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大赵国梁和他爱人邹静也在家,热情亲切的欢迎田宓儿来住。田宓儿这孩子漂亮聪明,有礼貌还尊敬老人,让人打心眼里喜欢。自己的孙子赵浩铮今年回来上初中,有这么个高材生小婶在,学习肯定能提高。
来之前方怡就跟他们通过话了,说田宓儿喜静,邹静就给她安排到二楼靠里的房间。虽然不是最大的房间,可朝向好,还有单独卫生间,窗户对着家里的老桑树,下面就是公公种的菜园子。屋子里的床单被褥都是崭新的,洗漱用品也是一新,邹静还给她买了几套首都现下年轻女孩最流行的新衣服。
田宓儿真心感谢,觉得自己何其幸运,能重来一回,体会与前世万全不同的幸福。
晚餐她也露了一手,做了两个菜,老爷子想她的手艺。赵老爷子也是上下三新,上身是绸子的盘扣汗衫,□是抖擞裤子,脚上穿的是田宓儿纳的千层布鞋。
老爷子坐在木椅上,声音洪亮:“凉快!这才叫衣服呢,商场买的那些就跟层皮一样,糊在身上,大夏天的热死了,还板的人浑身不自在。”
赵浩铮年纪小,说话也直,说:“夏天短袖短裤,就爷爷非要穿得跟过冬一样,当然热了!”
刚说完,赵浩铮脑袋上就挨了一记,找老爷子粗声粗气的骂道:“你知道个屁!我要是穿成袒胸露背那样,还不成了老妖精了!小孩丫子啥也不懂,你要是也穿过汗衫,就知道穿什么也不如它舒服清凉了。”
赵国梁小的时候穿过,点头说是:“汗衫穿着是比现在的衣服舒服,没想到小田还有这个手艺!不错,贤妻良母!方毅有福气!”
晚上的时候给田野的宿舍打了电话,明天去看看他,顺便逛逛学校熟悉熟悉。赵家知道田宓儿有个哥哥也在北大,比田宓儿早一年,虽然没她的成绩好,可能上北大的孩子本就出色。老爷子让她晚上带田野回来吃个饭,大家都是近亲,田野还孤身一人在首都,得多照应照应才是。
田宓儿当然觉得好,上次来老爷子就说过,可她知道哥哥的性子,有点文人的清高。不过多认识点人对他没有坏处,现在自己又来了,估计他也没那么大的排斥了。
田野还是那副黑瘦的样子,不过不再是沉默寡言,说到专业也是侃侃而谈,多了份自信和从容。
晚上赵国梁和邹静在房间里说话:“田家这俩孩子都不错,都很出色,以后让浩铮多和小田接触接触。英雄不问出处,你资本家小姐的那套孤世清高现在不好使了!”
邹静瞪他一眼,把热毛巾递给他擦脸,好笑的说:“这俩孩子我也喜欢,我又哪让你看不惯了?!根正苗红的革命英雄!”
“你那么些讲究就是给人上眼药呢!他们从小在农村长大,你饭前饭后的令子和小细节那些的讲究,不是让人尴尬呢么。”
“我这就是习惯性的,几十年都这么过来的,真不是故意的,以后注意还不行么!”
记得刚嫁进来的时候确实和家里人有点摩擦,她从小接受的就是英式教育,并不是要凸显什么,只是习惯使然。后来两个小叔子成家搬了出去,老爷子也不是事多的人,家里也就按着她的习惯来了。现在田宓儿住进来了,真得注意注意,别不经意的给人受了委屈,倒时候可真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
不过田宓儿这孩子知礼,明天和她好好聊聊,她也一定能理解的。田宓儿听后也乐了,还希望邹静能在这方面多指点她一下,邹静是老资本家的大小姐,从小接受的就是最严厉的礼仪训练,要是能学上一些,就能让她受益匪浅了。
虽然她有幸从头再来,又有了超前几十年的记忆,可这也是弊端,前世轻浮的习性,总会不经意的流露出来。她只能通过不断的充实自己,努力让书卷和文雅慢慢去取代那种轻慢的态度。若是还能学些礼仪,规范下她的身姿,更能压下她那种不经意的随意散漫。
邹静没想到田宓儿这么通情达理,要不是知道她的事情,准得以为是谁家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呢。邹静这辈子又没女儿,娶的儿媳妇也是那种根正苗红的军人后代,思想固执死板,跟家里那些臭男人是一路的,她的那些小资情调生活情趣根本就无人理解无人欣赏。
邹静浪漫、追求生活品味、物质和精神享受,田宓儿又是重活一次的人,审美和品味都有独特的见解,俩人越说越投机,反倒不像两辈人,倒跟谈得来的好朋友似的。
赵方毅在这住了两天,就赶着去驻地报道了,他去的是新部队,还不知道联系方式,这一别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再见。赵方毅看她和家里人处的来,心放的更宽,到了新部队,打算大展一番拳脚。
“田宓看我这盘沙拉配色怎么样?!”邹静吃穿都挺讲究,可跟粗鄙老爷们生活了几十年也有点讲究不起来了,难得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她骨子里的小资产阶级情结又冒了出来。昨天和田宓儿去逛街,在西餐厅里吃了顿简餐,回来俩人看外国杂志,打算晚上做西餐。她把珍藏里几十年的英式骨瓷餐具,和纯银的烛台刀叉都拿了出来,擦的静静亮亮光可鉴人的。
沙拉颜色搭配的很鲜亮,煮土豆、玉米粒、包菜、黄瓜、柿子,紫甘蓝洋葱切的细细的穿插其中。田宓儿闻了下,清香扑鼻的:“有柠檬和薄荷的味道!”
邹静掐了下她的脸蛋,用勺子喂了她一口,说:“还是你识货,要是给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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