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天雷昨晚便已经到了,之所以现在才动手,主要因为黑夜对血.info
血族占了天时,自然打不过。不过现在,胜负实在不太好说,因为三人之中有个忠叔,不知是何等修为。
迟天狼还没到,但血族已经发现了孔天雷三人,林岳现在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林岳只能架起鹰击,藏身掩体之中纵览全局。
血族发现有人打劫商队,立即拔出兵刃,以防守阵型应敌。
林曦走在最前面,孔天雷和忠叔一左一右把她护在中间。距离二十米,林曦停下来,手中宝剑一指:“货留下,本小姐今天心情好,滚蛋不杀。”
那血爵士全不把林曦放在眼里,上下打量忠叔。忠叔微微一笑,那血爵士瞬间头皮发炸:“撤!”
这些血族,竟连抵抗之心都没有?
不过,这并不出林曦的意料,等血族离开俩两百米,连忙上前查看货物。
车上装的全是半米见方的木箱,和平时运送矿石一般无二。
每辆车八口箱子,分两层,用绳索固定。林曦刚接近那货物,忠叔抬眼北望:“五小姐,小心。”
说着,身子瞬间在原地消失,下一刻,拽着林曦胳膊,半点不迟疑,急速后退。
等忠叔退回来,维尔斯也到了,若忠叔再晚片刻,林曦必要落入维尔斯之手。
维尔斯来早了,看到孔天雷和林曦,失望之色一闪而逝。不过,当他看到忠叔时,眼底有一抹疑惑。那是不确定的神色。
修为到忠叔这种境界,无一例外都是人族的大人物,就像是维尔斯这样,可忠叔的任务是保护面前这两个人族青年,如此分析,让维尔斯那一抹失望之色消失,转而变的雀跃欲试起来。
他渴望战斗!
维尔斯在打量忠叔,忠叔同样在打量着维尔斯,这位血族伯爵的出现,让他知道,自己等人已经落入了血族陷阱之中。
不过他并不惊慌,因为血族的低阶战士和维尔斯加一起,也拦不住他,他有把握把孔天雷和林曦安全带走。
维尔斯嘴角勾起笑容,看的出,他很开心:“没想到,本想一网捞些小鱼,没想到来了一头白鲨。不过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
维尔斯说着,身子拔地而起而起,笔直冲向忠叔。维尔斯速度太快,冲到一半路程才拔剑,剑尖暗红色的光芒吞吐,竟发出刺耳尖啸。
忠叔早已经准备万全,剑出如龙,疾风骤雨瞬间迎上维尔斯。
忠叔用这一招疾风骤雨与林岳使用还不相同,没有多余剑影,只有手中剑,乳白色的剑芒犹如实质。
叮!
这响声犹如水晶棒敲击水杯,两把剑剑尖相对,相距十多公分,谁都无法再进半分。
黑暗与黎明相互交错,音爆之声不绝于耳。
轰!
一声巨响,剑芒同时碎裂,气浪将附近地面炸出直径数十米的大坑。草皮飞溅,尘烟四起。
俩人剑尖一触即分,这一招竟是战了个平手。
维尔斯再度挥剑攻击,忠叔亦是寸招不让,俩人速度越来越快,也是越打越高,不多时,已经距离地面百米。
上空不时传来的巨响,让人能够感觉到战斗何等的激烈。
那些血族本就没有走远,在维尔斯到来时,他们便折返回来。
孔天雷和林曦对视一眼,俩人对一百多低等级血族,全然不惧。
数量永远无法弥补等级的差距!
孔天雷手中兵器一柄赤铜萱花斧,全长足足两米,斧柄全由赤铜打造,上面一条浮雕青龙与灵力阵列完美融合。
斧刃闪着寒芒,这么一把斧子,少说也有三四百斤,在孔天雷手中,竟犹如玩具一般,舞起来密不透风。
有血族士兵绕到孔天雷背后,趁他不注意,一刀劈在孔天雷后背。
刀刃和孔天雷身体接触,竟然发出“铛”的一生闷响。
就见孔天雷身上泛起一阵黄色的涟漪,这一刀,竟然没破开孔天雷的防御。孔天雷回头,铜铃大的眼珠子一瞪,倒转斧柄,一斧劈下。
这斧子也是锋利,将那血族士兵一分为二,如此猛将,勇不可当。
林曦所用,全是“太乙”剑法,剑走轻灵,杀伤力虽然不大,但也没有血族能够近身。
这里毕竟是血族腹地,如此缠斗下去,与血族有利,必须要速战速决。
然而,就算是要杀一百头猪,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何况是血族战士?
就在激斗正酣时,东南方向传来一声巨响,片刻后,响声连成一片,林岳心中了然,是血族触发了昨夜埋下的手雷。
林岳依旧躲在掩体里,现在不能出去,好的狙击手,好的猎人,最应该具备的便是耐心。在最需要的时候,打出那一枪,因为很多战斗,只有一枪机会!
上空的战斗依旧继续着,从俩人都没有使用领域之力便可以看的出来,维尔斯和忠叔都有没拼命的打算,若不然,战斗早就结束了。
正此时,南方数百米外一颗红色信号弹升空,至百米高空炸响,声传四野。
信号弹一响,东、西、南三面足足上千雇佣兵同时出现。
数千人族,血族只有一百,经过孔天雷和林曦俩人斩杀,此时也只剩下了五六十,佣兵一到,战斗立马平息,一百多血族,半个不剩。
孔天雷迎上天狼佣兵团副团长雷虎,简短交谈,相互认识。
有佣兵去打开车上箱子,箱子开启,所有佣兵皆是一愣,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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