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撄。
黎璃在阅读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剧痛重创来换取……”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
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恋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地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偿。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地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地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地交往则集体说不。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碰到,这么有缘一定是上帝要我们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语气像吟诵赞美诗,只差没加上“阿门”了。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他揉着胸口哈哈笑,一边大声嚷嚷“youe(你伤害了我)”。黎璃也笑,顺便再赏他一脚。汪晓峰是个好人,能让她轻松,但她对他没感觉。
感觉是种玄妙的东西,黎璃只对裴尚轩牵肠挂肚,只担心他过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说不上他究竟哪里好,可能仅仅是感觉对了。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头发,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左耳还戴着银色耳钉,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试,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你来了啊。”他的语气漫不经心。
黎璃更生气了,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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