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马头杀猪般惨叫了一下,栽倒在地板上,口吐白沫。
“哎!”我叹了口气,“何必呢,何必生气呢,气死了谁知道?”
看那蓝色的东西,原来是登天靴。这王八蛋还没有进行过认主程序,有点不好使唤。
对付此类有孽根性的宝贝,不能*之过急,于是我用最温柔的声音说道:“哇哦,靴子,你干的太漂亮了!我好高兴哦,我们来亲热亲热,来。”
登天靴也不客气,哗地飞到我脸上,对我进行狂风骤雨般的热吻,肥鬼残留的脚气钻进我的鼻孔,双脚发软,喉咙堵截,脸部肌肉抽搐……
“好啦,乖乖,咱们合作―过刀山!”我右臂一振,剑指指向刀林。靴子猛地跳了起来,掉头就飞,我脚步微动,移动到了它前面,伸出双臂揽住了它,苦苦哀求:“我上有老下有小,还有老婆没有找;打完工还要创业,创业不成家破人亡。现在好不容易可以英雄救美,你还不成全我吗?啊啊啊啊……”
泪水流出我的眼眶,滴在登天靴上,登天靴慢慢安静下来,轻轻地抚摸我。我的演技第二次奏效,这让我想起了台湾的那些影帝,哪一个可以演的比我还无耻呢?
本着佛祖的旨意,菩萨的心肠,我不得不说,地球的星探太没有眼光了,那什么张什么玉,标准的街头女,演小丑一流,竟被称为性感女神,哎,地球人审美观严重失调,内分泌更加失调,如果让我来当星探的话,我一定广挑美女,以减少观众们的视疲劳……
咿呀,什么东西这么臭?我的视焦恢复到登天靴上,他奶奶的,又在亲我了……
我费力的把它从我脸上掰开,再套在脚上,叫道:“登天靴,上升,前进!”
靴子底部的动力装置喷出两条淡红色的火焰,载着我慢慢腾向空中,马头的声音忽然响起:“那样没用,必须踩着刀子,一步步走上去。”
“嗯?”我奇怪马头的生命力怎会如此顽强,回头看他一眼,他已奄奄一息,犹如一只刚刚被阉割了的种马,正拼命地喘者气。
俗语有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自身难保,没理由敢来忽悠我。我权衡再三,决定照他的话去做,不过这事还得跟登天靴商量商量,脑中有道灵光闪过,我说:“这登天靴虽然跟天扯上了关系,但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我打赌它绝不敢碰着刀尖,然后一步步走上去,对不对,马面兄弟?”
“啊。”马头不知我在对他说话,神思涣散,随便答应了一声,登天靴气恼无比,抖擞了两下,勇敢的落在第一把刀的刀尖上,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任何低等思维生物都禁不起外界简单的刺激,出乎我意料的是,它的质量的确是不太好,一股钻心的疼痛从脚心沿着神经网络蔓延到大腿、背脊、以至身上所有的重要部位,我不敢停留得太久,舞动着双臂,朝刀山顶部快速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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