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寒风,素装银裹的森林。
温泉,热气蒸腾。
自始至终,常乐和已经走了的东雪都未对黑衣人采取任何的手段,任由他站在那里。
这是一种自信,对自身力量的自信,并非轻视。
况且,这个人的右手已经受伤,东雪的一剑将他手臂发力的肌肉与筋脉斩断。虽然剑还在他手中,可他已经无力挥动。
此时他手臂已不再流血,甚至伤口已经愈合。武者行走江湖,都会携带金疮药,显然他带的金疮药品质比一般的更好。
他没有想过要逃,因为他见识过常乐的本事,他不认为自己能逃脱,而且他也没有必要逃。
常乐耐心地等在一旁,等着黑衣人犹如变魔术一般从腰间的一个黑色皮袋子中拿出一样样治伤的东西,甚至还有一根针、针上还串好了了线。
他将火折子点燃,细心的将针消毒后,又小心地将伤口缝合。做完,他又拿出一个小瓶子,瓶子刚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道散发出,显然是纯度极高的烈酒;用烈酒将伤口再次消毒后,最后取出一块干净的白布包扎好。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用左手做完的,没有丝毫的滞涩的感觉。这也证明了一件事——他的左手和右手一样灵活,或许更甚。
常乐自然看出来了,道:“没想到你最擅长用剑的,是左手。”
很显然,他与东雪战斗时的最后的那耀眼夺目的一剑,是用左手发出的,因为那时他的右手已经受伤。
黑衣人淡淡道:“可我还是输了。”
可如果他一开始就用左手拿剑的话,至少东雪也不会赢的太容易,因为左手剑比右手剑更加难以防御。
常乐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问道:“你是天赐的人?”
“是。”他承认了。
“你为什么会找上东雪。”
“我以为你会先问我百流川的下落呢。”他的嘴角又扯出一个僵硬地弧度,似乎又笑了。
他接着道:“我是天赐的杀手,所做的事都是奉命而为,从不问原因。不过我却知道,不光东雪,还有七杀剑九天、鬼剑无影,也有人前去’请’他们回去。”
他的话也说明了一件事——他不是“鬼剑”无影。
他也不等常乐说话,便又说道:“百流川确实是我抓的,但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常乐又问:“为什么抓百流川?”
这次黑衣人没有再说不知道,道:“因为你。”
“因为我?”常乐糊涂了,此时之前的他一直都在潜心修炼,他连朋友都很少,更不用说仇人了。
“我知道的并不多,只知道,抓百流川,只是为了将你引出来。至于原因……”
他沉吟了片刻才又接着道:“我只知道,与霸王会有关。”
又是霸王会。
“那抓走百流川是有人给你们的任务?”
“不是。”他回答得很肯定。
既然不是别人发布的任务,那也就是说,抓走百流川并且只为引自己出来的,就是天赐这个组织本身。可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一切再次被迷雾所笼罩。
常乐看着他,眼神深邃,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确实,他回答得太痛快了,没有抵抗、没有隐瞒,仿佛将他所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黑衣人道:“因为来这之前我接到了两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将东雪带回去,第二个任务是将你带回去,可两个任务我都没有办法完成。”
他看着常乐继续道:“在天赐中,任务失败就意味着死,可我还不想死。”
常乐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只好接着道:“既然不想死,那我当然要想办法将任务完成,即使只完成一个,至少我还有活下去的机会。”
夜幕将临,林中的气温更低了下来,不过此处的温泉仍旧冒着腾腾热气,丝毫不受影响。
常乐开口道:“所以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要我跟你回去?”
“只告诉你这些,你自己不可能会跟我回去。”
他随即又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个消息,我虽然不知道百流川的下落,可我却知道,他虽然还活着,可离死也不远了。”
常乐紧张了起来,急问道:“为什么?”
黑衣人不慌不忙地道:“因为他中了毒,万毒仙子的毒。”
“而你也应该知道,不管谁中了万毒仙子的毒,除非有她的解药,否则,便只有死。所以你不想看着他死的话,只能跟我回去。”
常乐沉默了,指节都因用力而变得苍白起来。
他此刻的心绪非常不稳定。百流川是他的朋友如果这个人所言非虚的话,那百流川如今的处境便是因他而起,这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也感到一丝愤怒。愤怒对他来说,是颇为难得的事,也是件恐怖的事。
黑衣人很识相的闭上了嘴巴,因为他不想死。
常乐嘴角的微笑早已消失不见,他冷哼了一声道:“看你的样子很沉默寡言,却没想到原来话这么多。”
当他听说百流川快死的消息时,他便已经对天赐的所有人都失去了好感。
黑衣人还不是没说话。
常乐苦笑,他居然也被情绪影响了心智。
他其实也理解黑衣人,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这个人也一样。
他对着天空上的一个芝麻点大的小黑点扬了扬手,一道高亢的鹰啼传来,一只展开双翅足有三丈多长的神骏金色三眼神鹰眨眼间便出现在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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