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阿贵若不是一时大意,觉得他完全没有反杀他的可能,现在自己也不会找到机会反杀对方。
因此,还是多学几种武学,这样自己在面对高手时就会更从容。
人去楼空,路飞觉得是时候该离开的了,于是他拿起了剑。
虽然自己是正当防卫,可毕竟是杀人犯,如果不收拾好恐怕会有麻烦。
对于张志华,他敢说,即使知道阿贵是他杀的,对方也不敢乱说。
假如张志华敢说阿贵是他路飞所杀,那警察一定会问阿贵为何与路飞一起来这里,难道阿贵不是他的护卫吗?难不成张志华还敢告诉警察是他让阿贵过来杀人的?
因此,张志华非但不会说,反而会悄悄的将此事了结,甚至让阿贵人间蒸发。
当然,前提是张志华知道阿贵已经死了,马上过来收尸。
否则,这件事一定会被隐藏起来。
路飞才懒得理会张志华如何处理后事,第一时间离开垃圾场,准备回家好好休息。
左手前臂骨骨折,不好好休息怎么行?
想要看一下自己的手前臂骨头,路飞惊呆了,自己刚被打断的骨头竟然自行愈合!此刻,除了一丝隐隐作痛外,那根骨头好像没有受伤似的!
“好神奇!”
再一次,路飞狂喜,但想起来也觉得正常。
即使是被刺心脏也能活过来,骨头断了能接起来有什么问题呢?他觉得只要自己不会被秒杀,即使再受重创,也能很快自愈啊!这样,自己就会变成一个打不死的小强了!
是不是?呵呵!
在阿贵离开后,张志华一直心神不宁,想给阿贵打电话,但不敢打,怕打扰阿贵。
如果是在阿贵与路飞搏杀的紧要关头,此时打来电话岂不是分心?但是时间过得太久,久到让一直对阿贵很有信心的张志华第一次产生了疑虑:“不行,我要打电话给他!”
正当张志华决定给阿贵打电话时,电话铃响了:“喂,张志华先生?请去警察局一趟。”
“警察局?”
张志华眼皮跳了一下,“什么事?”
“认尸!”
北市郊警署的停尸房里,张志华确认躺在那里的就是他的私人保镖阿贵,心中一阵莫名的疼痛。
原来,他也是会心痛的。
阿贵跟随他二十多年,见证了他的成长,也为他背负了一切阴影。
阿贵从来没有过一句怨言,就是因为当初他为一贫如洗的阿贵好好地埋葬了他的妈妈。
想过阿贵可能会死,会死在强大的仇家手中,他想过很多可能,却想不到阿贵竟死在他认为最不可能死的任务中!这位跟了自己二十多年的老兄连句遗言都没说就这么死了,这让张志华怎能不难过?
“他。”
张志华亲自为阿贵合上眼睛,盖上白布,说:“同志,请把尸体带到火化的地方,好吗?”
“好的。”警方说,“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李贵先生今天会出现在北郊区这座废弃的垃圾场,李先生,你知道吗?”
“他跟我说出去办事去了,我也不知道去做什么,我也没有问,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张志华冷冷地说,“如果警察同志还要问我,他有没有和谁打架,没有,他不会有仇人。”
即使有仇人存在,那也是我的仇人。
“我现在可以带他走吗?”
“是的,李先生,你可以把这个人带走。”那个警察很有礼貌地说。
在云海市,张志华的正面形象很好,曾被评为“云海市十佳企业家”,“云海市慈善大使”,不知底细的人都认为这人非常富有、很有社会责任感。
只有圈内的人和警察局的一部分人才知道,这个家伙其实是个披着人皮的恶狼。
假如张志华是一头恶狼,那么阿贵无疑是他最好的狼爪。
而现在,他的狼爪被割断了,这让他怎么可能不感到伤心呢?尸体被送回了阿贵的住处——一间不足90平米的小套房,他对钱几乎没有概念,也不贪图享受,因此住的地方很平淡。
所以他做任何事都是为了回报张志华的恩情。
张天师、张大钱、塔子、李学民都来了,看见阿贵的尸体,大家都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
张大钱更是连连摇头:“老爸,路飞这家伙决不会杀了阿贵,他连打塔都不行啊!”
“你们别说话了。”
张志华的心情很不好,“塔,你看看阿贵究竟怎么死的。”
塔仔细地看了看阿贵的尸体,脸色极其凝重:“李先生,阿贵哥身上没有什么伤痕,他身上只有一处伤痕,就是他身上的致命伤。被人用内劲震碎了他的喉骨,甚至切断了气管和食管!杀人的是个内力高强的人,力量绝对超过阿贵哥。”
张大钱忍不住插话道:“为什么不能是暗算呢?”
“不可能。”
塔说,“正面进攻,一击致命,利落利落。”
“内劲高手,一击而死!”
张志华眼中寒光一闪,“看起来,不找到阿贵的师父还不能杀死这个家伙啊!”
“路飞这么厉害?”
张大钱满脸疑惑,“不可能啊,前两天他还差点被塔打死……”
“不该是他,他也就是比黄先生强一点。”
黄雄被路飞打伤的消息还没有对外公布,但张志华能知道一点都不奇怪,毕竟他们云海市的几个大人物经常会相互“关注”,“云海市能如此从容杀掉阿贵的明面上只有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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