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皇甫国栋和路风把两瓶飞天茅台喝了个干干净净还都有些意犹未尽,要不是皇甫国栋一会儿还要回去工作,再来个一瓶两瓶也没有什么问题。因为皇甫国栋不再喝了,路风也没有再喝。方慧珍和林妙可席间话语较多,酒喝得就少了,一瓶红酒还剩下一半。一个多小时后,厉南星开车来把皇甫国栋接走了。方慧珍又拉着林妙可说了好长时间才依依不舍地放她和路风离开。
从大院里出来,路风本来是想做出租车回去的,林妙可却说:“风哥哥,反正路又不太远,咱们也不着急回去,咱们走着回去好不好?顺便散散步!”
事实上从在日末国见到林妙可以后,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时间虽然也不算少,可是两人独处时候却并不多,林妙可之所以之所以愿意走着回去,潜意识里是有着想和路风多一些独处的时光。林妙可是这样,路风也是如此,所以当林妙可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路风自然和高兴地答应了。
两人牵着手,慢慢在人行道上走,看人来人往,看车来车去,呼吸着林荫道下的清新空气,感受着心爱的人手上传递过来的爱的信息,也便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吧!两个幸福的人在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羡煞了很多路上的行人。路风也算得上一表人才,林妙可更是美女中的美女,特别是喝过了红酒以后,洁白的俏脸又像涂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红,更是美靥如花。
走着走着,林妙可似乎有些累了,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牵着路风的手,而是将头也半靠在路风肩头上了,路风便很自然地搂住了林妙可的腰。帅哥美女,本来就是容易引人注目的风景,再加上这样亲昵的动作,要想不引人注意都不可能。很多步行的人从他们身边经过时都忍不住回头看着他们,一些骑车或者开车的人也不由自主的要多看他们几眼,有人甚至还朝他们按喇叭,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妙可和路风可不管这些,两人相拥着慢慢走着,完全沉浸在了两根人的世界里,似乎要走到地老天荒一样。但是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他们也不可能长久地完全沉浸在只有两个人的世界里,现实中不和谐的因素还是把他们拉回到了现实。
“草泥马!把老子的车的车漆都剐掉了!赔钱吧!十万块钱!”一个蛮横声音突然传进了路风的耳朵。路风扭头一看,左边三十米左右处的丁字路口,围着很大一群人,声音正是从那人群中传出来的。
这样的距离,在人来车往的大街上一般人是很难听到的,但是路风的听力超人,还是将声音听得清清楚楚,接着他又听到了一个惊恐的声音:“是你闯红灯把我的电动车撞倒的,把我的膝盖都磕破了,你怎么还让我赔你钱?”
“我x!没想到还是个美妞儿呢!”那有点儿公鸭打鸣一样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不赔钱也行,干脆你就好好赔赔老子,把老子赔爽了,老子一高兴,就不让你赔钱了!”
林妙可虽然没有听见上面这些话,可是却感到路风停了下来。她抬头一看,见路风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顺着路风的目光看过去,也看到了那一群人,而且还有人陆陆续续往那里走过去。便忍不住问:“风哥哥,怎么了?”
路风说:“可儿,咱们过去看看!”
两人还没走到那里,林妙可也听到了下面的话:“怎么样?想好了没有美妞儿?是赔老子十万块还是陪老子爽一爽?对了,美妞儿,你的口活好不好,老子就喜欢口活好的妞儿,你要是把老子伺候舒服了,老子不但不让你赔钱,还给你买一辆新电动车!”
“臭流氓,拿开你的手,别别碰我!”女孩子的声音中明显地带着愤怒和惊恐。
林妙可的秀眉不觉微微皱了起来,拉着路风跑步到了人群外,就听到“啪”的一声,接着又听那公鸭打鸣声叫道:“臭婊子,还给脸不要脸了!行,老子不碰你,你拿钱来吧,十万块,少一块也不行!”
“你、你为什么打我?”女孩子的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愤怒,“你撞了我,还让我赔钱,你还讲不讲道理?”
路风拉着林妙可挤进人群里,就见人群中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十分醒目地停在那里,车前站着一个身穿米黄色裙子的女孩子。她二十来岁,长得虽然没有林妙可美丽,但也算得上是美女一枚。那女孩本来很娇美的脸上现在却满是委屈和愤怒,还夹杂着一些痛苦,不时地揉着自己的膝盖,膝盖处的裙子已经磕破,渗出一些血迹来。她的身边,倒着一辆白色的电动车,车头的塑料壳已经破碎,后视镜也有一个掉在了地上,显然是那气势不凡的迈巴赫撞的。
要说这台黑色的迈巴赫的质量也真是好,把电动车都已经撞得伤痕累累,可是它自己却只有前脸左大灯上面有一道十来公分长的白色痕迹,连漆都没有掉下一块,果然是超豪本色。迈巴赫的前面,站着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子,这家伙身材高瘦,很好有点排骨的感觉,一张还算白净的脸上长着两只老鼠眼,眼睛上的两条眉毛向下垂吊着,这样的眉毛和眼睛组合到一起让人不由自主地一下子就想到一个成语――贼眉鼠眼。贼眉鼠眼的家伙还长着一个通天鼻,下巴很尖,下巴上还钻出来几根稀疏的有些发黄的胡须,很有些像公山羊的尾巴尖。
这家伙的旁边还站着一个身材没有他高,但却十分膀大腰圆穿着黑色练功衫的壮汉。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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