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第一次来到阳光之下,但无论哪一次,那种温暖的感觉总是令人心情愉快。阳光作为地表生命的源泉,受人崇拜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和我相对应的,老头子见到阳光,却是一幅不高兴的表情,把厚厚的魔法师斗篷兜帽翻上来,让自己的脸处于阴影之中。于是我好生不解。
“哎哎,我这个半魔族都没说话,你可是百份百的纯血人类啊,这把年纪了,多晒太阳有助于钙质吸收,免得骨质疏松,干嘛一见到阳光就摆出苦瓜脸?”
“哎呀,少爷,我是在心痛啊。”
“你又心痛些什么东西?”
“我曾经是一个人类,但在地下城的日子里,我已经将自己的心归入了魔族的行列,今天猛地一见阳光,想到还在地下城里挣扎的同伴,我的心难免有些不适应,仿佛正在淌血啊。”
就算是魔族,也不一定害怕阳光。例如我的奸商老爸,随便化个妆就会去地表世界找萨芬那个三角脑袋总督体察民情,于是我眯起眼睛,狠狠地揭穿了臭老头的阴谋。
“听说……老爸出来谈生意的时候,你也经常作陪啊。”
“嗯,我是顾问……”
“听老爸说你人老心不老,还经常用心去温暖一些寂寞的女士,然后跟某些和那些女士有关系的男士练长跑,真有爱啊……与其说是在地下城的日子里,不如说你是在那段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把自己的心归于魔族行列的吧?”
“哈,哈哈,今天天气真好啊……”
“你是怕被人打到浑身淌血吧!”
臭老头,就知道他有问题!体力不佳的老头子魔法师还这么乱搞,真不知道他的精力是怎么来的,迟早哪天跑不动被人追上,拉他去杀头——两次,嚓,嚓!
“少,少爷,你也太狠了吧?”
“少废话,我们走!”
从地下城得出口出来到城里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我是没什么关系,但梅林就休息了两次,硬生生把我们的行程从中午拖到了下午,等我们来到维加城的中心广场,已经是黄昏了。
维加城在我的奸商老爸和奸商总督的携手之下成长了几十年,已经成为相当繁荣富足的城市。就如现在的圆形中心广场,虽然不大,但用平整的花岗岩铺成路面,中间用洁白大理石雕刻而成的水神喷水泉,一个美丽的女子伸出手去,水花从她手中喷涌而出,在空气中破碎成一片晶莹剔透的水珠洒下,映在黄昏的夕阳中,仿若一片金色的流苏,将女神像笼罩起来。清风吹过,流苏款摆,女神像就仿佛活了过来,摇曳身姿,华美异常。
很多小孩子在喷水池边嬉戏,年轻的母亲和一些抱着宠物的少女们在谈论着流行时装、珠宝首饰或是晚餐的菜色,让人觉得温馨。
我们的行程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但吟游诗人的行程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酒馆,于是我带上老头子,大步往酒馆走去。虽然身上有不少钱,但还是先适应一下环境再说。只是我刚起步,就被老头子拦了下来。
“少爷,吟游诗人的舞台并不只是酒馆里面而已。凡是美好的东西,都应该讴歌啊。”
被这么一说,我觉得很对。于是我也坐到喷水池旁边,就着美丽的夕阳,轻轻拨起弓琴,水晶撞击一般的空灵音色在我指尖流淌。
“天色已然昏黄,”
大家快坐到我身旁,
看我双眼清澈见底,
听我琴声婉转悠扬。
怀春的少女们啊,
可是想好了情人模样?
……”
据梅林老头子说,这首“黄昏竖琴曲”是吟游诗人到一个新地方经常演奏的曲子,适用范围是比较清秀帅气的吟游诗人。我老爸是面白无须的大恶魔种族,我老妈是美女人类,我自然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战胜二者的遗传基因长出络腮胡子,选择这首歌开始演奏后,本来喧闹的广场静了下来,人们开始以我为中心聚拢,应该没选错才是。
“黑发的帅气吟游诗人斜戴着插有凤凰羽毛的帽子,沐浴在夕阳下,坐在华美的喷水池旁边,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含着柔波,轻轻拨动竖琴,唱出略带挑逗的乐曲……少爷啊,知道为什么世界上80的美女和吟游诗人有一腿了吧?”
“……这个以后再说,不过看起来收入倒很是不错。”说不得意那是假的,但要爽快承认的话有不符合我一贯的立场,所以唯有避重就轻。天色黑下来,我宣布演出结束后,大家渐渐散去。我那插着羽毛的帽子里装满了零散的铜币。
“我数数,应该足够让我们在城市里吃三顿饭。换算成银币的话……”
“十一个。”
“没有那么多,也就四个银币左右。”
“我是说女孩。”
梅林这样说道,于是我抬起头来,又对上了他那习惯性感动的眼神。
“少爷,你真是天生的吟游诗人,仅仅几首歌的功夫,就打开了十一个怀春少女的心房……实在是比我强多了!”
废话,我堂堂高干子弟,要是连你这个老头子都强不过,那还了得……等等,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哎哎,大家混口饭吃,我可不是故意要打开什么心房的啊……”我严肃地说,可惜老梅林完全无视我的话,还在热心建议。
“少爷啊,不如趁热打铁,今晚就进她们的新房!”
我要是这么简单就听了他的话,这本书就会成为描述一个坚持守身如玉的开朗少年如何被一个不良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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