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吗?”他这样想着,同时这也是他第一次有了自我的思考与认知,不必再遵从本能与心的指示。
这一片树林不知多大,虽然看不到太阳,没法确定具体的时间,但现在温度很低,应该早已入冬,我这身衣物也很单薄,必须尽早找到人迹。不然再加上没有吃食,我可能挨不过两天。
随着思绪的回归,他开始考虑到眼下的处境。
镇上寒风依旧在吹,带走了他为数不多的体温,他的思绪也被带回了当下。
没人知道他从那时,经历了多少而来到这里。他也不想再回忆,同时他这一副样子在如今这还算太平的年头,虽是有的,但却也少见,哪怕父母双亡的可怜孩子,也还是有邻里亲戚代为照顾一二,就算只是温饱。却也不至于流浪街头。
而他,镇上的乡亲瞧了,长得很是俊秀,倒也不至于找不到一个可以收留的人家,大家都暗暗猜测起来。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应该不是周围镇上的孩子,更不可能是本镇上的。因为周围几镇左右都不离几十里地,若真有谁家遭逢大难,便早就传开了。
更何况,这几镇上的消息,是绝不可能避开镇南落福胡同的马婶,和镇西陶土巷李嫂的。平时哪家哪户的秘事笑谈,都只能是她们平日里无事可做的谈资。
而此时,两位也都在,各自也都是眼中透着诧异和新奇,想来也是不知这孩子的来历。人们还是打量着他。看他这身形,面颊上的稚气,大概是八九十来岁的样子。
也许要更大上一些,因为他脸上病态的苍白显示,他必然是长期饥困,不得温饱,本是长身体的岁数,却长此饥饿,所以年龄比看上去的要大上一些,也是正常。
就在大家都在暗暗猜测时,人群中一个头发已是稀疏花白,上了年纪的婆婆。身上一件深靛色棉袄,很宽大厚实,想来里面应是夹了足量的棉花。
虽有些缝补,但却是干净得很。下身一件深青色棉裤,鞋子则是黑色。细看那鞋,想来做这双鞋的人手艺不错。
鞋面与鞋底的接线很是平整,后跟也没有多余的线头,想必穿上会十分舒服,反正他是这般想的。
她面上褶皱很多,但却并不显丑,有些下方的脸上带着些富态,平添了几分祥和。此刻左手端着碗白粥,上面还冒着些热气。
现已过了中午饭时很久了,看天色已是申时,想来是刚刚稍热了一下这才端了过来。右臂蜷在腹前,上面还搭了件灰色棉袄。看着很新,不像是穿过的,而大小似是刚好与他合身。
她慢慢挤开人群朝他走来,步子很缓,像是有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像是怕粥洒了可惜,不过还是不一会儿就到了他的面前。
这时,人群也注意到了这位模样已是七旬老太太。“哎,是你落福胡同的那个张老太太不,马婶?”那开口的汉子说完便看向人群中的马婶,似是询问,又或是让她讲上几句。
人们的目光也随着那汉子纷纷落在了马婶身上,而马婶似乎也注意到了大家的眼色,于是故意清了下嗓子,加了声叹息。
“唉,是张太太,我们胡同靠里倒数第三家那个。本来和和睦睦的一家人,转眼就是只剩下一个老太了,造孽啊!”
只说了这一句,她便不再言语,过了一会儿,等到大家都有些不耐了,她也吊足了大家伙的胃口,得意的刚想再度开口。
哪成想另一个年轻一些声音有些尖锐的妇女声,响了起来。“谁说不是啊,老太丈夫死的早,孤儿寡母的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靠着一手针线手艺替大家做鞋过活。
也是乡亲们帮衬,看她一个外姓人不容易,不过好歹有个儿子,根在这儿。所以常让她帮忙做鞋创些营收。
唉,好不容易孩子大了,也讨了门不错的亲事。听说还是城里来的哩!好像是叫什么费城,还生了个娃儿,带把!有个十来岁和那孩子一般大。
都怪老天爷,当时儿媳想家省亲,老太因腿脚不便,就没一块儿去。入了秋去的,也是左右这个日子便要回来的。可能天冷了些,他们一家三口就抄了些近路,离了官道。
哪曾想挺太平的日子,怎么就碰上了恶徒!听说找着的时候,头都离了家,三口人一个都没剩,这贼老天爷!挺好的一家人...唉!”
她的声音像是刻意小了些,不愿让老人家听见,揭了伤疤,戳了痛处。只是最后一句声音大了些,有些讨不公的意味。
那马婶听见是李嫂插了话,脸色不太好看。不过讲的是人家门里的不幸,她也就没有抢过话茬的意思了。直到李嫂讲完,她才悻悻的接了句。
“你们说张老太把这孩子收养了,不是挺不错的?当个小孙儿,陪着说说话,解解闷。说句不中听的,几年后,也有个人送终不是?
老太人也不错,给不了这孩子好的,但温饱,住处不成问题吧。至少不用再遭这么个罪了不是?”
这话声音不小,好些人都听见了,而这时张老太也走到了他面前。“小娃子,喝点白粥吧,暖暖身子。”他没有犹豫,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一口气喝完,连碗壁上粘着的米粒也是用力吸进了嘴里。喝完,他把碗递给了老太,就这样直直的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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