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下午发的那章被屏蔽了,修改重发一下,看过的兄弟跳过这章即可~)
收到法院传票的这一百零八位好汉,分布在全国各地,最远的在黑省冰市,与龙城的直线距离接近两千公里!
而最近的就在龙城本市。
这些人里年纪最大的一个已经年过花甲,而最小的还在上初中,尚未成年。
就是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请律师。
一百零八名被告,如果每人再请一个律师,好家伙,那要是开庭了,场面怕不是堪比梁山好汉征讨方腊。
不过法院应该会从中协调,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人数过多场面会极其混乱不说,法院也没那么大的审判庭啊。
对此,罗大状给出了他的猜测。
同案有多名被告时,他们是可以请同一个律师进行共同辩护的,这并不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所禁制的利益冲突行为。
不过由于这些被告来自五湖四海,相互之间并无交集,当地法院多半会从中协调,为其安排统一的法律援助律师。
除此之外,这一百零八名被告,也不太可能全部出庭,可能会推举几名代表。
……
全璟律师事务所内。
“陈法官,你是说,有一个案子想让我来当援助律师?”张伟打着电话。
电话那头的陈法官,正是前两次审理案件的法官,陈忠汉!
陈忠汉说道:“是的,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比较特殊,被告人数稍微有点多,而且情况复杂。”
“张律师,你是龙城最好的刑辩律师之一,从业多年,经验丰富,所以我才专程推荐你来为这起案子提供法律援助。”
“虽然法律援助没有报酬,但这个案子必然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可以让你进一步打响知名度,好处还是不少的。”
张伟沉吟片刻,答应了下来:“好,陈法官,我同意了。”
“哈哈,我就知道你会同意,回头我把相关材料发给你。你准备一下,五天后开庭。”
“好,再见。”
两人结束了通话。
广义的法律援助律师,既包括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也包括社会律师因接受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某一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律师。
当然,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无偿的,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这在《律师援助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
张伟便属于第二种。
他之所有会接受这个指派,除了有一些打响知名度的想法之外,也是想借此转转运。
最近接连两个案子,都碰到猪队友。
张伟实在是有点身心俱疲。
法律援助律师,也算是做公益,就当为自己积攒积攒运气,正好也散散心,放松放松。
更何况,他对陈忠汉所说的“比较特殊,情况复杂”也非常感兴趣。
这时,
“叮~”
邮箱提示音响起。
张伟打开邮件,查看附件。
顿时愣住了。
原告:姜白。
原告律师:罗飞!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
不过作为一个专业律师,张伟很快便收拾心情,重燃斗志。
“罗老师,你果然是我宿命中的劲敌!”
“你确实很强,但是,我也不弱。”
“这一次,我们来一场堂堂正正的对决吧!”
张伟开始仔细查看材料。
被告:李红,杜湘湘,涂翠花……等一百零八人。
法院发来的材料中,不仅有原告被告双方的信息,还有案件详情,以及相关证据。
证据早已固定。
所以,像李红那种心慌之下删除文章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极。
哪怕公安机关还没有进行证据固定,这东西也不是你想删就能删的。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而且公安机关也完全可以联系围脖官方调取后台数据。
删除围脖非但不能抹除痕迹,反而有“毁灭证据”的嫌疑……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里面,李红或许不是最蠢的,但她一定是面临刑期最严重的。
她的围脖账号粉丝量一百五十万,而那条围脖,截止取证的时候,点赞数38459,评论和转发量均接近2w。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李红这段诽谤信息的传播量极为之广,影响也是除开纯狱风三姐妹之外最大的。
如无意外,估摸着封顶刑期是没跑了。
除了李红之外,还有几位勇士的发言,也获得了点赞1w的成就。
点赞最少的一个,刚好500赞,正好踩进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里面。
但姜白也没放过它。
施暴者,在写下那番言论的时候,本就是携带着浓浓的恶意的。
不管造成的影响是大是小,都掩盖不了这个事实。
也就是诽谤罪有明确而量化的立案标准,否则姜白愿意倾尽家财,把那些躲在网络背后指点江山,重拳出击的蟑螂们,全都送进去!
张伟单独建了个excel进行统计。
在这个过程中,他把那些文章,评论全都看了一遍。
着实被狠狠的震撼了一把。
张伟自诩从事律师行业以来,也算经历过风吹雨打,日晒雷劈,不说百毒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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