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宴之后,就要正式开战了,这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之事。
当林修和里斯带着4000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老者营地前时,发现对方也已经做好了准备,500骑兵正在那严阵以待,而后面是无数的弓箭手。
“杀!”老者比林修还要果断,站在墙头上手一挥,那些士兵便发动了冲击。
血战,已经无可避免。
现在在岛屿上,大家的武器装备基本没有什么差距存在,一律的短装、铁器、轻型护甲,战事的频繁程度导致各首领不得不重点发展军事实力,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个部落,若是民众不能安逸地生活,仅仅是军事实力强大,那么就是穷兵黩武。
老者的部落刚刚经过融合,竟然就配备了如此多的骑兵,装备如此齐整,其中绝对有猫腻。
两军一交锋,这实力对比就明显了,显然老者那边的骑兵是没有经过长期训练,而只是一群会骑马的人,在马上的战斗力很差。
林修带来的可是真正的骑兵,每天都要训练马战,是步兵的绝对克星,更别说对付这群半吊子了!
战场上顿时血肉横飞,箭雨、马蹄、大石,都会成为致命的武器,若是心脏不够强悍、意志不够坚定,很有可能当场崩溃,这里就是人间炼狱!
这一刻,所有人都忘却了死亡带来的恐惧,他们只知道要尽可能多地杀死面前的敌人,这样才有可能保住小命回去吃肉喝酒。
投石车在默默地执行着自己的任务,一发又一发油爆弹飞向敌人营地,而林修也是早上的时候才发现,里斯居然也有投石车,虽然制作简陋,但用起来同样顺手。
不过,投石车这种武器,已经不是秘密了,所以老者早有应对之招。
他已经把民众撤到了营地后面,士兵们全部冲进了战场,所以此刻打烂了石墙,却也没有任何作用,只是造造声势罢了。
这种硬碰硬的战斗,必将是两败俱伤,所以没打多久,里斯便鸣金收兵了。
“怎么办?”里斯此刻已经完全变了个人,身上有种异于常人的冷静。
林修很庆幸自己选择了里斯作为盟友,他确实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而且对方是绝对的军事型人才。
虽然是两支部队混合在一起对敌,但在里斯的指挥下,士兵进退有序,比起林武更加厉害,要知道,里斯的军队里并没有底层军官。
这才是真正的将才,统领几千人游刃有余,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帮手。
“不如,将我的战士,全部交给你来指挥。”林修沉思片刻,做出了这个决定。
在大兵团的作战中,林武的短板立现,而且他的天赋在于守城,自己以前一直顺风顺水,完全是因为装备之利和占据士气优势。
“那就比较好办了。”里斯自信地喝下一大杯酒。
是夜,林修得到通知,里斯发动了夜袭,此刻离天亮估计只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正是所有人都睡得最熟的时候。
里斯并没有动用投石车,而是直接用炸弹突破了敌军的城防,代价是几个敢死队员就此身亡。
好狠毒的计策,林修知道自己是绝对做不到这么残忍的,这也许就是差别。
这种为了战争而生的家伙,只要能取得胜利,将不惜一切代价。
几千名士兵大叫着冲进了对方的营地,不用说,肯定又是激战,但偷袭总是会有优势。
半小时后,战斗结束了,或者应该说是里斯撤军了。
这相当于一场骚扰战,对方的士兵已经从睡梦中惊醒,投入了战斗之中,再继续打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把士兵撤回来,以避免无谓的伤亡。
目睹了整个过程,林修也不得不对里斯竖起大拇指,居然懂得利用敌人的心理,高!
然后里斯并没有因此沾沾自喜,而是将骚扰战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第二天,由于夜袭而担惊受怕的老者,并没有主动叫战,而是开始修复那些石墙,同时增加了巡逻士兵。
但,里斯也没有出战,反而大大摆宴席,犒劳战士。
既然将指挥权交给了对方,林修也没有对此干涉,就目前的情况,里斯做得很好。
宴席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就连林修也没有想到,里斯干下一大碗酒,然后突然站起来命令:“进攻!”
现在进攻,是不是喝醉了?
但林修显然低估了里斯,他没有喝醉,而且可以看出,这次进攻似乎早有预谋。
里斯只派出了800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向敌方营地,这种数量的兵力显然不可能硬攻营地,而里斯的目的,也不在于此。
他只是要杀光那些在营地外负责巡逻的士兵!
这可以说是一场典型的骚扰战和挑衅,那些巡逻的士兵本来还得意洋洋,谁知对方勇猛无惧,一下就冲到了面前,手起刀落,没有丝毫犹豫。
等到老者派出步兵出城,骑兵队已经杀死了几十个巡逻士兵,要不是城头还有弓箭手在站岗导致伤亡几人,此战可谓全胜。
里斯完美地掌握了出击时机,在劳累了一天之后,谁都想填饱肚子而休息一会,但里斯偏偏在这个时候发动进攻,让老者根本来不及组织军队。
但己方这边的士兵,却是以逸待劳,大吃大喝了一天,正是士气高昂之时,所以斩杀那些巡逻士兵,完全不在话下。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这个计划保密之极,就连林修也蒙在鼓里。
“里斯还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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