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有一米多长的长刀,以极快的速度劈砍,招式已经简化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马和的速度奇快,真元在身体的周围不断的运行,使得空气被排开,暂时性的变成了真空。所以他的速度虽然很快,但却无声无息。
马和的速度赫然不比温小天来的差,只是极限的速度之下,任何复杂的招式也都失去了意义。刀身上,血红色的真元绽放,犀利的朝着四面切割。
劈砍扫削撩等各种的招式,只是在瞬间就已经完成。
和马和对战的温小天手中什么都没有,他的身上绽开了裂口,皮肤因为无法应付过高的速度,从而裂开。虽然他也可以如同马和一样,做到用真元排开空气,但是温小天却从头到尾都没有这样做过那根本就是一种错误的习惯。
如果说温小天的目标仅仅是在大气层内,纵横无敌的话,这无疑是一个好手段。但是温小天的目标却是太空。
以人类之身,踏足太空,到时候真元排开空气这种技巧,根本就什么都不是。就算是巫族的那种利用声音施展的法术,也都会成为一种鸡肋。所以温小天对自己的战斗要求,往往就是利用直接的,身体的力量和速度本身。
如果他的身体就连这样的速度都无法承受,那进入了太空之后,光是迎面而来的陨石,就能够要了他的小命。
“马公公的武功,果然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根据和马和的对战,温小天不难看出马和的水平来。这样程度的力量,难怪徐福这样的武林高手也都不敢对皇帝做什么,只能够在武林中称雄了。因为马和的力量,并不比徐福差。甚至是因为温小天搜集武功秘籍的好处,使得马和的知识积累大大增加,将徐福都远远的抛开了。
马和道:“先生客气了,若是先生使用出其他的手段,杂家也不是对手。”马和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如果不是切磋,而是拼命的话,自己一上来就会被温小天直接弄死。这个和武功无关,这是一种综合实力。
二人从开始切磋到停止,只是用了极短的时间。马和接着就说到了正事,“温先生,杂家估计过些日子,就要走了。锦衣卫的青龙前些日子查出来一些东西,似乎有人想要谋害当今皇上。杂家不能离开皇宫太久,否则容易生变。”
温小天摇摇头,说道:“你又是何苦?当年朱元璋抓住了你们全家,你被朱元璋阉割,后来又做了朱棣的臣子,子子孙孙到了现在,就算是你要还什么恩情,实际上也还完了,可你何必还要死守着不放呢?若是你死了,大明朝又当如何?”
“马某活着,便要守护大明朝的平安,至于马某死了,那却是死后的事情!”马和有些执拗的说了一句,然后就抱拳离开。
温小天没有送马和出去。
案情已经告于段落,陆小凤也要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了,西门吹雪则是想要和一个人一较高下。这个人就是“黄河远在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的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寻找另外一个剑客比剑,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
西门吹雪写下了一个帖子,温小天有心想要看看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风采。就说道:“你的战书,不如就由我来送过去吧。而且,如果可能的话,你们可以在紫禁城的最高处,进行比剑。这应该是一种难得的荣耀。”
紫禁之巅。
这不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人可以待得地方,而能够让这个地方变成两名绝世的剑客比剑的场所的人,也只能够是温小天了。
温小天拿着信,就要出发,风四娘则是死乞白赖的跟了上去。说道:“给人送信这么有趣的事情,怎么能少的了我风四娘呢?”一起走就一起走吧,温小天也是无所谓的。比剑的时间要等到八月十五,现在并不是很着急,所以二人走得也不着急。
白云城在什么地方?白云城是一片孤城,处于万仞群山之中。那是一个远离了人烟的小城,需要人沿着上坝的路去张家口,然后转道西行,再西行。等你看到了大漠孤烟的时候,距离白云城就已经近了很多,等你再看到山峦的时候,就到了白云城。
白云城地处荒漠之中。
温小天是一个很善于享受的人,他在沙漠边缘买了两头骆驼,然后找人做了一个框架,然后用丝绸蒙皮,就形成了一个简易的,可以让人躺下的小房子。小房子比日本的那种轿子大一些,可以伸开腿,可以挡住阳光,很享受。
有法术在身的温小天一点儿也不担心在沙漠中,缺少水的问题。没有水的时候,施展一个水咒就好了。风四娘对温小天的这种手段好奇的不得了。
这天傍晚,温小天又弄出了大量的水,风四娘看的两眼有些发直。
“想学么?想学我教你啊?”
温小天浑不在意的笑了一下,以法术水、土、火三种变化,轮番交替,制造出来的临时的水缸里,装满了水,温小天将一些基础的道理说给风四娘听。风四娘修习的是朱雀真解,想要弄出来水,是比较难的,但在沙漠里,要控制火,却很容易。
风四娘第一次释放出一条火舌,兴奋了一下,而后便自己不断的试验,不断的尝试。有了这样成功的经验,风四娘对朱雀真解的兴趣更足了。
沈璧君跟着中年人一路同行,十来个黑衣人挡住了去路。车厢里,中年人咳嗽着掀开了帘子,病怏怏的问:“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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