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1672年-1678年,是一场欧洲战争,一方为路易十四法国、瑞典、明斯特主教区、科隆主教区和英国,另一方为荷兰共和国,以及后来加入的神圣罗马帝国、勃兰登堡和西班牙。战争结束于1678年ten的签订。法国获胜。
法王路易十四在1661年亲政后,励精图治希望称霸欧洲。于是他在1667年选择西班牙为用兵对象,发动产权转移战争(1667年-1668年)。但是他刚占领大片领土而正打算往东北攻下全部的比利时地区时(当时为西班牙统治的南尼德兰),却被三十年战争的旧盟友荷兰共和国插手干涉。当时荷兰的政府领袖——商人出生的约翰·德·维特大议长(当时欧洲最有权力的人物),担忧法国领土扩张太多会威胁荷兰的国土安全(比利时是一直是法荷间的缓冲区),于是德·维特以软硬兼施的手法,联合英国、瑞典成为“三角同盟”,要求法国在1668年与西班牙缔和,并归还大量的占领地,否则“三角同盟”就会对法宣战。路易十四因为战争准备不足,被迫接受荷兰的要求而答允和议,但却种下路易十四对约翰·德·维特与荷兰共和国的强烈怨恨。
正巧当时英王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战争输给荷兰之后,虽然被迫在1668年与荷兰缔结同盟去向法国施压,但查理二世一直愤恨不平,渴望复仇。于是路易十四在大规模扩军之后,展开外交手腕,破坏荷兰名义上的“三角同盟”。法国天才的外交部长——雨格·李奥纳,操盘了一系列杰出的外交成果:他先收买瑞典国会,得到瑞典放弃三角同盟保持中立的承诺之后;再向英王提议与法国合攻荷兰(由法国提供部分的战费),瓜分其大半国土。一拍即合的两方,于1670年签署多佛秘密条约(yofdover),英王查理二世与法王路易十四结盟,计划在两年后联合攻打荷兰。同一时间,法王还收买策动荷兰的邻邦明斯特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答允说一旦法国出兵,他们也会出军并提供法军交通与后勤支援。于是在1672年,法王先向荷兰宣战,英王接着也向荷兰开战,第三次英荷战争爆发。
最后战争结束于1678年的奈梅亨条约(ten)的签订。荷兰国土恢复并得到低关税的优惠、瑞典也取回战争中失去的西波美拉尼亚,但法国获得巨大胜利。和约确认法国对弗朗什孔泰、佛兰德和埃诺地区部分城市的占领,这些地区一直是西班牙的领土;原本和约也规定法国归还洛林公国给德意志的洛林公爵(但法国保留驻军权),可是因为洛林公爵不愿让法军扎根其领地,拒绝在和约签字,所以洛林继续被法国占领(六角型的法国领土初次形成),直到1697年的赖斯维克和约(结束大同盟战争)才归还给洛林公爵。
本来威廉三世不愿背弃盟友(西班牙和勃兰登堡)以换取和平,但路易十四用高明的外交技巧与荷兰省商人和联省国务会的要员成功交涉,满足于关税降低的荷兰省就先在条约上签字,迫使威廉接着同意其他各省以共和国全体的名义签约缔和。感觉被荷兰背叛的勃兰登堡选侯腓特烈·威廉,愤而在1681年投向路易十四,帮助法国在1680年代初称霸欧洲。
战后各国开始承认并敬畏路易十四“太阳王”的称号,太阳王的法国,取代荷兰成为欧洲最有权力的仲裁者。(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愤恨地说:“难以忍受法国人的保护”)此后威廉三世成为“太阳王”的终生死敌,决定以毕生的心力去打击法国的天主教霸权,法荷争霸因此成为17世纪后期欧洲政局的主要课题(连带促成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
为之后四十年的国际形势,缔造了深远的影响。虽然刚开始无法预见这样的结局,但是预兆了荷兰、西班牙与瑞典三大强权于18世纪初期的中衰:荷兰受限于英、法包夹的地缘政治格局,她卓越的海上霸权最终在1713年转移给英国;瑞典传统的军事优势,无法阻止勃兰登堡的崛起,而西班牙在战争中的表现更是无能,瑞、西两国渐渐失去他们国际上的重要性,最终在18世纪初遭受巨大的失败,除了本土以外,大多数的领土都被列强瓜分。(参见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与大北方战争)
基本上是在百度百科找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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