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一共有十二个情节是我想写的,这是第一个,很不容易,终于写到了,我会继续按照大纲往下走,把十二个想写的都写了]
北越,北越国都。
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子,在岁月的侵蚀下,已经有了些许白发,那张国字脸上也有些皱纹,葛布衣服洗的干净,收拾浆洗的平整。一个人坐在小酒馆里面,看起来也没有要等人的样子,却要了足足四斤猪肉和两坛子酒。
若是这全都是他一个人吃的,那么一定是个不会过日子的混混。
要知道北越比不得其他中原各国,没那么多富饶地产,耕地虽多,气候原因使得米粮产量却极少。
所5荒,这使得耕牛的价格一路上扬,最高的一段时间,一头绝好的健壮牛,能够换取两三个元清的蛮夷奴隶
虽然言语不通,而且性子粗鄙,但是下地干活还是用得上的,但是再怎么也比不得健壮大牛。主要还是指的元清那头的女人。
虽然比不得中原女子娇俏,毕竟整日骑马的
弄得那屁股手感不好,可是还是有爷们儿发觉她们那一双腿的滋味力道,真是妙,所以最高的时候,一个双腿极长的清人或者元人女子,都能换一头牛。
说这些,自然不是为了彰显苏勾践那位暴君的战争功绩,而且为了说明牛肉是基本不会在北越出现,然后猪肉价格竟也因此被炒到一个妖异的高度。
一个人,一顿饭,吃四斤。
柜前那个秃顶的胖老板看着那个男人就觉得肉痛,每看他大口吃一口,老板就龇牙一下,也不知道是馋的还是心疼他糟蹋钱。
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直勾勾,让那个吃肉男人很快就注意到他,抬眼看了下。
没什么语气的抄着一口北越口音道:“咋地,眼馋啊,有本事自己挣肉吃去……从这一路往北,直到关外,拿着刀枪,别管是清人还是元人,牛羊奴隶女人,随意拿,随意抢,杀清元人者无罪,从小你爹娘没教你?”
说完这话,那男人喝了口酒。也不管老板那种看废物的鄙视眼神。
把那空碗重重砸在桌子上,骂了一句
“妈的,你们天天就知道抱怨日子不好过,可是你们凭啥就非得有好日子?怕死,怕苦,甘心当人下人……在咱皇帝入主这地界前几十年,一个个还不是看着那些骑着马扛着刀的畜牲就叫爷爷,人家杀进来糟蹋了你们女儿媳妇,也许还有那窝囊废物助威陪笑脸……”
那老板怕媳妇怕死怕事,但毕竟还是个北越的爷们儿,听着这么个混混一样的玩意儿张嘴闭嘴的不干净。已然是脸色难看的拿东西打算打一场,不过还是犹豫,毕竟是自己家生意,打坏了东西这货色也不像是能赔的。
何况要是打坏了他,他就有了理由赖了那四斤牛肉的饭钱。这些年开饭馆,这路数老板也不是没见过,门儿清的很。
那很显老的男人神色更加不屑,从那一身干净衣服里摸出一块散碎银子扔过去。
然后冲着捡钱的老板呸了一声,觉得这些做生意的玩意儿就是恶心。鬼精鬼精的就认钱……
然后以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对着那明显想让他快点滚蛋的老板道
“当初前朝还在,是整个天下支撑着边防不让元清马过阴山,现在是其余几国冷眼旁观,瞅着北越的笑话,苏狗贱一个人撑着能让北越大多数人还活着,已经顶不错了……”
然后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离开,心里暗暗得意,显然那老板得被震的一愣一愣的。
当年遇到那位和自己一般年纪的书生,他就是这样说的。哪里能有错的,他可是读书人,所以这个普通百姓恨是不曾恨过的。
倒是只记得当年风华盖世的那个据说姓李的书生,一个人走在北越的国土上,眼神中有一种叫做落寞的东西。
……――……
北越国都,皇城内。一身黑金色龙袍的苏狗贱,即便已经年过五十,依旧可以看到结实美感的肌肉轮廓。
这等经历过风霜战场消磨出的身子,断然不会因为醇酒美人的缘故而消灭掉。
对着一张地图四周转圈,标注出军需行列。
苏狗贱觉得真是极好,毕竟这是他北越军队第一次踏入南赵国土。
是第一次,不会是最后一次,早晚有一天,这南赵的锦绣江山,都是他的。
在此之前,就先去南赵习惯一下杀人的感觉,也是一种极其舒畅的感觉。
两万北越精兵,会随着他一道道命令下去,在那锦绣江南肆意驰骋。
当初还是一个给地主家种田的苏狗贱,居然也会有这样的一天,不得不说实在是世事难测。
李妆鲤,苏狗贱默念这个名字,即便被世间诟病为残暴的他,想到在遥远南赵发生的那一场血腥,都觉得震惊。
自古武将用刀杀人,文人用脑子杀人,一把刀,两把刀,千把刀,万把刀,终究都是有数的东西。可是一个读书够好的读书人,足以让整个天下浮现在脑海中,再凭借臆想为它增添无尽的血色。
可是苏狗贱想破脑子都不能够明白,即便他李妆鲤苦心算计了十年,成就了一场古往今来都少见的血腥杀局,足够缜密到让他苏狗贱都不由自主的去配合他完成这个疯狂计划
可是,他是凭借什么说服那一位老而不死的南赵帝王,凭什么?
真是足够让他苏狗贱好奇……
可是这个时候,真不是好奇的时候啊,谁让自己家媳妇已经做好了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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