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慈来的时候,稍微晚了十分钟。
从拥堵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安宁的温泉山庄,堵车是必然的,同时肯定还会有些不适应。至少在宋初慈刚刚抵达的时候,便觉得这地方实在□□静了点,和繁闹的都市相比,少了分烟火,多了分清净。
洛二哈早就在房间里等了很久了,一见到宋初慈来了,那顿时两眼发光,但又故作镇静地撇了嘴,嫌弃道:“你迟到了,这次换我来惩罚你,知道不。”
宋初慈眉头一挑,不吭声地坐了下来。
餐后自然得有运动,而这一次是在温泉里进行的。
这家温泉酒店是洛氏旗下的资产,为了不被狗仔发现自己的踪迹,早在洛城来之前就已经情场了整个酒店,就等着迎接这位花花大少进来享受。
在花钱这方面,洛城向来比席择、何朝漫做得都随性。
席择很少会花小钱,一花就是大钱,比如说在几年后买个别墅专门放自家爱人的周边;而何朝漫更是够节省,除了一些必要的开销外,给她一台电脑,她就能活得有滋有味。
等到一场性|事结束后,洛城趴在冰凉的鹅卵石上,轻轻地喘气。他的脸庞被温泉水汽蒸得微微发红,眼睛黑亮发光,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爱的小狗。
宋初慈只是看了几眼,便没有再多去关注。但是渐渐的他却发现这只小狗的头发都卷成一圈,乱糟糟得围在一起,于是他又看了几眼,最后终于忍不住地伸手把这头发弄顺。
这种打理头发的行为让洛城误以为对方在抚摸自己的头发,于是他哼唧了两声,说了句“今天心情不错,允许你摸我的头发”,接着便舒坦得半躺在宋初慈的怀里,任他给自己顺毛。
当少年毫无防备地完全瘫在了自己怀中时,宋初慈浑身一僵,半晌,才低头看向这个少年。此时的洛城已经晕乎乎得有点睡着了,发现男人不再摸自己的毛后,他小声地嘟囔了几句,竟然更往对方的怀里蹭去。
仔细地望着少年精致好看的五官,许久,宋初慈低笑一声,将这个昏睡在温泉里的小孩打横抱起,带出了水池。
没心没肺的洛城是大大咧咧地睡着,而心情愉悦的宋主编则难得耐心地帮他清洗了一下身体,同时给这个二哈穿上了睡衣,免得着凉。
第二天两人又在酒店里玩了一会儿,接着才回了帝都。
这段时间洛城的事业是蒸蒸日上,随着《缪斯》内封人物的公开曝光,他的人气又往上提了好几层。越来越多的曝光率让这个新人渐渐成为了圈内红人,以极快的速度就窜上了世界超模排行榜的前50名。
连洛城自己也没发现的,他开始越来越依赖宋初慈。
明明一开始是由洛二哈自己说着“你不可以喜欢我”、“我们只是情人关系”,但是越来越频繁的,他开始约宋初慈在许多地方见面。
温泉酒店这种还能说: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来一发。但是如果说是高级餐厅呢?
宋初慈握着杯柄,优雅地轻摇红酒,问到:“我从来不知道这家餐厅还有客房?”
正切着牛排的洛城动作一僵,接着干笑道:“这叫情|趣!情|趣懂不懂?助兴啊!”
从此以后,这个情|趣的范围就可以扩张到看电影、旅游、逛街,等各种各样的事情上去。洛城每次一得了空闲,下意识地就会打电话给宋初慈,询问对方是否会有时间。
宋初慈起初拒绝的次数是占了绝大多数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被这个小孩的毅力给感动到了,渐渐的,基本上每次洛城的邀约他都会答应,甚至经常还主动提出约会。
这种约会自然不应该总是在床上结束,可是说好的情人关系却又让洛城尴尬地每次都决定在床上结束约会。
在某次看完电影时,宋初慈坐在车中,看似平常地问了一句:“最近你约我的次数有点多了,喜欢上我了?”
“咳咳咳咳咳……”
正喝着果汁的洛城那是瞬间就被呛住了,他脸色发红地立即否认:“谁喜欢你了!你别做梦了,你别喜欢上我才是真的。全世界的美人那么多,就你这棵歪脖子树,我才不要呢。”
宋初慈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当晚就让某个少年在床上,一边哭,一边说“最喜欢你了”。
不过下了床后,洛二哈是翻脸不认人,硬是说那些话都是宋初慈逼迫自己才说下的,压根不算数。
“而且说好的是互相获利的关系,喂,宋初慈,你可别逾矩啊。”
仿佛是为了壮胆一样,一边说着这话,洛城一边还挺了挺小身板。说是小身板,其实的洛二哈还是挺有分量的,至少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宋先生还觉得自己只高了1cm,实在太过不去了。
望着少年这副得意的模样,宋初慈薄唇微勾,没说话。
这给了颜色还要开染坊了,洛城便以为对方是默认了,不知怎的就心里一慌,吞吞吐吐地又赶紧说道:“你……你要是哪天食言了,你就是小狗,知道不!”
宋初慈一边伸手摸上了洛城的胸膛,一边问道:“哦?我记得你不一直是只小狗吗?”
“你才小狗好不好!反正谁食言谁就是小狗,谁就要给对方当一天的保姆,要管饭,要管洗衣服,要管扫地拖地、洗碗大扫除!”
闻言,宋初慈非常为难地皱了眉:“我家衣服还是挺多的,这样太辛苦你了。”
一开始洛城还没反应过来,以他的智商,等到宋初慈都摸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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