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西落,余晖照人。
淡黄色的阳光照在老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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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赶路行人得到足够的休息,也为了让进城的人有充沛的精神游逛水乡县,五和国特意在太行山山脚下建造了一个小集市,名为水锦。
集市不大,与稻香县前的穗宝城根本没法比,但是这里的东西都是物美价廉,童叟无欺。
水锦集市没有城墙,摊位之间也都没有地界划分,所有的一切全都靠自觉。
酆小都一路向北,从王屋马坊到水乡县的昆仑马坊,途径过江与走龙,除了在太行山脚下耽搁了半日光景,其余时间都在赶路。
他是真的在赶路。
酆小都有一身通天修为,可愚弄世人,捏造天地,可是那又如何呢?鲜有人知的他还不是要老老实实的喝着酒,卷裤腿过河,买东西时还不是要老老实实的排队。
赶了四五天路的酆小都并没有选择御风而行,大多时候都是凭借着双腿行走,但就算他收起神通,一身的修为境界在那里摆着,也要比寻常人或修道者快得多。
集市中间有一座小茶馆,茶馆共分两楼,楼下喝茶打盹,楼上吃饭睡觉。
等他停下脚步,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歇脚的地方,刚收起酒壶,准备走进茶馆时,就被一双青葱玉手给拉住了胳膊,把他拼命的向后拽。
酆小都回头,想看看谁这么不长眼,敢拦蓬莱酒馆老板的路,就看到一张通红的脸正怒视着自己,腮帮子鼓得活像一只仓鼠。
少女说道,“没看到招牌上写着‘客已满,请等候’嘛,你这个人怎么能插队呢?”
酆小都顺着少女的手指看去,确实看到一块招牌上面写着‘客已满,请等候’六个字,再回头看去,也确实看到一条长队排在自己身后,余光瞥见一位白发老人站在一旁,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少女搀扶着老太太,杀气冲冲的指着自己吼道,“后面排队去。”
酆小都不愿意与女人争吵,自知理亏,便解开腰上的酒壶,讪讪的走到队伍末尾,慢慢的喝着酒。茶馆中有人出来,队伍中有人进去,等轮到他的时候,听见站在茶馆门旁的少女嘟囔一句,“有酒还来这里喝茶。”
茶馆不大,一楼大约能坐十几个人,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小板凳,没有桌子,人与人之间有一尺宽的距离,茶馆伙计端着茶壶在客人中间游走,有时候不小心踩在客人的脚上,还要满脸堆笑的说声抱歉。
一楼深处,有一方小桌,一位及冠青年站在桌后,手拿醒目,身穿长衫,嘴里振振有词,讲的是那山野精怪,志异小说。每到休息的时候,青年的眼睛总是瞥向门口的少女,嘴角不自觉的向上张扬。
酆小都刚好坐在靠门的位置,伙计给他一个瓷碗,瓷碗擦得白亮,就是太小,装不了几口水,难怪伙计累的满头大汗,怕是还没等给这个客人倒上茶,那个客人就已经喝完了,不过茶碗虽小,但是茶水管够,只需要两文钱,就是坐在茶馆一天也没关系,不过茶馆自经营起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遇到过这种客人。
喝了几碗凉茶,酆小都百无聊赖的看向门口的少女,她有一头被布绳草草捆住的长发,一身青色水衣,脚上是一双插着几朵小花的草鞋,草鞋编织的很好看,尤其是穿在少女的脚上,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少女的脸红扑扑的,应该是被太阳晒得,可即使在骄阳下,她的皮肤依旧白褶,一头青丝熠熠生辉。其实有很多客人都是看在少女的面子上才来茶馆休息的,毕竟能够不远千里来到水乡县,谁的兜里都不差那些住客栈的银子。
酆小都盯着少女的侧脸,沉默片刻,从袖中的寸守物中拿出一个小斗笠,盖在少女的头上,被斗笠遮住视线的少女猛然一惊,向后看去,竟是那张欠揍的脸。
少女脸色一黑,将斗笠扔给酆小都,扬了扬拳头,努着嘴说道,“我可不需要你的可怜。”
酆小都无语道,“我只是不希望你这位茶馆的门神因为中暑而耽误茶馆生意,看看看看,这么多人都等着你呢。”
少女脸色一红,不知所措,伙计从门口探出头,笑道,“阿笙,既然是客人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这么大的太阳,也确实是该给你买把纸伞遮一遮。”
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阿笙也就没有再推辞,戴上斗笠,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酆小都一时看呆了,等他回过神来,自嘲的笑了笑,自己都多大年纪了,还春心不改。
接着从寸守物中取出一只小虫子,这种虫子名为‘风声’,身有四翅,喜欢与人为伴,翅膀可以卷起一阵清风,给人带去寒凉。小虫子无精打采的趴在酆小都的手上,仔细看,可以看到三双干枯的小爪子正捂着嘴巴打哈气,酆小都将虫子递到少女眼前,少女好奇的盯着昏昏欲睡的小虫子,感到很惊奇。
酆小都用手指戳着小虫子的肚子,小虫子的爪子在空中挥舞,就是不愿意起来,酆小都轻声说道,“快起来,有小姐姐...”
话还没说完,小虫子直接一个俯冲飞到阿笙面前,歪着小脑袋上下起舞,阿笙被它的可爱吸引,也学着它上下前后打量着小虫子,小虫子嗡嗡嗡的围着阿笙转圈,阿笙感叹道,“好凉快啊。它叫什么名字?”
转过头,眯眯眼青年的身影已经不见,站在那里的是穿着长衫的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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