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绯觉得浑身的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因为失重,她能轻易的摸到手旁的血珠。
突然,从云朵的阴影里窜出一个身影像黑色的闪电划破寂静的天空。
一对同样灰暗的翅膀接起坠落中的苏绯。
血花溅满了他的黑色斗篷。
“苏绯――!”
这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让在场的人不由得抖了抖,心肝颤了颤。
李斯特听到敏感的名字,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直直的看着苍白的身影,久久的没有反应。
啊,竟然是绯绡?
苏绯因为失血而惨白的嘴唇抖了抖。
绯色,红色,鲜红的颜色,最讨厌的颜色.......现在,绯绡的斗篷上溅满了血,就像一块真正的绯绡一样,鲜红的绸缎。
绯绡着急的直掉眼泪,明明,明明不该这样子的。
这一百年来,他一直盼望着苏绯能变成真正的血族,一半是因为犸门殿下的嘱托,一半是因为自己的私心。
可是苏绯每夜醒来,只会记得自己刚刚死的时候的情景,之前的所有,就像不曾在她的脑海中存在过一样,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抽屉里,全然都是白色的裙子,因为每天的宴会,她只喜欢白色。
最近几年,她体内的圣水明显多了起来,在黑暗的古堡里显得越加突出和耀眼,他就快瞒不住了。
李斯特公爵说,如果想让她彻底的变成血族,就要通过神引,将她从名册中剔除,这样神就会把光芒收回,让她永堕地狱。
他信了,因为,因为永远都忘不了那个夏日花园的夜晚,晚风,暗香,轻轻浮动。
苏绯独自坐在花园里的秋千上,那是她醒过来后的第一晚。
那时候,她的记忆还没有那么混乱。
“嘿,你的头发很红,像是绸缎。”
他那时刚刚夜猎回来,指甲尖尖上还在往下滴血。
一路走来,像是所罗河边沿途的曼珠沙华。
他是这样回话的:“你好小姐。”
“我叫苏绯,你呢?”
“我?绯绡可好?”
他只不过是个伯爵,要是在亲王身边,度过那样的无穷无尽的无聊长夜,倒也不错,不是么。
他们跳了一整晚的舞,只是后来,她病得越来越严重,只是后来,她嫁给了李斯特公爵。
绯绡捂着苏绯的胸口,汩汩流淌的血流缓缓的停了下来,已经没有,没有救了。
他心里一片荒凉,寸草不生。
远处愣住半宿的李斯特艰难的,看着面无表情的哈尼雅:“什么?这!是!什!么!你说!”
“低等的蝼蚁,不配与吾交谈。”
哈尼雅挥动羽翼,掀起一阵狂风。
“我早就说过了,她不是你要的人,只是你愚昧不信而已。”
就算之前灵魂是颠倒的,只需要真正的死亡,死神就能轻而易举的将他们复原。
“哈尼雅,救救她。”
苏雪泪眼朦胧的看着苏绯瘫软在绯绡的怀里,了无生气。
“你又不认识她,为什么。”
苏雪疑惑的看着远处的身影,是啊,为什么......罡风从天空的深处席卷而来,卷开了遮天盖地的乌云。
重重的层峦叠嶂后,金碧辉煌的神门出现在不远方。
绯绡一回头,金光像是潮水般涌来,将他们两个淹没在天空。
要是能这样与你一同离去,那也不错。
他们闭上了眼睛。
饥饿是最好的调味,孤独是最强的催眠,疯狂找一双唇,能够当我酒杯。
舞池里的狂颠,是我宿命制约。
six威廉古堡又是灯火辉煌的不眠之夜。
今天公爵邀请了很多人,因为公爵小姐今天六百大寿,终于成年了。
相比很多年前,这里不但不显得老旧,反倒是更加繁华了。
周围的农田租给了佃户,而公爵也不再过问世事。
当然,公爵不是人。
酒会自然不会缺酒,血宴也从来不会缺少鲜亮的颜色。
“你这件裙子,我是很喜欢呢。”
“呵,这可是巴黎时装周上的稀品。你穿的也超级搭你呢。”
“过奖过奖,咱么呀怎么都比不上人家公爵小姐。”
“哎,可不是么,亲王就留了这么个宝贝,公爵大人还不宠上天。”
“还有那长老们,可都宠的不得了。”
“你不知道,慈母多败儿,这小姐,多半成不了大气候。”
“呵呵.....”
“公爵大人好。”
“公爵大人好。”
充满文艺复兴气息的楼梯上,缓缓走下一对璧人。
当然,用在这里并不是很恰当,毕竟他们是父女。
洁白的晚装,洁白的西装,让他们的周身似乎缠绕了一丝神圣的味道。
但,在这里的血族都知道,只不过是因为小公主喜欢白色而已。
她身上的纯正黑色气息,可是让所有在场的血族都魂牵梦萦。
来自魔族的小公主。
母亲是魔界王子犸门手下的一员大将,也是掌权血族的十二亲王之一。
外公是血族长老院首领。
父亲原本是亲王身边的侍从,后来在与黄道十二宫首领哈尼雅一战中存活,得到了犸门的提拔,成为了公爵。
据说因为她的母亲在那一战中牺牲,所以她被犸门收为了魔界公主。
但是仍然交予公爵抚养。
“苏绯,准备好了么?”
少女冷冷的泛着白眼看着手足无措的白衣男人,从容的把手放在了他结实的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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