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庸俗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精彩的开头,结尾却总是落俗。
“不提她,喝酒。”江长明端起酒杯,灌了一口。他害怕自己再次掉进一个乏味的故事里。
“不提她,喝酒。”驼驼响应道。
两个人就着腌制的沙葱,一盘沙米粉,喝光了一瓶腾格里。驼驼还要喝,江长明说:“好了,男人伤感时不能多喝,喝多会耍酒疯。”
“谁说我伤感,她走了我就伤感?”驼驼涨红着脸争辩道。他硬是咬开了第二瓶。喝酒最过瘾的方式就是拿牙咬酒瓶。江长明尝试过,的确跟斯文的方式感觉不同。江长明只好陪他喝。
人是一种很怪的动物,江长明至今不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人跟人相识是种缘,相知更是缘,没有道理分什么类和群,如果硬要分,只能凭感应。感应这东西很怪,常常弄得人说不出什么道理却又觉它就是道理。
江长明有很多像驼驼这样的朋友,就是在沙漠,他也能跟羊倌六根聊得来。
驼驼不胜酒力,很快就喝高了,他抓住江长明的手说:“你把我抛在这,却跑到美国去,安的什么心?”
江长明笑笑:“这不是回来了吗?”
“回来?你决定回来了?”
江长明灌下一杯酒,招呼服务员把驼驼搀过去。驼驼愤怒地说:“你小瞧我,做学问我不如你,喝酒你能胜得了我?”
服务员过来搀他,驼驼一把打开:“都给我滚,用不着可怜我!”说完倒在轮椅上。
这晚江长明很迟才离开,他不想回家,夜晚的家总让他害怕,这是白洋离开后他才感觉到的。没有白洋的家不像家,夜晚把远比沙漠更空旷更凄凉的绝望抛给他,江长明必须借助酒吧来逃避它。
摇摇晃晃走出酒吧时,江长明知道自己醉了,他冲横溢着浪漫爱情和廉价sè_qíng的滨河路吼:“我没醉!”这一嗓子很有驼驼的味道。
江长明伸手拦车,猛看见疾驶而过的奥迪车里坐着沙沙,开车的竟然是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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