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王八年,春风如酒。
他睁开了眼。
于是这个世界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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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都二十三年,一叶扁舟顺流而下,庄周入了魏国。
庄周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
还是一位少年。
他的步子很慢,老太太缠了裹脚布天生腿上有疾一般,晃晃荡荡的恨不得让人拖上一拖拉上一拉。
庄周身后还跟着位汉子。
身高八尺黝黑健壮,皮肤油亮,一张国字脸,眉长目朗,生就一副正面人物武林豪杰的模子,往戏台子上一站,必是忠臣良将的好人选。
那汉子一步就能超过他三步,却始终落后他一步的距离,看上去缩手缩脚活像头次学走路的巨婴。
中都尚武,民风酷烈,奉行的是十步一停可杀人,金戈铁马斩头颅的豪侠风气烈士气度,庄周这对主仆慢慢吞吞的行径往街上行步匆匆腰配长剑短刀的人群里一走,浑似白面团子掉进了墨水汤,小白兔误进了虎狼窝,夜空中的星辰洞穴中的明珠一般显眼,让人不看他们都不行。
楼上便有人正在看他们。
江水滚滚,浪花滔滔,车水马龙,英雄侠客,贩夫走卒。
他一眼就看见了他们。
那人半拉身子挂在窗沿上,一双黝黑的眼珠子从庄周身上脸上一转就转到了那汉子的身子上。
将那汉子从上到下细细的看了一遍。
连一根头发丝都不放过。
他忽而一扬了扬唇,随手抄起一白玉小杯,枯瘦伶仃的手腕子一动,白玉小杯骤然破空而去。
本是一死物,此时竟是生出了凛凛然的迅猛堂皇之气,携风雷闪电直奔庄周!
旁人眨眨眼,摇摇头。
又是一场杯毁人亡的人间惨剧。
方方有人要叹一声可惜,惜字刚刚冒出喉咙,可字尾音才才落,他已然说不出话来。
他睁大眼,半张着嘴。
却是被惊住了!
那白玉杯竟是自半空中又飞回去了!
庄周身后背着行囊铁塔一样的汉子微微侧头,放下抬起的手,亦步亦循的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子跟在他的身后。
眉头微挑,枯瘦的男子腰背用力,足尖点在窗沿上,人已经飞到了半空中,鸟雀归巢凤凰栖梧一般稳稳的落于谢朝衣的身前五步之外。
“祁钊!”
男子笼笼袖口,桃瓣一样的眼眸落在庄周身后的汉子的面容上,慢条斯理的唤道。
他的嗓音干枯沙哑,浑似碎沙石磨了琉璃镜,夜猫子哭坟,实打实的难听,千真万确的可憎。
汉子低眉顺目的站在庄周的身后,一言不发。
庄周望着面前的男子,微微一笑,他天生生的极好,一张脸华美矜贵,一笑间,琥珀色的眼眸湖光秋水一般澄澈轻碧晴空万里一样温和宽容。
“公子寻家仆,可是有事?”
他微笑着,注视着面前的枯瘦艳丽之人,态度自然而亲切,浑似全然没有注意到此人的心怀恶意来者不善。
枯瘦男子笑了一声:“我在此等了三日三夜,就要看一看,是何人竟然敢收祁钊为仆,莫不怕皮肉分离四肢寸断吗?”
“现在看到了?”
“看到了。”
“怎么样?”
“看起来不像是个疯子。”
“我也觉得。”
男子叹了一口气。
“可惜,我得杀你。”
“先杀他,再杀你!”
话音未落,男子的鞭子已然出手!
鞭子长而柔韧,鞭梢系着一只金色的小铃铛。
出手间,风声阵阵,鞭影重重。
却只闻风声只见鞭影,那金色的小铃铛竟是不曾发出一声!
庄周笑笑,脚步不动。
已有人迎了上去!
祁钊背着行囊,抬起自己双手,就像是剑客拔出了他的剑,刀客拿起了他的刀。
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虽死亦不改初心的信念。
掌出无悔。
心亦无悔。
掌遇上了鞭。
男人伶仃枯瘦的身子被祁钊的掌风一扫,重重的砸在地上。
魂断命消。
祁钊稳稳收回自己双掌,提了提肩上的行囊,低眉顺目的复又立于谢朝衣的身后,浑似掌下死去的不是一条人命,而是一朵花一棵草,透着骨子里的魔鬼狠辣。
庄周带着自己的仆从,慢慢悠悠的一步一步的走过呆立的众人。
他踏进了白云楼。
正是那男子坐在楼上望他的白云楼。
也是这附近最驰名的酒楼。
这有最好吃的煎鱼肉,最好喝的白云酒,最不好看的老板娘。
踏进了白云楼,庄周一眼就看见了老板娘。
她真是不好看。
很不好看。
花白的头发笼成一个发髻,一具少妇年纪纤细的身子偏配了一张橘子皮一样的老脸,皱纹简直能够盛上半碗水,眼珠昏黄,嘴唇下垂,仿佛光是生在这人世间,就已经是最痛苦的事情。
老板娘立在酒楼最显眼的位置,平静安然,旁若无人。
吃喝的众人也不看她,似乎早已习惯这么一副面容。
庄周看了她一眼,径自带着祁钊走上二楼雅间。
他有些饿了。
无论是谁一路风驰电掣,日夜奔行,他都会饿又渴,格外想吃上几口肉,喝上几口酒,顺便在柔软舒服的床上好好的睡上一觉。
甫一上楼,便有一伶俐俊俏的堂倌儿迎了上来,年轻朝气的面容上堆出一脸讨好的笑容,活似戏台子上上了妆的小角,稍显浓腻,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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