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然之间,黑方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红方两翼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竟是从容不迫地隆隆进逼。凄厉的牛角号声震山谷,两翼骑兵呼啸迎击,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地傲慢阔步,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终于,两军排山倒海般相撞了,若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弩箭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颤抖!整个山原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灭.....
万福注意到,战场之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几十个骑兵簇拥着一员大将正指指点点山下的状况,不用问为首的那人肯定就是李同。已经十八岁的李同身材瘦高,左肩斜背着一张大弓,头上没有戴冠,只别了一根长簪,输了个上耸的发髻,穿着一身白色的大氅,腰间系着条麻绦,衣饰虽不华丽,却纤尘不染,干净利落。李同背上那弓比寻常的弯弓足足长了一尺有余,通体金黄,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淡淡的玉石般的光泽,显然并非木质,万福知道这是一张特制的铁胎弓,力道非常强劲,别说开弓射箭,很少有人能够拉动它。
等到演习结束,万福扯着脖子大喊:“大哥,我来了!”然后策马向山上跑去。
那李同原本背对着万福,听到他的喊叫和马蹄声,身子微侧,转过头朝他看来。万福一见,心中不免又莫名有一些羡慕:咱哈密的边塞将士个个都是相貌粗豪、神态威猛的大汉,我这位大哥倒是一个如此俊美的人物。哎,一个男人怎会长得如此漂亮,简直比大姑娘还要好看!
但见那李同身披霞光,当风而立,人如玉,衣胜雪,爽朗清雅,潇洒出尘,身后衬以雄浑苍凉的天山山脉,越发的显得丰神俊朗,光彩照人。万福为他容色所逼,情不自禁低下头去,有些自惭形秽。李同慢步走到万福近前,一阵风吹来,把他大氅的后摆撩得老高,如同鼓起了一双翅膀。他神情严肃的看着万福,问道:“小六子,你不在哈密好好待着,帮大哥盯着点,这个时候怎么跑来了?”
万福委屈的说道:“大哥!肯定是有急事嘛。班司马有急信,看样子他在于阗遇到麻烦了。另外来了一个西方的大驼队,足足有三百多匹骆驼,为首的那人自称拉赫曼的从耶路撒冷来,他希望在哈密城南草市购地建房,开办一个属于他的商站。”万福边说边从怀中掏出班超写来的帛书,交给李同。
李同看完书信,叹了口气把书信收进怀里。然后,他唤来莫博德吩咐道:“老莫,班司马遇到麻烦了,我需要亲自跑一趟。你从玄甲骑挑选五百名武士交予我,一人三骑,明天一早随我赶往于阗,你就不要去了,帮我看好野狼谷,这里可是我们的根基。”
“喏!”莫博德有些遗憾地抱拳应喏,和万福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去草场收拢兵马了。莫博德刚走,古德信垂头丧气的走了过来,人还没到,嘴里面就大声嚷嚷:“李司马,这也忒不公平了。我的骑兵本来箭术骑术就没有这帮西域野人好,现在连武器铠甲也比不上。这样下去,只有挨打的份。”
“老古,说什么哪?不要整天抱怨。箭术,骑术不好,就要多多练习。”李同不悦的说道,“没有这些个马上基础,即使跟你们换装新式的铠甲和骑枪,上了战场也是给人送菜。新式装备迟早会要装备你们的,但是你要记住,武器先进并不是唯一的基础,最重要的还是合适的战术。重骑兵虽好,却不耐久战,你要多动动脑筋。吃了几次亏了!还没有一点长进,你还好意思抱怨?好了,今天你既然输了,就要兑现承诺,帮助玄甲骑打扫一个月的厕所。还有,最近我要出一趟远门,哈密的防务就拜托你了,你是哈密司马从事,城卫军和烽燧戎卒的训练也不能落下。”
“喏。”古德信有口难言,无可奈何地答应道。
李同安排完一切,已经已经临近黄昏。李同骑在马背上,带着万福朝谷中的城主府缓缓走去。这个月还是万福第一次来到这里,和上次来时这里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谷中的房屋更加多了,人口也越来越多。山谷里的居民以汉人工匠家庭为主,他们在这里享受着最好的待遇,住最好的房子,生活的条件和他们原来在山东时简直是天差地别。另外一部分居民就是西域的野人,他们是主要的劳动力,李同对他们不算刻薄,只要努力工作,同样能够吃饱住好,最早几批野人除了一部分精英进入玄甲骑以外,其他的人都成为了农夫。
目前野狼谷百废待兴,处处都需要人手,于是,莫博德新抓来的西域野人只能在野狼谷老人的监管下,努力的干活,总之在这里一句话,不劳动者不得食,野狼谷不养闲人。铁工坊扩大规模后,马拉耕犁的出现,让野狼谷的耕种变得简单易行,农夫将野狼谷红柳溪两岸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农场,不仅种植着大量的麦田,还有大片大片的棉花地,一切显得欣欣向荣。
目前在西域很多地方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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