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棠拎着那只处理好的野鸡进了厨房,不多时,里面传来诱人的香味。
她在灶里放入柴禾,热了锅,然后从锅边的瓦罐里找到了油。
意识清醒也有大半年了,江小棠发现,杨氏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葱姜蒜这种基本调味香料都不知道,为了省油,连炒菜都舍不得,平日里不管是菜还是肉,都用白水煮了,搁点盐就算一盘菜。
肉倒是经常吃,江小棠听杨氏嘟囔过,这个世界的肉并不贵,反而是一些菜,贵得离谱。好像是因为,在修士看来,普通动物的肉杂质极多,不利修行。凡人当然不讲究,但像江少乐这样修道的就很讲究了,很多时候,家里做了肉,他只喝点汤。
吃不起灵兽啊,要是包含灵气,肉就比菜好了。
刮了点白白的动物油,在锅底抹了一圈,放入剥好拍碎的蒜和野葱段,略炒了炒,香味立刻传出厨房。
杨氏在外面闻到,忍不住用力嗅了嗅。这香味微微呛鼻,却格外引人食欲。
江小棠舀了一大瓢清水,倒入锅中,放入洗干净的整只野鸡,加大柴火。
很快,锅里的水开了。她抽了柴,转为小火,然后回到锅台,将浮出来的血沫撇掉。
家中穷困,找不到其他材料,只能这么清炖。
这边野鸡炖着,江小棠洗干净灶台上的另一个锅,量了米,放下去煮。
香味越来越浓。
杨氏在外面闻得心不在焉,有点坐不住了。
她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心想,这丫头,居然还有这样的手艺,还真是小瞧她了。
小半个时辰过去,饭做好了,野鸡也炖得差不多了。
江小棠从菜篓子里捡出之前采的小蘑菇,洗干净扔到鸡汤里。
小煮一会儿,蘑菇很快煮烂,搁上盐,野鸡汤就好了。
江小棠找出家中最大的空瓦罐,将野鸡汤盛了进去。
最后将其他野菜简单地炒了炒,端上桌。
杨氏的眼睛不自觉地往这边看过来,野鸡汤实在太香了,葱蒜的香味呛鼻,却引人食欲。
江小棠还在刷锅,江少乐回来了。
闻到家中的香味,他奇怪地推开院门:“娘……”
见他伸长脖子左看右看,杨氏没好气地说:“你妹妹在呢,看什么看!”
江少乐心中一松,走到他娘身边,接过她的木锤,想要帮忙。
杨氏推了他一把:“这种活不用你干,省得弄脏了衣服,先去洗洗,你爹回来就吃饭。”
江少乐答应一声,没有坚持。
杨氏一向不让他干这种粗活,单看外表,他与这个家格格不入。衣衫整洁,皮肤白皙,虽然瘦却不弱,一双手光洁修整,只有握笔留下的茧子。
江小棠洗好了锅,从厨房出来,看到江少乐,唤道:“哥哥。”
江少乐应了一声。
清醒之后,江小棠一直傻傻的,跟他也不怎么亲近。
不多时,江诚也回来了。
男人家不讲究,他在院中用井水冲了冲,洗刷一下,一家人坐下来吃饭。
蘑菇野鸡汤的香味早就引得其他人食指大动,江诚看着那一锅澄清微黄的野鸡汤,咽了咽口水:“今天打了野鸡?怎么这么香?”
杨氏一边摆着碗筷,一边冷淡地道:“今天的菜都是你侄女做的。”
“是吗?”江诚惊喜地看向江小棠,“好了?”
江小棠低低地说:“嗯,谢谢大伯。家里负担重,伯母很忙,我帮着干点活。”
江诚露出憨厚的笑:“你身体虚,也别勉强,要是再病了……”
话没说完,被杨氏狠狠地瞪了一眼:“怎么?担心我虐待你的宝贝侄女?”
“不是这个意思,”江诚讪笑道,“我这不是……”
“反正在你们爷俩心里,我就是个坏人!”杨氏给他们盛好了饭,重重地坐了下来。
江少乐道:“娘,你别生气,我们知道你的脾气,嘴上不客气,其实心里软着呢!”
儿子的话让杨氏转嗔为喜,伸手戳了戳他的额头:“得了吧!要是这会儿你妹妹不在,指不定你会说什么话!”
江少乐嘿嘿地笑,他并不是个擅长甜言蜜语的人。
说着,杨氏又发起愁来:“唉,这下半年的束脩,可怎么凑啊……”
学院的束脩半年一交,离下半年只有两个月了,可杨氏手里,只有少少的几颗灵珠。
书院的束脩,要用灵珠或者灵石,凡人用的银子是不收的。
江小棠了解到,像杨氏这样,辛苦地捣汁,一天也才半颗灵珠,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活干的。江诚赚得多一些,一般能赚一颗灵珠。
一百颗灵珠换一枚灵石,书院最低等的走读束脩,半年两枚灵石。换句话说,他们必须赚够两百颗灵珠,才能让江少乐继续上书院。
可一般情况下,江诚每天都有活干,将那些收入全部攒起来,才能攒够束脩。就算现在江小棠能帮着干点活,杨氏多赚一点,两个月的时间,也攒不够两百颗灵珠。
江诚和江少乐也跟着发愁。
江小棠偷偷瞧了他们几眼,琢磨着自己能干点什么。
虽然想不起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慢慢适应了现在的身体,也该帮点忙了,明天想想自己能干什么吧,好歹帮着赚点钱。
“吃饭吃饭!”一家人跟着犯愁也不是个事,杨氏说。
暂时将这件事搁下,大家端起碗筷。
杨氏照例帮江少乐单独盛了碗汤,撇掉鸡油。鸡汤黄澄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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