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线可接第九十三章)
温渟幼时即知四哥温渊不是他的亲哥,按照真正的辈分来说,他应该称呼温渊作表哥。
虽然他与温渊毫无血缘关系,但在三个哥哥中,他最敬重的就是温渊。在他的印象中,温渊斯文正派,不像大哥温山贪婪、二哥温峙狡诈,颇有文人君子的风骨。
因着对温渊的好感,温渟对他唯一的女儿温慕卿也颇有印象。
自他记事开始,温慕卿便被温渟带到了b市和国外教养,很少回来浦淞。
他们虽不相熟,但温渟听说,温慕卿曾在老宅养过一段时间,家里的老佣人有次说漏了嘴,原来他小时候惯喜欢跟在温慕卿身后,叽叽喳喳和她吵得不停。但是母亲常思宜对她全无好感,据说三岁那年,温慕卿曾经哄骗他喝下一瓶牛奶,差点导致他过敏夭折。
他毫无印象,也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对温慕卿不以为意。
他们这段关系的转折源于温慕卿十五岁那年,她回国参加浙北周家老爷子的寿宴,在温宅小住了一段时间。
他被老爷子罚跪祠堂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只记得是一个狡黠少女,俏生生的,水灵灵的,顶着黄玉兰花一样的遮阳帽,有些似他幼时养过的一只长尾玄凤鹦鹉,毛色嫩黄,颊边两点腮红,头顶竖起来一根呆毛。那只鹦鹉每天精神得很,最爱吃黑米燕麦和南瓜子,但性子太野,眼珠子里透着狡猾的性情,一不留神就要飞走。
他知道温慕卿是故意帮他唤走了那个看守他的佣人,那天他从祠堂溜出来后,径直去了浦淞郊外的一处马场。
马场是温思俭在他十二岁生日时送他的礼物,价值千万。马场由附近的五星酒店代为运营,温渟有自己的私人马场范围,只需要和酒店经理说一声,便有人替他清场。
他有一匹养了三年的爱马,名为“矩”,是冷灰色的奥尔洛夫,体型结实,鹤颈宽背,臀桥比例完美,跑跃起来矫健灵活,是一匹难得的上乘温血马。
矩已经和温渟培养出足够的默契,它能辨认出人的脚步声,只要温渟进入马房,矩会兴奋甩尾向主人展示自己油亮的皮毛。
一旦温渟喊它的名字,矩会垂下灵活的脑袋,轻贴他的脸庞。温渟常常亲自替矩料理它的鬃毛,擦洗它的脸颊,梳理它背上的毛发,除了温渟,只有马场常驻的护理师能靠近矩。
但是,当温渟今天甫一进入马房时,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少女背影。
少女正在投喂那匹不会随便与外人亲近的奥尔洛夫温血马,听见他的脚步声,她比矩还要快地做出反应。
微棕的马尾随着她的转头一扬一落,在空中划出一道肆意的弧度。
黑色头盔挡住她的额头,只露出一双明亮的圆眸,深色的紧身骑马服完美包裹住她的身材,显露出一段姣好的身材曲线,她踩着高筒马靴,在水泥地上轻巧地转了一个方向,微侧着身面对他。
她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站在门口的温渟,仿佛是他闯入了她的领地。
“你怎么在这?”
两人同时出声问。
“这是你的马?”
“这是我的马。”
两人又同时开口。
温慕卿转头观察那匹奥尔洛夫的反应,见它对温渟的进入没有排斥,心中了然他的身份。
她只好讪讪地退到一旁,放下手中的食材包,拍了拍手,向矩遗憾道:“真可惜,有人阻止了你的愉快进食。”
矩仿佛能听懂她的话,有些不快,外耳向后倒,低低喷气,像一个发泄情绪的幼崽。
温渟好笑地看着她和矩对话,而矩今天十分反常,倒是对他爱答不理,却对温慕卿很亲昵。
马场经理很快赶来,看见温渟神情不悦,连忙道歉:“不好意思,五爷,是我们的疏忽,底下的人不懂事,把这位小姐带错了地方。”
经理接到温渟要来马场的消息后,马上命人将私人马场的闲杂人员清空,但领温慕卿进来的人是新来的员工,他听说这位小姐是温家来的,以为她就是私人马场的主人,自作主张将她带进来,好巧不巧,温慕卿正好看上了这匹俊朗优雅的奥尔洛夫。
听见经理称呼温渟作“五爷”,温慕卿扑哧一声笑出来,惹来温渟一阵眼风。
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少年,装什么成熟,温慕卿在心里乐了。
经理为了讨好温慕卿,友好地劝她去公共跑马场,理由是环境安全舒适,还有专门的教练可以替她牵引缰绳,完全将她看作是一个初来体验骑马的娇小姐。
温渟瞥他一眼,认定他好没眼色,只要注意到温慕卿身上的装备,便能知道她是马场的常客。
温慕卿对经理笑了笑,温和地开口婉拒:“我想野骑,不跑圈。”
经理露出为难的神情,朝温渟的方向看去,温渟冷冷地看着他,最后将视线移到温慕卿脸上,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算是同意她在自己的私人森林内野骑。
说完,他便牵着矩出了马房。
待温慕卿兴致勃勃地挑好一匹奶油色的帕洛米诺时,温渟已经骑着矩不见踪影了。
等温慕卿再次撞见温渟时,已是两个小时后。
矩一向温顺,但它显然还因为那半袋没有吃到口的食材包闷闷不乐,而温渟更是因为矩对待温慕卿亲近而恼怒。一人一马各有心事,配合起来并不默契,跑到一处低矮坑洼时,矩失控冲向坡道,将温渟摔了下来,幸好他跌滚在柔软潮湿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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