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
唐朋大叫一声,猛地从梦中惊醒,翻身坐起,大口大口的喘气,汗水在额头小溪一样流下来。
秋日午后的阳光透过院子里那棵梧桐树茂密的枝叶,穿越墙壁上那扇木窗的玻璃,照得唐朋眼前一阵发花。
是做梦么?
伸手拽过搭在木板床头的毛巾擦了擦汗,稍微定定神,唐朋呆住了。
正对着木板床的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虽然镜面已经有了一道破裂的龟纹,但还是清晰的反射出这间不过八九平米的屋子里的一切。
镜子里的自己正坐在床上,一件已经洗得发黄的白色运动背心,宽阔的肩膀上清晰可见肌肉的线条。
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鸟窝一样邋遢,浓黑的眉毛,黑白分明的眼眸,挺直的鼻梁,微微张开却依旧很有型的嘴唇。
白皙的脸庞有着几分稚嫩,流出的汗水在阳光反射下充满了青春的光泽。
这人……是谁?
唐朋使劲儿揪了揪头发,揉了揉脸,然后……狠狠给自己来了个嘴巴。
“啪!”
“唔——”
摸着又疼又胀的脸,嘴里不住的吸着凉气,目光转到靠近房门那一边的墙壁。
那是一张很嗨的挂历,上面的钟楚红穿着黑色蕾丝的礼服,露出圆润的肩膀和半截雪白高耸的山峰,艳光四射风华绝代。
高中时代的唐朋通过《刀马旦》《魔殿屠龙》等几部录影带和杂志画报,对钟楚红惊为天人,奉为梦中情|人。
对于这张挂历,模模糊糊的好像很是有点印象。
他的目光从挂历上钟大美人圆鼓鼓的山峰滑下去,落到下面的字体上。
八月十八号。
再去看右下角,一九八八年……
唐朋的脑袋彻底当机。
明明刚才自己从飞驰的货车前救下一个孩子,而自己清清楚楚的被那辆车撞到,怎么会一眨眼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莫非是自己已经死了,现在的一切都是幻觉?
看了看自己的手,刚刚应该是扇到自己的脸上了,耳光好痛啊,不像是做梦。难道扇自己耳光也是幻觉?
唐朋稳住神,再一次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把手伸向大腿根部。
那个地方掐一下最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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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钟头之后,唐朋揉着自己又青又紫的大腿,龇牙咧嘴一脸茫然。
居然……穿越了?
目前的状态,也只能用这个二十一世纪最最流行的词汇来解释自己遭遇的一切。
一九八八年,自己十八岁。
八五年父亲带着小老婆去了香港,同行的是那个女人跟前夫生的儿子还有跟唐朋父亲生的女儿。
那一年唐朋考上一所二流大学,拒绝了父亲要他前往香港念大学的要求,留在这里,寄住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
那一年的离别,直到车祸的那一刻,唐朋再没有见过父亲。
那个时候的唐朋年轻冲动,在他简单的世界观里面,对于父亲的所作所为无法理解更无法原谅。
他七个月大的时候,母亲就因为工作的轮船公司发生沉船而遇难,连尸体都没找到。
几个月后,父亲就娶了那个女人。再过一年,两人就又生了一个女儿。
长大后的唐朋就觉得,父亲不仅仅背叛了和母亲的爱情,也背叛了他这个儿子。
在那个家里,有爸爸有妈妈有儿子有女儿,却没有他存在的必要。
所以从十几岁起,他就开始叛逆。
父亲说什么,他当作耳旁风;那个女人说什么,他就会反其道行之。
总之,怎么让整个家里不自在,他就怎么干。
父亲带着老婆孩子走了,只有他坚持留在这里。
名义上是寄住在远房亲戚家里,但实际上谁也不愿意家里多出这么一个累赘。唐朋心高气傲性格叛逆,又怎么会受得了别人的冷嘲热讽?不久之后就搬了出去。
父亲每个季度定时汇过来的钱,他再也没有花过一分一毛。因为父亲之所以南下香港,是要去投奔那个女人的叔叔,父亲到了那边的工作,也一定是那个女人的叔叔帮助联系的。而跟那个女人有关的一切,他都不会要。既然不要,才不会去管那些钱去了哪里。
他开始四处打工,半工半读,亲戚也就沉默的吞掉了那些钱。
直到他在社会上体验了人情冷暖,饱尝了生活艰辛,也领悟了人生甘苦。
人,总要有责任来担负的。
人,也总要学会体谅。
曾经无数次半夜小解的时候,都会看到父亲独自坐在阳台,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手里攥着母亲的相片,默默地流泪。
妻子早丧,儿子尚在襁褓,一个大男人有多难有多苦?
他要上班赚钱养儿子,找个女人照顾儿子照顾这个家,真的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跟背叛无关。
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工厂起火财务损失无数,被单位开除。万般无奈之下南下香港讨生活,又有什么错?要知道,既然又娶了老婆再生了孩子,那么他的肩上就又多添了一副责任。
他不单单是他的父亲,更是别人的丈夫,也是别人的爸爸。
可惜的是,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
虽然无数次的想要给父亲打个电话写封信,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想必都会让父亲很开心吧。然而倔强的性格,让他终觉只是咬着牙不肯低头。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该做的时候你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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