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爷看着有趣,就揣着手杵在一旁瞧着热闹。没承想,却被路过的大汉滋了一脸血沫子。鹿爷如今可是个洁净人,好端端被人弄脏了脸,心里当然就不乐意了。斜刺里一个飞腿踹翻大汉,就压在地上捶打起来。那汉子也是个浑人,躺在地上也不去护住头面,还扬手喇了鹿爷大腿一个血口子,鹿爷吃痛发了狠,夺过那把杀猪刀就捅在了大汉的琵琶骨上。
大汉挨了刀,却咧开嘴喷着血沫子傻了吧唧的笑了。
“嘿嘿!你是鹿爷?”
“嗯!”
“跟着你能天天吃胡饼不?”
面对这狗一般低微的请求,鹿爷轻蔑的笑了!
“不行!十天吃一次”
“两天……”
“七天……”
“三天……”
“四天吃一次,不能再多了!”
“嘿嘿,行!”
“你叫个啥?”
“大狗!”
“太难听!”
……
穷人家的孩子命贱!从小只是猫三狗四的随便起个名,以示区别就好。如今鹿爷可是体面人,带人出去应酬总不能丢了脸面!为了给这两个狗腿子起个响当当的好名字,鹿爷搜肠刮肚整整想了三天。最终决定小赖子改叫“赖孑”,大狗改叫“苟达”;两个狗腿子对自己的新名字都很满意。
体面!好歹像个人名!
自此后,不论鹿爷走到哪儿身边都跟着两个狗腿子,一个是阴的让人脑壳疼的赖孑,一个是狠的让人脑壳疼的苟达,主子就是又阴又狠,让人不想要脑壳的鹿弁!
大哥许存现在是兵,鹿爷自然就不能再做贼。不过瞅准机会偶尔黑吃黑还是可以的。昨日,赖孑和苟达就带人端了个盗墓贼的老巢,揣回来一包珠宝首饰让主子过目。鹿爷挑了支漂亮的珠钗,昨晚送给了媚娘,不知道妇人要是知晓那串珠钗是从死人头上拔下来的,会不会后悔昨晚在榻上哪般痴缠?
鹿爷还相中一支丑丑的铜簪,现在还揣在身上。歪歪扭扭一支细铜棍,只是在簪头位置錾出一只鸟头,材质普通,样式也不出奇,做工更是粗鄙不堪。簪头看上去不似凤凰也不像孔雀,却有点像蔡州城头的那只老乌鸦。
鹿爷看着讨厌就搁在油灯上烧,看看烧不化就没来由的烦躁起来,拿起铜簪在自己琵琶骨上烙了个印记。
赖孑和苟达两个憨货不明就里,以为是主子发明的独门徽记,慌不迭也拿过来各自烙个丑陋的乌鸦印记在琵琶骨上。
……
日头已经偏西,江风更加冷冽,竹榻上的鹿爷终于躺不住了,心里不住咒骂着抠门鬼侯三。又忍不住有些自责,面色赤红的想着:都是成年人了怎么还会赖床?这午觉,睡得实在是太久了些!
鹿爷终于坐起身,哆哆嗦嗦从怀里掏出那支丑陋的铜簪,看着它却没来由想起了爹娘,想起了姐姐,想起了每次看见自己就会红着脸跑开的,大屁股的冯家二丫头,想起了蔡州城头的乌鸦……
要不要让赖孑和苟达逮一只乌鸦回来,尝尝到底是什么滋味?
然后,鹿弁就想到了许存……这里冷的着实不像话,不能睡了就去找大哥,有他在身旁肯定能睡个好觉!……
鹿爷今日的午觉睡的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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