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摇摇头,笑道:“我为什么不敢?人必自辱而人辱之,夫人不自重,又怎怨得人看低你……”
“闭嘴,贱人!”
于氏气极了,不再与她争辩,一个箭步上前,抡起胳膊,向采薇的脸上掴去。
只是,没等巴掌落下来,胳膊便被一只有力的手掌钳住了。
“相公――”
于氏看向抓住她手臂的男人时,顿时没了刚才的嚣张,整个人变得委屈起来,眼圈一红,泪珠滚下。
来者正是于氏的相公,鸿运赌场、鸿运酒楼、鸿运米行的老板律俊臣。
此人年方二十四五岁,生得油头粉面,唇红齿白,平昔最喜风花雪月,乃是烟花寨内的大王,鸳鸯会上的盟主,只是他外表看起来虽然**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出的精光,却让人不敢小觑。
今天,他穿着一件雨过天青色的蚕绸长袍,领口和袖口镶着墨狐的毛边,腰系玉带,脚蹬鹿皮皂靴,此时,他正握着妻子的手腕,那双狭长的眼睛却晦暗不明的打量着采薇。
“相公,这小贱人血口喷人,污蔑你在打一个念奴娇的婊子的主意,相公不可轻饶了她。”
于氏抽抽噎噎,心思颇深的向自己的男人告状。
其实,她男人喜好幼,女的癖好,她自然知晓,那野丫头说的事儿,十有*是真的,她虽然嫉恨得发疯,但却也不敢跟他吵闹质问,只好借着采薇之口,来贬损他的行为,进而打消他那份不轨的心思,顺便再借他的手,狠狠的收拾收拾这个敢对她出言不逊的野丫头!
没想到,男人竟然轻描淡写的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位姑娘没说谎,为夫的确打算梳弄了朝云。”
梳弄,就是指妓女初次接客的意思,因妓女在这天被破了身,结束了少女时代,所以要把头发梳拢在一起,在头顶打个结,弄成妇女的法式。因此而得名梳弄。
于氏听了丈夫的话,顿时遭雷击一般,整个人都傻了,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丈夫,心如刀割,却又不敢说出反驳的话来,这男人虽然表面上春风和煦,背地里有多狠,只有她知道……
采薇也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这种马居然能当着自己老婆的面,毫无顾忌把自己要去嫖娼的念头说出来,还隐隐的带有得意之色,这世间,竟真会有如此无耻之人吗?
她虽然讨厌于氏,但对这个无耻至极的律公子更是厌恶!
于氏捏着帕子伤心了一会儿,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嚅嗫道:“妾身听说,朝云姑娘才刚满十三岁,相公这时候梳弄她,是不是太早了,这不合规矩啊。”
原来,娼门里的梳弄,也是有规矩的。
十三岁太早,谓之“试花”。皆因鸨儿爱财,不顾女孩儿的痛苦,那客人也只搏个开花苞的虚名,并不能畅快取乐。
十四岁时谓之“开花”。此时天葵以至,女孩身子以差不多发育完全,男施女受,女孩儿虽不能尽兴取乐,也不至太痛苦。
十五岁时谓之“摘花”。此时女孩儿的已经长成,恰如一朵开得正盛的娇花一般,正适合采撷。所以,娼门的女儿十五岁梳弄为正合适!
因为有了这些不成文的规矩,通常在娼门人家,多会让女儿满十五岁时梳弄,最不济的,也在十四岁,十三岁被梳弄的,简直少之又少。
没成想,律俊臣听了妻子的话,狂妄的呵呵大笑,眼神轻佻放肆的看着采薇:“为夫就是喜欢幼。齿女孩儿,规矩又能奈我何?”
于氏诺诺的说:“可是,可是……”
正支吾着,忽一眼瞥见在冷眼在旁的采薇,顿时灵光一闪,说:“可是相公,穆姑娘说,要是相公能放过朝云,她就可以把烤肉串儿的秘方献出来!”
律俊臣早就听到采薇的这句话了,但还是眨着狭长的眸子,看着采薇轻佻的问了一句:“穆姑娘此话当真?”
采薇一阵恶寒,被这种下流的种马、人渣盯着,她有一种长了虱子似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了!
“没错!”
她语气冷冷的回了一句。
律俊臣笑了,犹豫中又带了几分得意的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该如何取舍?穆姑娘,你难住本公子了!”
采薇可没有兴致看他卖俏,不客气的说:“律公子如何取舍,我干涉不得,我只知道,公子若想要我的秘方,请在明日午时之前,拿朝云的卖身契来换,若不然,我的调料秘方公子就别想了,这根簪子也原物奉还!”
说罢,拔下头上的簪子,递给于氏。
于氏不敢擅自做主,偷眼看着丈夫,却见丈夫正饶有兴致的看着采薇,摆明了对她产生了兴趣。
“既说好了明日为限,姑娘又何必急着还这簪子,况且,这么好的金簪,也只有姑娘这般好颜色方才衬得起来。”
律俊臣说完,竟接过采薇手中的金簪,向她的头上插去。
采薇一惊,退后一步,避开了他的孟浪之举,只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只差一点儿就出手,一掌拍飞他……
轻薄采薇不成,律俊臣也不恼火,把玩着手中的金钗,笑道:“姑娘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是不想做成这笔交易了吗?”
采薇咬牙怒道:“正因为我想做成这笔交易,所以公子现在还能安然的站在此处,否则,就凭你刚才的无礼之举,现在早该被打趴在地上了……”
“哦?呵呵……”
律俊臣开心的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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