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的城墙比当初的雒县还要高大不少,除了刘备入驻此间这大半年来的不断修缮之外,更因新野本就是荆州北部的第一道屏障重地,自然城高墙厚,不可轻拔。
城门城头处能看到许多军士,戒备森严。
与当初雒县的军卒相比,刘备麾下这些兵卒明显要更精锐得多,非但确实与民无犯,且少有看到那种黄皮寡瘦、营养不良的家伙,大多都十分壮实。
在乱世,这是相当不易了,估计就是曹丞相手下的兵也没这素质。
不得不说刘备其实搞内政还是蛮有一手的,当初在徐州时就曾干得不错,到了新野更是如此,荷包里有钱,又从不克扣军饷,好不容易赚点外快还惦记着赶紧给大家加个餐收买下人心,麾下士卒自然是个个都强壮又精神。
与新野外官道上的萧条不同,进入新野城之后,在那宽阔坚实的城墙后,保护着的是一方繁华。
进出城的人虽少,但街上的人群仍旧川流不息,市集上热闹非凡。
林书航在市集里逛了几圈,却寻不见刘备,又去新野县衙,却见县衙大门紧闭,问之,附近的商贩说道:“听说曹操要派大军来打新野,刘皇叔这两日都没开衙,想是在军营吧。”
“军营在何处?”
“县衙背后那条街走到底,转右看到一片集市,就在那集市旁边,你去一见便知。”
林书航依言而去,只见那果然有一片小集市,却不似外面大街的集市那么繁华,多是些小商小贩又或兜售自家蔬菜的,倒更像是一个古代的农贸市场。
而这市场旁边则就是大片的空地校场,成排的土屋平房。
林书航在雒县时就管理过这时代的军营,知道这正是军营的布局,刚过来就看到有不少军卒在此间采买,校场上还有阵阵操练声不绝于耳。
既然找到了地方,那就只剩忽悠了,林书航本是想直接去军营中求见,毕竟时间宝贵,但若是如此毛遂自荐,未免又显得轻贱了些,不符合这时代‘高人’的性格,那未必真能见得到刘备。
正沉吟间,突听前方市集里,有人笑着说道:“皇叔放心,所需之物一应俱全,待我清点完毕,晚上就亲手送到军营里去!”
林书航抬头朝那边一看,只见是个卖炭火的店铺,那老板满脸堆笑的陪着一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那男子年约四旬,身长七尺,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且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穿着虽算朴素,可言行举止间却自有一股凛然贵气,且此刻虽是面对一商贾之辈,脸上却是敦厚微笑,礼仪有加,拱手道:“有劳了。”
天生贵像,又被称之为皇叔,这身份就已经呼之欲出。
且其身后还跟着一个英姿勃发的白袍将军,左手按剑、右手立枪,顾盼间虎目神曦,似乎是感觉到了林书航的目光,那白袍将军一眼扫过来时,那双眸子灼烈得仿佛能瞬间就穿透林书航的五脏六腑。
林书航心中猛然一肃。
这可并不是什么小说里玄之又玄的眼藏宇宙、虚幻之说。
那种目光的穿透感和灼烧感,是其气血极其强盛之兆,这至少也是搬血境,而且还得是搬血境极高层的境界,至少八九阶,甚至有可能超越搬血境之上……
强,太强了!
如此强盛的肉身修为,这就是所谓的肉身成圣?
坦白说,林书航在模拟器里呆的时间,前前后后算起来也有小一年之多了。
其间战过胡狼、征过王莽,宰过小鬼、屠过马相,包括这次遇到于吉的徒弟,乃至于力战被四象灵阵增幅过后的魔尸,也全都是一战而下。
自认为自己也已经算是一方高手了,模拟器亲封的三千人敌,即便遇到古代的猛将,恐怕也不过如此,心中还曾有过要与关二爷过过招的想法。
可此时此刻,看到这白袍将军,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自己这身修为,放在三国时代估计也就只是个普通猛将,别说什么五虎上将了,就算遇到潘凤邢道荣那档次,也未必弄得过……
不用多想,那大耳朵的必是刘备无疑,而这白袍将军,只怕十有八九便是赵云。
此时既已被赵云盯上,若是藏着掖着反而惹人怀疑。
赶鸭子上架也只能立刻上了。
林书航所幸哈哈一声大笑,脑中回忆着当初徐庶诓刘备时的台词,‘天地反覆兮,火欲殂;大厦将崩兮,一木难扶,山谷有贤兮,欲投明主,明主求贤兮,却不知吾’。
坦白说,这话要放在半年前,刘备是能入耳的。
一来这首歌词立意高、视野阔,虽有点空叹其志,但毕竟符合刘备当时郁郁不得志的心态。
二来那时的刘备刚在水镜先生处得知了卧龙凤雏道号,日思夜想,误以为徐庶是这二人之一。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时的刘备在新野并无任何危险,所以能有胆子去试用徐庶,此后才会在长达半年的时间中被徐庶的才学折服,把新野的军事大权彻底交付与他。
可现在呢,曹仁大军已尽樊城,攻击新野已经近在眼前,当下新野即将面临的战事才是刘备心中所念所想,哪有空去感慨什么悲风秋月与不得志?
何况他从水镜先生处听闻的卧龙凤雏之事已经过去半年之久,却一直不得消息,怕是已经淡忘了许多,又还怎会被这首长歌再度吸引?
所以现在真要照着念出来,恐怕只会博来刘备一笑,叹一声‘狂士’而已。
还好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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