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然夹起盘子里的一口青菜,搁进嘴里,口味清清淡淡,像是煮了的,有些不对口,然后直接拿起了桌子上盛酒的白瓷瓶子,对着口,直接牛饮,霎时间满口的苦味直冲头顶,酒相当糙,但口味很老,应该是很少卖出去的缘故吧。
店里的几桌食客不怀好意地窥瞟着李炜然,酒保一直在柜台后面,静静地做个守财奴。
李炜然相当洒脱得把脚撂在长椅上,十分安然地喝酒吃菜,根本不会去顾忌偷窥自己的异样的目光,哪怕他们有贼心,却不一定有贼胆,这些欺软怕硬的人一定相当忌惮放在桌子上的剑,金鳞覆柄,火石点睛,通白无暇,白泽缠身,剑名曰:龙灵。
酒肆外烦躁闷热的天空有些阴云翻腾,热风中夹杂着一丝冰凉,地上的阴影开始变得阴沉起来,街上行走的人明显开始加快步伐,这天要变,轰隆一声巨响,阴云中电光一闪,大雨倾盆而下,街上冷风横扫,阴冷寒骨,这城前一刻七月流火,后一刻却是风雨大作,就像是夹在两个地界之间的城市,的确,这座城就处在两个地界之间,一个是人界,另一个是妖界。
街上早就没有行人了,李炜然因为正冲门口,冷风扑面,但他却一点也不在意,他清楚,这雨来匆匆,去匆匆,这城就是这样,倒是巷子里的那些乞丐们,风雨打在他们身上,但他们却丝毫不为之所动,果真是雷打不动的主儿们。
李炜然心里暗自耻笑这些畜生一样的人,假如世上都是这样的人,那妖界也懒得侵犯人界了吧,只要些剩饭菜,就可以称霸整个人界,那天下就太平了。到现在李炜然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家世会从这里出发,在这个畜生遍地的地方,让他不知觉得对这个地方产生了排斥的心理,师门十年一届的‘天下金汇’让入门五年以上的弟子重返自己家乡,一是回家探亲,二是聚拢人才,但说真的,这种破地方哪会有什么人才,倒是畜生遍地。
忽然,一个瘦小的身形进入了李炜然的视野,是个浑身邋遢肮脏的小乞丐,怀里抱着半张被雨淋得发白发涨的面饼,沿着屋檐下走着,走到那个乞丐满是的小巷子口,坐在屋檐下,开始小口小口的啃饼。
李炜然怔住了,心里的那种戏谑的感觉已经消失无踪,凭着自己辨人千次的直觉,让他忽然对那个小乞丐发出警觉,脑袋里回想的是刚才小乞丐走路的步形,结合起现在那种小口吃东西的方式,那是一种习惯,这种在常人看起来扭捏不堪的动作,却是被名族望门看做十分优雅的方式,这是那些名门望族必修的礼仪举止,必须从小就被培养起来。一种动作可以在有意间轻易地做出来,但要把一种动作养成一种不经意间的举动,就需要把这种行为深深印刻在脑袋的潜意识里,时时刻刻都会显露出来。那个小乞丐故意独自坐在离那些乞丐有些距离的地方,即使是淋着雨,也不愿挨近他们,这种在旁人来看很不合群的行为,反而更证明了这个小乞丐出身不凡,心里那潜移默化受到熏陶的高贵尊严,纵使是没落了,也不会自我贬低。这个小乞丐的身世深深引发了李炜然的好奇心。
街上的雨声开始变细,阴云慢慢散开,地上的阴影也变的清晰了,天露晴了,阳光普照,街上马上变得暖洋洋的,但过不了多久,太阳又会显露出它阴狠毒辣的一面。
李炜然抓起桌子上的剑,起身向外走去,原本在柜台后面打瞌睡的酒保立马追了出来,因为李炜然还没有给钱,但追到刚才李炜然所在的桌子前停住了,桌子上几粒碎银子,正好够付酒菜钱还多出一点,酒保抓起桌子上的银子,又回到柜台后面去了,然后把多出来的银子偷偷摸摸地放进自己的怀里。
李炜然径直走到小乞丐面前,小乞丐依旧埋头吃着手里仅剩不多的面饼,李炜然蹲下身子面对他,小乞丐漠不关心,李炜然就安静地在一边等着。很快,小乞丐吃完手里的最后一口饼,漠然地抬起头来,正对上李炜然的眼睛。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说说话了。”李炜然微笑着,面带春风。
小乞丐面无表情,只是冷静地开口:“你想说什么?”
李炜然开门见山地问:“想问问你的名字,还有家世。”
小乞丐也相当直接:“寒胧月,家世什么的,无可奉告。”
李炜然眯起眼睛,向寒胧月伸出手:“我给你一个栖身的地方,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寒胧月面无波澜的把脏兮兮的小手放在李炜然的手上。
“可以告诉我你信任我的理由吗?初次相见,就可以相信对方,我很好奇。”
寒胧月撇开头看着李炜然手里的剑,很自然地说到:“执龙灵,心必正,持者恶,龙者诛,守紫云,万世不辞。”
李炜然一把把寒胧月拉起来,一边笑着一边问:“你从哪里知道的?”
“《金羽天赐》”
李炜然把笑容收起来,冷冷地看着寒胧月。
《金羽天赐》,李炜然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本书,被称得玄乎其神的一本书,并非什么奇功异法,而是一本记载万物的图鉴,早就失传了,唯一留下来的就是这本书的题记:天降金乌,舞翅亮鸣于神木,得洛金羽,遇水成龙,过火成凤,得于万物,各得异力。
“走吧。”
李炜然不再去想那本书,拉紧寒胧月的手,不再言语,寒胧月十分乖巧地跟着李炜
喜欢妖情仙剑录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