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釜沉思片刻,向族内长辈微微弯腰,然后看下脚下趴着的两男一女,眼角流下了两滴眼泪。
“先父先母尚在时,看汝等受黄巾之乱,由荆州流入,无家可归,才收入家中,如今有九年之久……
我读《春秋》,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
尔等欺瞒主人,是为恶。今我继承族田,却未能发现并阻止,即是长恶之举,我亦有责任!
如此,杖责尔等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归还所敛之财,且永生不得再入我家,尔等可服?”
佃客除过不能买卖外,和奴仆没太大的区别。此等欺主之罪,刘釜身为主人,没有将之杖毙,已是大大的仁慈了。
“小郎君宽厚大义,服气,服气,是我等有眼无珠,财迷心窍,辜负了主人的信任,该打!”
地上三人连连磕头,自晓得见好就收。如此欺主之举,就算被打的残废,也总比打死要强些。
而于旁侧,无论是看热闹的刘家凹人,亦是刘氏族人,无不对刘釜的胸襟颔首称赞。
此为大丈夫所为也!
刘釜刘季安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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