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知道这里的人类都信真主,胜似信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宗教信仰已经浸入骨髓。
远处的厮打声渐渐的弱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没动静了。格莱斯按住周刚又等了一会说“差不多了,看看都死了没,没死的话再给补上两下。哈哈,发财了,发财了。”
两人在草丛中轻轻的向前爬行,轻的听不见一点动静。隔着草的缝隙周刚看到了银背灰熊和独角铁犀,虽然在记忆中有着印象,可还是被现场的景色吓到了。银背灰熊的大嘴紧紧的钳着独角铁犀的颈部,鲜血流了一地,眼睛半咪着,已经失去了光彩。
格莱斯走过去,掀开银背灰熊的一只腿,周刚这才看到,它的心脏部位被独角铁犀捅了个窟窿,鲜血还在流着,周刚感觉到银背灰熊的心脏还在微弱的跳动着。体型比地球上的北极熊大了足足两倍,背上从颈部到臀部两巴掌宽的毛发全是白色的。再看独角铁犀,体长达到了五米,斗大的脑袋上顶着两只特别小的耳朵,两只鼻孔之间一根七十厘米左右的长角挺立着,漆黑的角身散发着幽光,角尖特别锋利,这是勇士勇猛的象征,这也是独角铁犀全身最值钱的地方。
格莱斯拿起匕首边拨银背灰熊的皮边说,这张皮说什么也不卖,我们爷俩也要享受享受贵族的生活,冬天再也不会寒冷,老寒腿从此告别痛苦。熊胆,熊掌都卖了,犀牛角留给你了,熊心留着,给你小子吃了好强壮身体。
格莱斯用了半天的时间才把犀牛角卸下来,因为犀牛角本身就是更加坚硬的骨头,又长在犀牛的鼻梁骨上。
“走吧,回头我们再来一次,把剩下的带走。”格莱斯伸了一下腰,擦了擦脸上的汗渍,一脸兴奋的说。
周刚背着沉重的包裹跟在格莱斯的后面,想到了之前的事情,自己明明比格莱斯提前半个时辰就听到了野兽的厮打声,难道难道是自己的听力提高了,提高了这么多,这可是三公里左右的距离啊,那这样的话,我也太牛了。
于是,周刚再次集中精神向远处听去,他听到了身边草丛中小虫的鸣叫声,听到了格莱斯喂养的猪猡呼呼喘气声,听到了珍妮喃喃的说着“喀隆哥这两天到哪里去了呢。”就连猪圈旁米鼠爬过的脚步声都听到了。周刚被这一现象吓坏了,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就是那个老头说的,我的灵魂经过结合造成的。太不可思议了。
“爷爷,你现在能听多远啊。”周刚随意的说道。
“臭小子,我还没老成老眼昏花呢,听力还和当年一样,大约能听到一百五十米外的声音,再加一把劲,马上就到家了。”
周刚听后吓了一跳,这样的话,那我岂不是比普通人强了二十倍。这件事到死也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永远的烂在肚子里。上一世五十岁的老工程师不是白活的,这点道理还是懂得。
一遍一遍的练习着超强的听力,周刚发现,他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越来越清晰,听到的声音也越来越细腻,好奇妙的感觉,最起码打猎时不会被大型野兽发现,提高了生存能力。
当第二次回来后,一老一少相对着哈哈的笑了起来,格莱斯笑的是以后可以换一把好弓了,怎么着也要给喀隆留下一点好东西啊,生活要比以前提高很多。冬天有熊皮铺着,会温暖似春天。关键是只有贵族才享受这个待遇。周刚更是开心,自从发现自己的感知能力这么变态,凭着五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凭着高级工程师的智商,在这个世界上会活的潇潇洒洒,活出一个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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