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霄等人腰间鼓鼓的,一看就是带着家伙来的!
“快刀孙,我知道你刀法厉害,委屈了,你想要谈判的话必须先把家伙交出来,不然我们会怀疑你的诚意!”白发骷髅带着三十多个成员挡在前面。
“想不到骷髅团如此胆畏惧。”快刀孙冷哼一声:“我们几个人到你骷髅团地盘来,你还担心么?!”
“别墨迹,痛快点。不然你的弟因此有什么三长两短,可别怪我没提醒!”白发骷髅不怀好意的。
“找死,你敢翻我一下试试,老子在你动手前戳烂你的喉咙,信不信?!”孙长霄瞪大眼睛,气势汹汹的。
“你,你敢?!”白发骷髅被吓了一跳,人的名树的影。快刀这个尊称可不是人人能获得的。
一时间,剑拔弩张!大有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样子。
“不拿就不拿。”白发骷髅嘀咕了一生,现在动手可能让他逃跑,还是先请到大厅里再。
再,他不是没有和快刀孙交过手,双方在飞鸟团地盘火拼。别的地方都能取得胜利,只有到快刀孙看的场子时,骷髅团占不到丝毫便宜。
对方的实力比自己高不少!他这两把刷子对付一般人还行,在高手面前不够看的。
“哼,算你识相!”孙长霄大步走进去,飞鸟团成员趾高气扬,神奇非常,好像这里成了他们的地盘。
而骷髅团的人无比窝囊。飞鸟团人数没他们多,地盘没他们大,并且还是客场,怎么敢如此强硬。
白发骷髅恶狠狠的咬了咬牙,暗道:“该死的家伙,等会看你还能不能嘴硬起来!”冷笑一声,这次总算逮住一条大鱼。
孙长霄带着的都是从洪顺党就跟着他的成员,忠心耿耿,见惯了鲜血,真搏斗起来敢拼命的主,虽然穿着的有些破烂,纹身、戴耳环、染发,看上去就像不入流的混混,不过他们到来时统一的摩托车配备让骷髅团的成员羡慕不已。
骷髅团的大佬正坐在就把大厅空出来的中央沙发上。
坐在中间的是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短发微秃,眯着眼睛,穿着一件花衬衣,没有系上扣子,露出雪白的胸膛,这正是前些日子风头极盛,又被三大帮会合理对付,苦不堪言的贾新雄。
贾新雄左搂右抱,她们火辣性感的身躯,波浪卷长发,妖魅的眼神更能衬贾新雄的丑陋。
孙长霄手下爱好留恋夜店的成员一眼就能认出,左边那是来自越国的金牌姐阮秋水。
越过受到过汉文化的熏陶,很多风俗习惯都和汉文化相近,很多宫廷建筑和庙宇上都刻着汉字,她们的国家贫困,普通人生活困难,那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女性出卖身体成为她们的首选,距离中华较近,到繁华的凌江市也成为他们偷渡目标。
右边坐着的女人是黑人和白人共同努力培育出的混血儿,皮肤虽然不是特别黝黑,可肩膀宽、胸肌发育明显,臀部比较大,和倭国人也搭配。
这些异族血统在他们的国家并不受欢迎,但是到了中华后,一些人为了追求刺激,寻找不同感受,也是不惜重金爱惜她们。
在靠右的沙发上还坐着的是个扎着辫的家伙,浓黑的眉毛,扁平的鼻子、厚嘴唇,穿着一身宽松的和服,十分端正的坐在沙发上。
孙长霄倒是不意外贾新雄和倭国人在一起,前次攻打飞鸟团的时候,就有倭国人的身影,想必他们已经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
倭国人同样也傲慢不屑的看了孙长霄一眼,鼻子里冷哼一声。
孙长霄暗忖:“还真当我中化无人么?倭国人也敢在凌江如此放肆!”他有四下观察,目光停到看到角落不起眼的地方。
单人沙发上正坐着个长发男子,身前三角桌上放着一瓶酒,他自顾自的饮酒,好像周围的一切跟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孙长霄没忍住多看了两眼,好像有感应似的,轻轻抬起头,露出冷漠的面孔和锐利如电的眼眸。孙长霄赶紧别过头去,他有种被被钢锥刺通的感觉,心跳加快,暗道一声:“秦先生!”
高手坐镇,虽然不用动手,所带给人的压迫却是实质的。
孙长霄不明白,既然已经有秦先生坐镇,为什么还要白发骷髅和倭国男子两人陪同,这样一个高手对付他们一行人绰绰有余了。
在凌江西城区,能够和秦先生对抗的恐怕只有唐于蓝一人。此外,凌江市南城区骇王军团、北城区怒兽联盟,以及东城区龙纹会更是能人辈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来自五湖四海高手都希望到此分一杯羹。
惊骇之余,孙长霄内心还有一股冲动,和秦先生一较高下的冲动。不过这种较量是有刀在手的前提下。
贾新雄见孙长霄到来,屁股也不抬,大大咧咧的的笑道:“快刀孙,你来的正好,再过一会我可就等的不耐烦了。”
孙长霄不卑不亢的坐下,点燃一根烟,学习着唐团长的风范,:“贾老大何必咄咄逼人,我既然到了这里肯定是怀着诚意来的!”
贾新雄咧嘴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大黄牙,十分丑陋,拍拍手:“带上人来,贾爷我也要展示下自己的诚意不是?”
喜欢大小姐的贴身兵王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