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个商贩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城市管理者意图纠正商贩违反城市管理条例的事宜,那么商贩只要告知商贩行业协会就可以了,一切事宜由城市管理者与商贩行业协会协调解决就行了,因为这两个协会同等接受政府牵制,力量均等,而个体商贩则是弱者,个体商贩根本无法与城市管理者对等抗衡。
无法与对方形成对等抗衡的一切手段措施皆属于不对等的压制手段,是错误的方法措施,含有原始压迫性思维。对于智慧的现代人类而言,如果仍旧使用不对等的手段压制或打击无法与自己对等抗衡的弱势方,这是简单、粗暴、野蛮、不文明的行为,属于原始的理性方法,已经不适宜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这种行为就是不可取用的思想方法与思维方式。只有对等地给予双方对应的权利,才是真正化解现实矛盾的正确的思想方法与手段措施。
如果城市管理者出动十人的管理队伍针对一个小商贩使施纠正措施,这就是不对等的手段措施,在人类进入高度文明进步的现代社会里,仍然使用原始理性的思维方法来解决问题,就属于非文明的行为手段。
但是如果你用第三方概念设置小商贩行业协会,让小商贩行业协会出面协调,就可以避免激起商贩们在不对等情况下出现的反抗意识。
如果城市管理者出动十人的管理队伍,而商贩行业协会也同样出动十人的商贩协会人员,形成对等的力量,避免商贩们正面与城市管理者直接接触。
同样道理,如果让城市管理者与小商贩行业协会形成对等的力量,反而不会引发冲突,因为小商贩行业协会是以第三方观念设立的机构,小商贩行业协会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的,商贩行业协会人员的到来即可平衡城市管理者的强势,也会自我规范小商贩的违规行为,如果真的出现城市管理者与小商贩行业协会的正面冲突,政府的警察部队则会以第三方概念的身份一手托管两家,平息两家的纠纷,纠正两者的错误行为,平息事端,让城市管理更加顺畅,高效,安全。
这样做也就避免了城管与商贩的直接接触,这就是第三方概念的可用之处。
说真话中国在思想方法上真的需要创新,同时选择接受现有的更加合理的思想方法。言归正传,这一天常厉坚就没出这个小院,中午外面餐馆送的,饭菜摆了满满的一桌子,下午继续鏖战,战的常厉坚丢盔弃甲,两眼发直,两腿发软跪地求饶才算罢休。
从此这常厉坚算是坐上了刘莉家也不知道是多少把的交椅了,反正刘莉家的这张床常厉坚是随时可上了,只要闲着随时都能睡在上面。
不过来了你掏银子,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人家刘莉的意思很明确,一不准备与你过半世今生,二不准备做你的小三小四,日毴捣棒槌一场一清,完事各奔东西,各回各家,各吃各妈,两不相干。这种思想很符合“分于三”的思想方法,凡事都有清晰明确的界线,有明确的方法,事先设置边界,提前设置防范风险的预案,有止蚀心理预期,这种人在世上活的最明白,也最清醒,多数都是富裕人士,女人也不例外,就说这刘莉,人家从不为钱发愁,手头常有余庆之资。
要说这刘莉为啥就干了这行当了呢?也是为了应对时局的一种新型措施,啥办法呢?你生活在这个现实社会里,现如今官家规则就是如此,可是你又要吃饭穿衣,弄啥不得花钱呢?也是生活所迫,有的人说了,你咋不找个正经营生哩,又要问了,啥是正经营生哩?当官是正经营生吧,可是当官的贪赃枉法逮起来的比比皆是,当官也有不正经的。生意场上无所谓正经营生,只有制度管制不管制之分。
其实人有三大基本权力,就是生的权力,存的权力与死的权力。
其中房屋居住权就包括在存的权力中,房屋居住权是保障一个人存在世界上的基本权力,所以一个人的居住权必须得到保障,那么谁来保障民众居住权呢?当然是官僚机构了,官僚机构有保护一个人居住权不受侵犯的责任,也就是说官方是民众门户的警卫,门户是民众居住权的具体体现,所以这个门户在居民不同意打开的情况下,任何人或机构都不能擅自打开,其中也包括警察与政府官员。如果政府官员或警察擅自强行进入民宅,你同样是超越了法律界限,属于侵权行为,这是一个国家成立的初衷,这是人民最基本的人权。
在一个国家里,任何人都无权随意践踏民众的居住权,这是人类社会组成国家最基本的正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都不能用怀疑之类的托词善闯民宅,即便是他在房间内做了苟且之事,除非法律赋予你搜查的权力,否则你只有当好民众门户的警卫,这是你的职责,因为民众才是供养你们的纳税人。
言归正传,从这一天开始,常厉坚再也忘不掉这个女人了,原来这女人有一套绝活,凡是男人经历过之后,再也忘不掉了,想忘掉,容易,除非你死了,临死之前你还想着这套仙女驾鹤下天山的法术哩。
正是:
仙女驾鹤下天山,
不尽情意不归还。
遥池水深三千尺,
冰肌玉骨已万年。(【520dus.com 书呆网】。)
喜欢天济色盈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