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妈一听,气鼓鼓的拽住了车门,“嘭”的一声关上了,车头掉转,停也不停的急驰而去。
……
我托着腮帮子坐在办公桌前,手拿着钢笔,百无聊赖的在桌子上乱划,小门市里死气沉沉,唯有两只苍蝇在适当的季节前后追逐着,嗡嗡的叫着,我有心盯着它们,却无心拿起苍蝇拍结束它们脆弱的小生命。
门外连蹦带跳的进来一个男人,留着板寸发型,体型健硕,有着一股谁都扛不住他一拳的气势,这个人叫陈辉,是我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朋友,这么些年来我一直视他为家人。
陈辉冲我嘿嘿一乐:“老大,玩的这么开心啊。”
我说道:“你不是陪江雪逛街了么,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陈辉说道:“这女人逛街你又不是不知道,八匹马也追不上,我留下一个分身,自己回来了。”
陈辉轻描淡写的说完,端起我桌上泡好的茶,吹了吹上边的茶叶沫子:”天这么热,快渴死我了。“
说完,陈辉的身形开始变得虚幻,突然从身体里迈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分身,仿佛灵魂出窍一般,挺身站在我们面前,身高相貌都和陈辉一模一样。
正试介绍一下,这个人便是我孤儿院的发小,分身妖陈辉,人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我的朋友当然都是些妖魔鬼怪,至于人类的朋友嘛……应该用qín_shòu两个字形容比较准确。
分身稍作停留,快步走向后边的楼梯,这边的陈辉喝完一口茶说道:”还得去上趟厕所。“
我说道:“又这么明目张胆的分身,被人看到怎么办。”
陈辉笑了笑:“哪能啊,这小门市十天半个月都没有人上门。”
我叹了一口气,用手捂着阵阵发痛的心,说道:“有时候还挺羡慕你有分身呢,就像你现在,可以一边上厕所,一边喝水,你的分身上个厕所,你喝一口水…”
陈辉一摊手笑道:“老大,我才不会在乎你说的这些。”
……
陈辉的性格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认为什么事都无所谓,能用最简单方法解决问题就不去考虑更多两全其美的决策,带来了不少的误会。
因为陈辉分身的便利,所以一切劳烦零碎的活就都交给了他,当然也正因为如此,闹出不少的误会,自从我们搬来这个地方,这周围的邻居就经历了一系列的“诡异事件。”
比如说一个邻居在公厕门口见到陈辉从里边出来,两个人擦肩而过,再进去公厕就发现里边还蹲着一个陈辉,呲牙咧嘴的冲他乐……
而这还不算什么。
作为分身妖的陈辉,能力自然是召唤出与主体一模一样的分身,但他一次最多只能有三个分身,算起来就有四个人的劳动力,每天早上分出去两个,一个分身先出去买早点,另一个收拾店铺准备开张,主体留在家里睡懒觉,而由于陈辉大大咧咧的性格,不懂得隐藏,常常闹出一些误会。
每天早晨邻居就会在这两个要出门的分身中间纠结,不止一次的跟他打招呼,到最后都以为自己脑子出了问题,老是觉得幻觉。
……
早上第一个分身出去买早点。
邻居打招呼:“哟,这么早就起来啦。”
分身回答道:“是,得买早点去。”
……
过了几分钟,第二个分身开门,收拾屋子。
邻居瞪着大眼睛诧异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直在门口都没看见你。”
而这时第二个分身便会一脸迷茫的说道:“我一直都没出去啊。”
邻居:“我刚才还跟你打招呼呢,你说你买早点去了。”
分身说道:“没有啊,我刚开门。”
然后邻居通常会一拍脑门,骂道:“我他妈最近有点精神分裂啊。”
所以在迎春街,陈辉就成了飘忽不定,谜一样的男人,人送外号——洪七陈辉。
……
说道邻居街坊,就不得不说说我门前的这条街了,这条街名唤迎春街,只听名字给人一种很和善的感觉,可是事实往往是会骗人的,这里的民风实属彪悍,每一个人都不是好惹的主,自从规划以来,从来没有外人可以在这里撒野,无论你是工商,富豪,还是地痞流氓,或者黑白通吃,进了这条街,是虎你得趴着,是龙你得盘着。
在这条街上,没有所谓的财大气粗,之所以这么让人闻风散胆,只是因为异常的团结,在此地区未被开发以前,巴掌大的地方大大小小开了六七家屠宰场,人们靠屠宰为生,家家户户都做着诸如此类的生意,规划以后,原本的杂乱的村落被修建了一条街区,也搬进来许多外来人口,但本地人的排外性异常的强,明着暗着欺负新住户,并且一旦发生冲突矛盾,本地人都是一呼百应,群起而攻之。
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敢怒不敢言,谁也不愿受委屈,于是纷纷搬出了这条街,只留下一小部分人融入了这里,从此之后,整条街就变成了原住民的天下,其势力范围局限于整条街,轻易不出街道,恶名也从此传开。
后来又经过了很多年,老旧的暴力思想已经慢慢的淡化了,随着居民素质的提高,慢慢的也接纳了一些新搬进来的商户,我就是其中一个,街上的人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还是有的,平时相处的都还算是和睦,但是他们的骨子里始终有着那种永不低头的傲气,和团结一心的信念。
喜欢吾乃齐天大圣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