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月这一大胆推测的灵感,还来源于另外一场巧遇。他从西山回来的数日之后,因姜帆一事去询问信诚,恰巧看到仇慧敏也在信诚家里。她那天又给凌信诚带来了她亲手煲制的一罐好汤,据说滋阴的同时还能补阳。周月来前她已在凌家逗留有时,见有生客来访便怏怏告辞。在她告辞前凌信诚为她和周月二人互相做了简单介绍,他向周月介绍仇慧敏时,用了“以前的朋友”这样一个含混的称谓。
周月很敏感,他能从那罐好汤和仇慧敏脸上缠绵多情的笑容当中,看出她的别有用心。对凌信诚这样年轻的钻石王老五来说,每个女人的笑容都容易让人生疑。仇慧敏与凌信诚告辞的笑容在周月后来形成那个推测的时候,被一再援引。也出于同样原因,周月并没把这个仅仅是推测的推测,与信诚交流。
为了证实这个推测,周月后来托了在工商局工作的一位熟人,经他介绍,周月到主管的工商所核查了西山正觉寺养性斋餐厅工商注册登记的内容。从注册登记的文件上可以看出,整个餐厅注册资本三十万元,钱志富除了担任经理职务之外,也是股东之一。他占股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说,他在这家餐厅投资了十四万七千元人民币。而另一位占股百分之五十一的大股东,则理所当然地挂了法人代表的名,在那纸工商执照的法人代表的字样下,赫然写着“仇慧敏”三个字。
从工商所回到单位后的第二天,也是一个刚刚上班的星期一,他不顾科里的头头有多忙,硬把科长拉到一边去,说了他暗自为优优调查的事。王科长马上严肃地说:正好,你不找我也得找你呢。人家分局的同志今天一早就来了电话,说你有好几次去骚扰他们的一位证人,人家证人到分局投诉你了,分局的同志很有意见。这是人家负责办的案子,你不能从旁乱插手的!
周月不服地说:这案子的侦查工作早就结了,我再怎么调查也谈不上插手他们工作呀。分局的人在法庭上说他们调查了那家汽车修理中心,证实优优那天确实在那儿买过防冻液了,我这次也去问了人家,人家说这种事只能查销售账目,账上确实记载了那天出售过防冻液,但没记载几点钟,更没记载购货人,更记不清那人是男的是女的。这种防冻液他们那里差不多天天都有售,你说这样的证据算什么?还有钱志富说丁优进去买防冻液,他把车子停在门口了,可我到现场看了看,门口根本停不了车。来买东西的车子都是停在院里的,那个院子特别大。还有钱志富的网吧关门后,他已经一贫如洗了,他从哪儿一下子搞到了十四万七,投资了那么大的一个养性斋!还有……
王科长听到一半就点头把周月打断了,他建议道:既然你认为这个案子有疑点,你应该去找分局的同志当面谈一下。这案子他们一直经手办,全面情况肯定更清楚。你怀疑什么应该去跟他们谈,到底有没有问题要由人家来判断。咱们办的案子人家事后乱调查乱发言,咱们也会有意见。
周月一下卡了壳,科长的建议很善意,也符合组织原则的,周月似乎没有理由不接受,没有说词能反驳。他看着科长主动热情地帮他打电话,找了分局的那位他认识的吴队长。吴队长在电话里的态度听上去还不错,表示欢迎周月过去谈。王科长挂了电话对周月说:你看,人家吴队长是那么老资格的刑警了,比我资格还老呢,人家态度很谦虚,很诚恳,你可以过去和他们谈一谈。你只把你了解的情况告诉他们就可以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迫人家去接受,好多事你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案子要不要重新调查是人家决定的事,你听见没有!
周月低头没吭声,没说听见没听见。下午他按照科长的旨意到分局去,见到了那位吴队长。吴队长听完他的看法,留了他写的调查材料,答应认真研究研究,还答应有了想法会及时找他。
周月谈完看法,交了材料,回到处里,不知为什么心里一下空了,那一阵上班不免有些垂头丧气,少言寡语。王科长看在眼里,没有批评,但周月有一次听到他悄悄打电话问过那位老吴,问他周月提供的那些情况到底有无价值……
两周之后,分局来了电话,请周月过去一趟,说关于优优的案子,需要“一起研究研究”。
王科长准假,周月按时按点地去了。
那天研究下来的结果让周月十分失望。但他不能否认那次会议开得非常正规,正规得几乎让人无可挑剔。不仅此案当时的承办人员全部参加,连检察院两位主管的检察官也大驾光临。会上的讨论相当激烈,周月不能否认,激烈之外也不乏认真和诚恳。几种不同的观点互相交锋,分局内也有部分刑警支持周月的怀疑,但大多数人认为当时这案子办得还比较扎实,在前前后后多次反复的调查中,并未发现具备作案条件的其他人。从各方面汇集而来的证据基本上合法可靠,互相印证,疑点指向,惊人一致。至于本案证人及当事人之间后来合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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