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鸿一觉醒来,看见的还是那天青色的纱帐顶,她无奈地叹了一声。
都六天了,她怎么还呆在这个鬼地方?
“小姐醒了,刚好奴婢端了药来,小姐赶快喝了罢。”
说话的人是她的贴身丫环,名叫袅晴,名字起得古典,说话细风细雨,人也长得是个小有姿色的古典美女。
沈鸿坐了起来,看了看珠帘外面,她方才听到袅晴在跟一个婆子说话,不过她也没问什么,便把药拿过来先喝了。
药很苦,但沈鸿若不喝,便对不起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了。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一命呜呼,不为别的,就为了保护这个叫袅晴的丫环而生生撞在柱子上死了。
真是烈呀,倒没想到这个官家小姐娇滴滴的身子,居然有这样烈女的胆气,沈鸿不得不有些佩服,也有些可惜。
好好的一条小命,就这么丢了。
也不知这世上除了这个叫袅晴的贴身丫环会伤心之外,还有旁的人会在乎这个官小姐吗?
所以沈鸿一穿过来,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以后,即使一时难以接受这个穿越的事实,但看着这个眼中泛着盈盈泪光的可怜婢女,想想那个性情烈得让人觉得可惜的小姐,便怎么也不能拒绝去吃药了。
因为这药,还是袅晴苦苦地去哀求了梁老爷求来的,还得了梁夫人的一顿破口大骂,说她想勾引梁老爷,不安好心。
至于她,既然穿到了她的主子身体里,成了这个沈鸿的替身,虽然郁闷,但也还没想过要死。
沈鸿将药喝完了,药是很苦的,喝得还让人有些反胃,所以接过袅晴手中的手帕轻拭了一下嘴角的药汁后,沈鸿便对她说道:
“这药呀,明天就不要再煎了,我的病已经好了,不必再花费那个银子。”
袅晴听了,心里一阵难过,若不是为了她,小姐也不会撞柱子,在鬼门关里绕了一圈。
“小姐,您不用担心银子的事情,奴婢的针线活做得好,卖到外面的铺子上也能赚点钱,小姐的身体要紧,可不能落了病根子。”
沈鸿听了就是叹气,你说一个好好的官小姐,本身有钱有房的,就是因为一时信错了人,居然落到了这步田地,当真是吃了没历世事的亏,这也真是人心险恶呀。
看看袅晴那双本应是纤纤葱葱的玉手,现在上面全是被针刺得没一根手指头是好的,都是因为赶这针线活赚钱做的。
她不忍心细看,一边下床穿鞋,袅晴蹲下想帮忙,她拒绝了,一边说:
“我不是为了省钱,我是真不想喝了,这药呀,我不喝还好得快一些,是药三分毒,我本来身体就虚弱,这药让我越喝人就越消瘦。”
袅晴一怔,随即看了一眼药碗说道:“小姐是说,这药,不对劲?”
“没说它不对劲,是我头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真没必要再继续喝了,我现在呀,就应该多出去走走,外面阳光明媚,多晒晒太阳,才是对病人有好处的,你听话,不必费这个冤枉钱。”
袅晴神色一松,见小姐坚持,神色也确是好了许多,便也没说什么。
小姐平时是养尊处优的,连喝了一个月的药,也确实是难为她了。
而且大夫也确实说过,好了就不必再喝了,她只是看小姐这些天神情恹恹的,提不起一点精神来,还以为她的头还在疼呢。
沈鸿穿好了鞋,一边走一边揉了揉肩膀,这都睡了多少天了,睡得肩膀都酸疼酸疼的。
“小姐肩疼,奴婢给您揉揉吧。”
袅晴跟在身后见了,有些心事重重地说道。
沈鸿没听出来,但也不拒绝,走到外头的院子里,还真别说,占地虽不大,但古色古香的。
这梁府虽说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可是人家的宅子也是三进的,这院子里搭了蔷薇架,现在这簇粉红的蔷薇正是开得荼蘼,从打开的院门看出去,小径通幽,几株细竹掩映,倒也真是别有几分情致。
坐在院中的一张石椅上,晒着这午后的一点暖阳,袅晴的一双柔柔的手在身后替她捏了起来,手道适中,沈鸿一边享受一边感叹,这手法真是捏得一点也不比专业人士差。
“袅晴,我不记得小时候你到我身边来的情形了,你还记得你家中都有些什么人吗?”
沈鸿并不是随便问问,而是她很清楚,她总有一天,是要离了这个地方的。
穿越的那一天,表妹秦绮因为失恋买醉,拉着她大冷的冬天坐在顶楼上吹冷风喝冷啤。
她一向自诩酒量还过得去,结果那天也陪着她喝了个半醉,然后风越来越大,吹得顶楼上的铁皮都哗啦哗啦地响。
她觉得冷极了,拉着秦绮本来想下去了,结果横空来了一道闪电,“嗖”,再睁眼就成了这个时代的沈鸿了。
所以她现在是穿了,可秦绮呢,那最后的一幕,她是拉着秦绮的,闪电的光芒包围着她们两人,那秦绮也该穿了,可她穿到哪儿去了?
现在秦绮是她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不找到她,叫她怎么能安心?
“奴婢八岁就进来侍侯小姐了,家中还有双亲与两个弟弟,只是这多年都不曾回去,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形怎么样了?”袅晴说着眼圈也是泛红的。
沈鸿便转过头来问她:“那我若是放你回去,你愿意回去吗?”
袅晴听了一怔:“放奴婢回去?”
“对,你看你年纪也到婚配的时候了,我一向处于深闺,实在是不知道该把你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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