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汴扬铁路的动工修建,就引起了京杭大运河各家船帮的注意,毕竟铁路的建设就有沿线各路州巨贾大商的参与,扬州方面是大粮商、大盐商、丝绸商,具体是盐商梁家,粮商袁家,丝绸商林家;徐州方面是马帮;顺德府的粮油商齐家;泗州的茶商李家。原来这些商家的货物运送都是各家船帮来运送的,铁路一旦建成,将从中分一杯羹,这就是从他们身上割肉。这些船帮也打听到了火车的运力惊人,一列货运火车的运力竟达一万七千担,现在运河上运力最大的船也只有五百八十担,一列货车的运力赶上了三十艘船的运力。所以他们都感到了巨大的危机,他们觉得火车运输要大兴,而船运要衰败下去。
现在在大运河里的船帮以扬州船帮为龙头,它所辖的河段:南到宿州沿河经过楚州,再向西到泗州,所辖的河段占运河的三分之一强。说到船帮,就是因水路运输聚集在一起的跺工、水手、纤夫所形成的组织,在这里所说的是在大运河上讨生活的一个特殊群体,它最初是应漕运而生。它和明清的漕帮相似,此时没有漕帮的说法,但也有了堂口的雏形。
大宋朝已经把各路州的地方财政处置权收回中央,于是宋初便规定每年地方的税收,除了当地合理开销必须保留的一部分之外,其余所有税收皆要上缴至中央。在运输物资的过程中,漕运这一方式成为了主要途径。
现在的淮扬苏杭都是鱼米之乡、富庶繁华之地,大宋一半以上的钱粮赋税都来自这里,所以押解国家收缴物资的船运就叫漕运,最初这些参加漕运的船都是官船,由厢军押运;自真宗后,官府多雇佣私船押运,但仍有军士押运。由于船工、水手经常受到运河沿岸税务官、闸坝槽头的刁难,更有各级官府的盘剥、压榨,所以最后一些跺工、水手、纤夫就抱成一团,形成一个互助的团体,共同抵御官府、皂吏的欺压、盘剥,主要是与官府谈判水手酬金待遇、与同行竞争工作机会。
就说这扬州船帮是由现任帮主常传明一手组织壮大的。相传他自幼家境贫寒,十三岁就闯码头,但此人天赋异于常人,颇具经商头脑,也颇有江湖豪气,二十出头就盘下了十几条船,他常感于官府的欺压和同行的欺压,就决心成立一个由众多舵工、船工、水手的组成的互助团体,他们这些人联合在一起,原本是强势的官府,也得礼让三分,不敢再造次。
最有名的一次是扬州漕运主官发运使王有道强征民船,拖欠饷银,造成多家船户血本无归、家破人亡。常传明就站出来替他们出头,于是到扬州州衙击鼓鸣冤,控告王有道,声称王有道强取豪夺、贪污受贿、盘剥欺压船工、拖欠船工饷银,要求知州惩处。由于此时民告官,就以下犯上的,就犯下忤逆之罪,先须杖责二十大板。常传明岿然不惧,以身试法,当场被打的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人事不省。最后扬州知州受理了诉状,查清王有道罪证,将他绳之以法,并发放了拖欠的饷银,安置了死难者的家属。这也为常传明带来巨大的声誉和名望,大量的船户加入了他的船帮。
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把船运的业务做到了苏杭一带,也招揽了朝廷的大量漕运生意。家有巨财以后,他将加入的船户编入名册,建立帮规,并规定了“凡投充水手者,须拜帮中一人为师。”禁止帮内船户争活抢活,自相竞争。常传明把自己的招揽的船运生意分包下去,并抽取一定的佣金,保证了帮内的船工、水手都有活干,都有饭吃。
常传明又向朝廷争取了参与漕运的资格,虽然朝廷对漕运有较严苛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比如有时不幸粮船沉没,漕粮漂失,朝廷强令包赔。若出现这种情况则“同帮公摊”,共同承担损失。参与漕运的船户都会从朝廷那里得到屯田权,每户有数百亩,多的近千亩,田和船不许转卖,船的维修、拆造都有国家津贴;船工、水手都有饷银,家里还给发月粮;还有其他的补贴和免税的待遇;而且享有携带土产、杂货、私盐贩卖的优待。正因为漕运船帮拥有相当朝廷优待政策,所以才拥有相当资产。否则漕粮漂失包赔,由“同帮公摊”就是一句空话。参与漕运的船户需三年一轮换,帮内的众人都有参与权,体现公正,所以帮内的船户都很认可、信服。
另外常传明颇懂医术,他也时时为帮众治病施药,他还在扬州的运河码头建立了一所慈善堂,供奉船家神灵,当第一年漕运结束、第二年漕运未开启时。水手就吃住在这里,后来帮众越来越多了,慈善堂就沿河修建了五十多处。这这些庵堂由“各水手每年攒出银钱,供给养赡”,当一年漕运结束,“冬日回空时,即在此内安歇,不算房钱”,还有“饭食供给余剩,即留为沿途有事讼费之需”。这些庵堂外都置有田地,一来供养看守庵堂的教徒,二来也作为水手死后的墓地。罗教信仰使漂泊途中的水手,在精神上有所寄托,其庵堂更能为水手提供实际利益,水手们自然相继加入帮会。
大运河上的舵工、水手走过了一个从漂泊无依,到抱团取暖,成为船帮的过程。一批无产者为求生存当了船工,后为了获得一点保障,就拜师入堂。在这个基础上,水手行帮之船帮脱颖而出,将水手们结集在一起,向官府索要更高的薪酬。
常传明此时已经年过五旬了,水里来雨里去,掌管扬州船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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