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冬妮也算跟他很亲近的人了,但这是个现实的社会,尊卑有别,没有卫平的召唤,他们还真不敢随便在卫平眼前晃悠。卫平想说些什么,但想了想,终于还是忍住了。清晨到现在,他自己都能觉出和那个小魔王变化太大,如果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来,只怕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但在回到家中以后,他还是不顾冬妮的劝阻,坚持去了一趟厨房。只是从厨房出来,他对于短期内改善自己的伙食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了。因为灶具的缘故,这个年代的烹饪手段就是煮和烤,想要吃炒菜的话,没有铁锅,火候也不够。这些都要他慢慢去解决,想要满足自己的胃,任重而道远。
…
不知不觉,三天过去了。这三天,卫平白天习文,晚上练武,倒有了几分世家公子的味道,这让刘氏欣慰不少。其实,卫平对那些诗文实在没什么兴趣,他更想练出一身真本事。乱世将临,有一技防身,终是好的。
其实,世族子弟如果想要习武的话,比普通人要便利得多。一来,世族大多有钱,可以为自己的子弟延请名师。二来,还是因为世族有钱,可以买得起许多珍贵的药材,来帮助自己的子弟滋养强壮身体。不过,这一切都需要等到卫瑾回来才能处理,卫平现在也只能继续跟着家里的护院师傅们学几手三脚猫的功夫。
十八般武艺中,卫平最喜欢的是刀,而且是菜刀。一把菜刀在手,他便自信满满,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只可惜,从厨房里拿的那把菜刀太普通。他更喜欢自己设计的那把粗大的劈刀,可以轻易劈开整片猪肉,也不知道冬妮她爹什么时候能够打好。
这天清晨,卫平照例在院子里练刀,一转头,就看见冬妮正盯着一块手帕发呆。梦境中,卫平记得很清楚。有一回他用砚台打破了冬妮的头,是任峻任先生用这块手帕给冬妮擦的血迹。看来,任峻在冬妮心中留下的印象太深,不让她亲眼看破任峻的嘴脸,恐怕是难以让她死心了。
想到这里,卫平收起他那把破菜刀,朝冬妮招了招手,道:“跟我去见一下夫人,过两天,我们去趟安邑。”
小魔王虽然常常令人恨得牙根发痒,但也不是一无用处,至少府里家奴的那些半大男孩子们都服他管。这些天,卫平就让这些半大男孩子们去查了任峻的底细,还真有不少收获,也是时候让冬妮见识见识了。毕竟冬妮是自己的贴身侍婢,这要心里总想着别的男人,魂不守舍的,也不是个事儿。
忽然,就见灵儿匆匆走了过来,说道:“公子,夫人有请。”
卫平不由笑了起来,果然是母子连心,自己刚要去找她,她就派灵儿来叫自己了。
…
到了刘氏屋里,卫平才知道,原来不是母亲找他,而是父亲卫瑾回来了。卫瑾年过五旬,着一身淡色长衫,头戴方巾,不似商人,却更像是个读书人。其实,卫瑾本来就是个文人,只不过偏爱经商罢了。
卫平给父母请了安,却看出屋里气氛有些不对,不由躬身问道:“父亲、母亲,莫非家中遇到什么难处,可否告诉孩儿知道?”
看到儿子越发变得知书达礼起来,刘氏却幽幽叹了口气,对卫瑾说道:“修缮祠堂,你出的钱比他们加起来都多,他们还要提出这样的要求,委实是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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