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国初年。
天色微明,初春的早晨还泛着凉意,上海北外滩码头却已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扛活的、卸货的、等人的,不一而足。
上海公共租界旧闸警署探长应喜也在等人,他约莫二十多岁,眉骨高耸,眼窝深邃,一头短发稍显凌乱,衬上脸旁的络腮胡子,邋遢中带着英俊和野性。
应喜穿着警服靠坐在撑住的自行车后座上,一双皮鞋趿拉在脚上,警服扣子没系,腰间的配枪若隐若现。他的脸冲着江面,一双深邃的眸子望着远方。
他已经等了许久,似乎觉得太无聊,掏出一个牛皮纸袋,开始自娱自乐,将纸袋里一粒一粒花生杂耍似的往上抛起,再用嘴巴接住。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悠长浑厚的轮船汽笛声,等待的人们仿佛被惊醒的鸟雀见到食物,一拥而上。应喜一跃而起想冲上前去,却被花生呛到,猛咳了几声,待抬起头来,前面已经是层层人墙。
“让开让开!不想惹本探长不高兴的都给我让开!”
应喜掏出警棍,一边驱赶人群,一边奋力向前挤去,终于挤到最前头,整理了一下警服。
一艘从大不列颠开往上海的轮船即将靠岸,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不发一语地提着行李箱站在船头,他眉如墨画,身材修长,一双凤目盯着手中的照片,若有所思。但见他披着一件修身的亚麻色风衣,白衬衫的衣领上戴着一枚精致的领结,下身着一管笔挺的小脚裤,脚踩雕花布洛克皮鞋,周身散发着活色生香的英伦风尚。他不是别人,正是上海公共租界旧闸警署副署长陆祥的儿子陆何欢,而照片上模样稚嫩的男女,正是学生时代的他和恋人凌嫣。
“凌嫣,你还好吗……”
陆何欢喃喃自语,可惜回答他的只有阵阵清风。
江风拂面,吹得陆何欢一丝不乱的头发微微扬起,他眺望着上海的一山一水,重归故里,感慨万千,倏忽之间,往事浮现……
三年前,陆何欢和家人围坐在桌前吃饭。这本是陆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午餐。小小的客厅尽管称不上富丽堂皇,却也说得上别具一格。在陆何欢的记忆中,母亲林芝爱穿紫色旗袍,梳着发髻,手上戴着一只玉镯,而父亲陆祥则显得严肃古板,常年穿着一件深色长衫,戴着金丝眼镜,唇上留着八字胡。
“陆何欢,我最后说一遍,你和凌嫣的事不要再想了!”陆祥吹胡子瞪眼责怪起儿子。
“为什么?爹,我和凌嫣青梅竹马,您不能因为凌嫣家境清寒就反对我们的事。我也最后说一遍,我要娶她。”
陆祥见儿子不服管教,气急败坏,“反了你了!你信不信我打折你的腿!”
“没用的,凌嫣不会嫌弃我是瘸子。”陆何欢笃定不移。
陆祥气得将碗筷往桌上一,指着陆何欢,“你再说一遍!”
未等陆何欢作答,一向爱子心切的林芝就坐不住了,她随即也将碗筷往桌上一,训斥丈夫,“吃饭!”
陆祥瞟了一眼林芝,林芝一瞪眼,陆祥见状,老虎瞬间变病猫,乖乖拿起碗筷。
三人又恢复安静,餐桌之上,仅有碗筷杯盘无意碰撞之声。
“想娶凌嫣也行,除非你答应我去大不列颠留洋,回来我就让你娶凌嫣。”陆祥再一次打破平静的饭局,不过这回他态度颇为和缓。
陆何欢讶然,未料到父亲竟会改变心意,唯恐其临时变卦,连连点头。
“一言为定!”
这下换林芝不乐意了,她又开始训斥丈夫,“你要死啊!把儿子送那么远干吗……”
其实,不愿陆何欢出国游学的何止她一人。
北外滩码头如同忘记关掉闹铃的钟表,似乎永不停息,它欢迎着送别着天南地北的行人过客。在陆何欢最后一面的记忆中,凌嫣来到码头为他送行,她扎着一条麻花辫,穿着一身素雅的粗布旗袍,模样清秀可人。陆何欢抓着她的小手,潮潮的,好似在江水中泡过一般。如果说凌嫣的双眼中流着一汪秋水,那么陆何欢眼中含着的是坚硬的磐石。
“凌嫣,等我回来娶你。”
陆何欢的诺言淹没在一片喧嚣之中,但凌嫣听得真真切切,她微笑着点了点头,直到陆何欢转身上了客轮,她望着远去的背影,依然微笑。微风拂面,吹乱她额前的发丝,她的笑渐渐夹杂着一丝苦涩和无奈。
客轮上的陆何欢看着站在风中一动不动望着自己的凌嫣,拼命向凌嫣摆手呐喊。
“凌嫣,等我回来……”
凌嫣拼命点头,已是泪流满面。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年。
码头上此起彼伏的声响把船头的陆何欢拉回现实,他把照片重新放回贴近胸口的位置,望着缓缓靠近的码头,喃喃自语。
“凌嫣,我回来了。”
轮船靠岸放下扶梯,陆何欢随着人流下船。江水的腥味、行李的发霉味、工人的汗味混在一起,陆何欢一手拎着行李,一手捂住鼻子,举目四望,以期在人群中寻到凌嫣的踪影。
与此同时,应喜从兜里掏出一张褶皱的陆何欢的照片看了看,开始在人群中扫视。二人如同江上的一叶孤舟,飘忽不定,最后应喜寻觅的目光定格在陆何欢身上。
陆何欢正寻找凌嫣,冷不防被情绪激动的应喜来了个熊抱,他看见应喜乱糟糟的头发,赶紧捏住鼻子,拿食指戳着应喜的额头将他推开。
“臭小子!敢拿指头戳我?”应喜也戳了陆何欢的额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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