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眼前的姑娘,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眉眼娇艳,就像春日里盛开的桃花般,又不落俗气,浑身的气质矜贵,比那大户人家养出来的闺女还要贵气几分,更让老婆婆喜欢的是她身上那种温婉柔和的气质,让人觉得亲近,不知不觉想靠近,就像是那水一样,柔顺美好,能包万物。
其实,老婆婆形容不出那种感觉,按照她的话说,就是两个字:舒服。笑不笑,都让人觉得舒服,自在。
她隐约记得几年前那个经常会来她和老头子摊子上买烧饼的那个姑娘,一身红衣,很是张扬,眉眼间明明是活泼的,却带着郁气,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姑娘。
两人应该不是一个人吧。然而接下来沈夕瑶的话却是打破了她的猜测。
“周婆婆,我就是那个小姑娘啊,以前经常来您和周爷爷这里买烧饼,穿着一身红衣。”
老婆婆瞪大眼睛惊呼,“还真的是你。”打量了下抱着孩子的张远霄和沈夕瑶身边的承嘉,感慨,“这是你夫君和孩子吧,你这样就挺好,就挺好。”
人虽然没了少女时的活泼和张扬,但郁气也没有了,整个人沉淀了下来,像水一般柔美,又有这么俊俏的夫君和可爱胖乎乎的孩子,这是儿女双全,夫君看向她时,眼底也带着爱意和温柔。这样就很好,很好。
“来,闺女,吃,尝尝阿婆的手艺变没变,你们都吃,以后想吃就来。”
沈夕瑶吃着那熟悉的烧饼,听着那在记忆中回归到现实的熟悉声线,心底的熨烫一点点蔓延开来。
张远霄凑到她身边,温声道:“以后想吃了,我们一家四口可以再来。”
沈夕瑶“嗯”了一声点头。
一家四口很快上了马车,周婆婆望着那逐渐远去的马车,喃喃道:“这样就很好,闺女啊,一定要幸福啊。”她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这个闺女的时候,那时候闺女才差不多七八岁的样子,是红着眼眶来到她的烧饼摊前的,身边也没有其他人,那时候她想,这闺女,肯定是受了委屈的吧……如今有夫君护着,有可爱的孩子陪伴着,真好啊,她真特闺女觉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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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霄一家四口上了马车,他的烧饼倒是很快吃完了,就是沈夕瑶和承嘉还没吃完,母女俩抱着烧饼细细地啃,就像是一大一小的仓鼠般,看着没由来让人心情愉悦,怀里的小闺女瞧着额娘和哥哥吃着香香的东西,眼睛直瞅,口水不小心就流出来,瞧着可怜巴巴。可惜她的额娘没有看到,至于她的哥哥。
承嘉瞧着妹妹嘴馋得可怜巴巴的样子,倒是想给妹妹吃,但阿玛说妹妹还小不能吃,只能吃奶。
只能歉意地看着在阿玛怀里手舞足蹈的承玥,“妹妹,等你长大了,哥哥就带你出来吃烧饼,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说完,承嘉大大咬了手里的烧饼一口。嗯,真香,真好吃!
小承玥:……哇的一声哭出来,仿佛受到了来自哥哥一万点的伤害。哥哥,坏坏,阿玛,额娘也坏坏。
马车行驶没多久就到了郊外的庄园。
这处庄园,不是皇家庄园,是属于张远霄这个太子名下的庄园。
张远霄一行下车,庄园的管事立马就出来迎接,询问是否要让庄子上的人来见礼。
“不必了,各做各的吧,不过今日这庄子内外怎的这般热闹?”张远霄摆了摆手问。
“禀太子殿下,今日是踏青节。”
张远霄恍然大悟,是了,今日是踏青节。
大魏朝春日里就有一节日,便是这踏青节,这踏青节还是为纪念大魏国第一任国母而设的,那位国母,是史书上都记载了的,公认的贤良,爱民如子,为当时的百姓谋了许多的福祉,据说那一年,大魏国爆发了严重的疫病,无论是皇室中人,还是百姓,都染病,死去了不少人。
后来,这位国母发现她的血能治病,毅然献出了自己的血,救了皇家中人,救了当时染病的坤泰帝,救了无数的百姓,挽留了无数的家庭,可她却血竭而亡,百姓们感念国母的恩德,纷纷为她树立了长生牌,在这一日放风筝悼念她,只因这位最喜欢的东西便是风筝,这风筝也寄托着百姓们对她的哀思,而断了线的风筝,也代表疾病去除,能保健康平安。
当然这是流传在百姓间的故事,张远霄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但其实也差不多,那位国母的血根本没办法治疫病,但这位国母医术了得,历经很多个日夜的研究,终于研究出了解药,但她却也身体不支倒下,仙逝了。无论是哪一种说法,总归这位国母确实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奇女子和贤良的好国母,值得百姓的挂念。
如今,几百年过去了,大魏的皇室倒是不怎么重视踏青节,没想到百姓们却还记得,感念当时那位国母的恩德。
沈夕瑶牵着承嘉的手,望着庄园外,蓝天上数不清的风筝,微微怔然。
那位国母,确实是好的。
等太子登基,她应该也是皇后,也是一国之母,她能做得到吗?哪怕做不到这位国母的一半,便是十分之一,也是可以的。
“额娘,那就是风筝吗?”小孩子奶奶糯糯的声音带着小小的期待与羡慕。
沈夕瑶想起,承嘉出生以来,除了节日里去宫里外,其余时间都是在太子府,今天还是他第一天出来,也是第一次接触新鲜的事物,原来,承嘉也是到现在才初初见到风筝是什么模样。沈夕瑶不由觉得有些愧对这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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