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的创作是个为时日久的过程。在动笔之初,首先要列好行文纲要,把情节发展的基本脉络写下来,以免在隔日续写时出现情节偏离主线的情况。大纲是模糊的,具体到正文中,还有更多的问题等在前面,随时考验作者的写作功力。以目前主流商业小说为例,我在这里总结几条新手容易犯的错误——
一:文中元素的统一
之前说过,小说家的任务是‘合丛残小语’。对于一个功力深厚的作者来说,这种基础中的基础自然谈不上什么难度,各种桥段信手拈来随意搭配,无不得心应手;而对于一个刚入门的作者来说,则常会将一些于全文基调不协调的元素也一并归纳到文中。这样一来,就会造成阅读上的障碍,使得全文大大失色。
例如要写一部以西方中世纪社会为背景的小说,可作者却没有回避东方的姓氏名讳习惯,这样的文字又怎能得到读者的认可呢?怪味豆不是谁都能吃得下去的。这里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姓名,包括语言习惯地域命名习惯以及众角色的意识形态……等等,都必须符合设定的时代背景特色才行。这就要求作者在创作之处应广泛地收集资料,在做到基本了解之后才可以动笔;如果是借用了古代东方社会背景的小说,那么在行文时就要注意回避一些舶来语和新兴词,否则难登大雅之堂。常有古体仙侠小说的主角大谈‘能量’,又或在对话中掺杂了西方翻译体的句式,我想象不到这种作者的编辑同志在阅稿时会是个什么脸色。
这是个必须要注意的问题,即便是开着‘外挂’的穿越文也一样。一旦处理不好出于不同时代背景的元素,那么,待大浪淘沙之后,暮然回首,你写的东西已被淘汰深埋,作品也就此失去了位列小说类文体经典行列的机会。
二:视角的统一
ⅰ在以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创作的时候,可借助主角之口直抒己见,又可大段地进行心理描写而不显突兀。这点是优势所在。然而这类创作毕竟视角狭隘,在进行长篇小说这种篇幅超过10万字以上的小说时,第一人称并不适用。市场上比较卖座的《邪气凛然》《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就是很好的例子,两部原本不错的作品都因为视角混乱的问题出现了瑕疵,可见其难度之大。在我的印象里,完美地以第一人称视角行文的小说多以15万字以内,常见于国外翻译过来的作品,再就是一些杂志增刊所偏爱的中长篇作品。
使用第一人称时,书中配角的话只能通过‘我’转述,而配角的心理活动也只能借‘我’的脑袋进行‘猜测’。
ⅱ用第三人称进行创作,虽然少了使用第一人称时的那种‘直抒胸臆’的畅快,但可凭借类如‘上帝视角’的优势来布局,通过对比反衬来突出主角丰满人物形象。第三人称视角在描写主配角行为上不存在障碍,还可以无视空间距离转换场景;在心里活动的描写上要注意活动主体。我引用一个新人曾出现过的错误——
一边用手摸了摸自己挺着的肚子,不边摇着自己的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思前想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这里的这个‘自己’就不应该存在。在以第三人称角度进行心理活动的描写时,除非笔下的人物在心中拿自己与其他人对比,否则通常要省略句子的主语。即便是出现了,也不能是‘自己’二字,而应该是‘我’。改一下再
用手摸了摸肚子,摇了摇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心下奇怪: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而在出现主语之后,则通常要把心理活动的部分加上引号——
用手摸了摸肚子,摇了摇还有些微微发晕的脑袋,牛满心下奇怪:“在家挑粪挑得好好的,我怎么会来到这鬼地方?”
使用第三人称创作时,除了一些无法与人交流的特定场景之外,塑造人物时不宜进行太多的心理活动描写。如果要写主角自言自语的情景,最好要设定一个能让人信服的前提,比如说心感震撼,抑或告祭亡人,否则会让人感觉你塑造的人物是个神经病,从而失去代入感。即便是自言自语了,也不要大段大段地写。
能做到这点,基本上就能比较合理地进行第三人称创作了。
两种不同人称的视角也是不同的,虽有交叉的部分,却不可混用。刚入门的同行们尤其要注意这点。
三:行文风格的统一
大体以理解为对‘句式风格’的贯彻。这点和第一条‘文中元素的统一’有交叉部分,但又不尽然。例如有些作者在前一段用‘调皮’的翻译体句式来烘托气氛,可在后一段却又变成了‘深沉’文言文式的叙述,读者又怎么会对这样的文章买账?试想一下,若是熊耀华在自己的书里插入了一部分查良镛式的段子,那‘古龙’这个笔名还能位列武侠宗师么?像句式长度标点用法遣词习惯……等等,都要达成一致形成统一的风格,这样才能成书。
行文风格的统一是必须的,新人们要注意。
四:对角色塑造的立意的贯彻
例如要塑造一个洞彻世事沉默寡言的人物,那么就要让他从头到尾都惜言如金,把描述的重点放到他的行为和针对不同事物产生的心理活动上去。如果不能贯彻这点,忽地把他写成了一个浅嫩轻浮的话涝,那这本书就失败了。
这条准则还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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