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嘛,我當然知道。但是……”
“不要吞吞吐吐,條件隨你開,衹要查出死因,挖出兇手,我義無反顧!”
“難道局座一定要我把話挑明嗎?您看著辦!”
“我明白你的心意,兩下交換,我答應把人交出來,你負責破案。不過醜話説在前頭,你如果忽悠我,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哪敢喲!我一個小警員,還是臨時的,忽悠您局座,不是找死嗎?”
“你明白就好!”
“就這麽著,他允諾明天總局派專人、專車將犯人押送到這裏,省得我們勞師動衆地安排警力,還得防止劫車。”
眾警官又驚又喜,不過也憂心忡忡,關切地問道:“鮑警官,你有把握在橫路敬一身上找到幾件案子的疑點?”
“豈是疑點?可以説他有重大嫌疑!據我的調查,分析推理,高副局長兒子的死的確與此人有關,雖然不是他下的手,幕後策劃一定是他,殺人不見血……”
還有句話她現在不便說,爲時過早。説不定此人就是敵酋—原tj憲兵司令長官龜壽極左衛門、潛逃的戰犯,僞裝成男不男女不女的歌舞伎演員橫路敬一,魚目混珠。然演技確實不錯,完全是專業水準。
他首先設計陷害糾察隊的鄭隊長,陰謀失敗後,別出心裁把監獄當作避風港,暗中遙控指揮手下人屢屢犯案,製造禍端,猖狂之極,狡猾透頂。
橫路敬一準時、安全地押至閘北分局,在鮑銀燕的授意下,上來就不給他好臉色。
警局直接向他宣佈:原來的特權全部作廢,一不准他繼續享用居酒屋送來的飯菜,無條件吃牢飯;二不許他再穿rb和服,必須穿監獄中的號衣;三按照獄中條例,只允許一周探監一次;四本來關押在單人牢房,改爲4名囚犯同室。
一、二、三條他欣然接受,毫無異議。第四條拒不答應,理由是他有潔癖和孤獨癥,從不與人共居一室,坐牢也一樣,在總局蹲大獄是付過錢的。
負責此案的張三一聽,氣不打一處來,橫眉豎眼地斥責他:“你以爲你是誰呀?投了降的rb鬼子!充其量不過是賴在中國不走的僑民,犯了法就該服刑。還挑肥揀瘦的,別做你的大頭夢!不行,我們這裏沒有單人牢房,錢再多也沒用!”
沒想到橫路毫不妥協,還理直氣壯地强調:“我犯了什麽大罪呀?沒傷人一根毫髮,坐牢已經是天大的冤枉。這點小小的要求都不肯滿足,一點人性也不講,哪怕單獨住厠所也行。不然我采取絕食以示抗議!”
啊喲!沒想到他寧願住茅厠也絕不願意同其他犯人同住一牢房。真是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要不就是神經病!
一名警官説:“厠所讓你占了,影響他人大小便,虧你想得出來!”
“據我所知,貴局的看守所不是有間廢棄的厠所嗎?還是當初皇軍在這裏建造監獄時就有的,何不收拾收拾乾净讓我住,不透風不漏雨就行!”
他是何方神聖?連警察分局裏有座rb人留下的舊茅厠都知道,看來這人絕不是等閑之輩!也不知道他動什麽腦筋,答應還是不答應?一時拿不定主意。
更沒想到鮑銀燕一口應承,説是讓他單獨坐牢求之不得,届時反而有機可乘,略施小計搜尋犯罪證據,一旦罪證在手立馬能定他的罪,叫他插翅難飛!
既然鮑大偵探説得這麽有把握,就照她的辦。
看守所是從rb人手裏繳獲的,現成的牢房、審訊室、探望室,還有放風活動場所,也確有一間厠所,因為地處偏僻,不在看守人員眼皮底下,容易出紕漏,故而改爲儲藏室。
既然他願意出錢租下這間舊厠所,作爲關押他的囚室,又正中鮑偵探的下懷,分局長也竭力贊同。於是事情就這麽稀里糊塗的談成了,說出去讓人笑掉大牙。
閘北分局看守所被同行業譽爲模範監獄,與總局監獄有個明顯的差別,每天上下午各有半小時放風。犯人可以在規定的公共場所自由活動,抽烟聊天,還有少量的體育器材實施提供鍛煉身體,很有人性化。
橫路敬一被關了幾天,一不過堂審問,他樂得清閑;二不給放風,他意見大得去了。說爲什麽剝奪囚犯正當的權利?他又要絕食抗議。
直到第六天才滿足他的要求,鋻於前五天剋扣了放風的時間,後五天答應補償,改爲每天兩小時。
這一來,他高興死了,下午竟然在廣場空地上獨自吼起來—練嗓子,旁人看來,他倒是拿得起放得下,sh人稱為“是模子”。
也許是樂極生悲,第七天,即1948年12月24日星期五,橫路被正式開庭受審。
早上廣播裏傳出:昨天遠東國際法庭發表公告:rb罪犯土肥原賢二以“破壞和平”、“違反戰爭法規慣例”以及反人道等罪行,在巢鴨監獄執行絞刑。還説:通過抽籤方式,土肥原第一個走上絞刑台。
他由兩名執行憲兵押著,走完13級臺階,然後立正站著。執行法官先用英語,再用日語命令道:“土肥原賢二,原地轉過身來!”
然後按動電鈕,絞刑臺上的活動踏板猝然打開,土肥原賢二兩脚懸空,整個身軀沉入絞刑臺中,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聞聽此訊,橫路立時癱倒在地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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