怅然而去。
我们的存款因买小岛房子所剩无几,是小叔和同学的借款让先生住进了重离子医院。
面对我方律师的反驳,对方又将话题转移:
“因为死者生前做了对不起家庭的事,因为愧疚才会同意给我们大部分财产“。
我盯着对面先生的儿子看看足足有一分钟,这是亲身儿子吗?一边索要父亲的遗产,一边竭力贬低父亲。
得到法官的允许后,我发问了一句:
“请问,你的父亲做了什么对不起家庭的事情?他有什么可以愧疚的”?
我告诉对方:
“先生每次去看孙子并没有瞒我,回来总说没有吃饱。因为孙子爱吃“肯德基”,先生不喜欢吃”。
随着谎言被一个个击破,对方有点恼羞成怒:
“他瞒着你到我家,你怎么会知道”?
我更不明白了,这么融洽和谐的家庭,先生为何执意要离婚?而且宁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也放弃了。
对方律师的陈述慷慨激昂,但始终没有证据。为了赚钱,为委托方拼命找理由,我理解。
可是身为律师,应该明白没有证据的事是要被告诽谤罪的。我算开眼界了,原来律师并不是个个有原则的。
在统计遗产总价时,对方狮子大开口,硬要将我和先生的婚后房价格高于市场价。
法官立即从手机里搜索到最近的房价,提出了一个折中的价格,虽然比我原先报的价格高,但我认可了。
对方执意不予认可,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法官最后宣布,由房产估价公司估价后另行开庭……
老师和师母听了我的叙述,感慨万千,为我的先生惋惜。这么优秀的学生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儿子?
……到了墓园,太阳出来了。
我不禁又想起了先生的话:
“老天总是眷顾我老婆,只要她出门,雨天也会变晴天”。
因为浦东零星地区发现疫情,检查力度加强了许多,门卫检查了我们的健康码并测试了温度才得以放行。
从临时寄存处取出先生的骨灰盒,我亲自轻轻捧着,仿佛又嗅到了先生身上的清香味儿。
邻近冬至,墓园规定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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