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豹的被追杀应该不是偷袭那么简单的事情,好像是关于帮派内部的变动吧,总之就是世事无常啊,仅仅一夜,阿豹在帮里就混不下去了,回去肯定是不敢的,在被老段用在他眼中神奇无比的“内功(技能)”治好后,谢过老段就跑路去了。
另一边,段宇荒这个小号在家吃过午饭后,拿起开挂赶出来几大本稿子,匆匆出门了,如果有人能仔细看这些稿子的封面的话,他们会在其左上角发现几个漂亮的小字,《寻秦记》。
……
出租车出了海底隧道来到港岛,这边明显要比九龙繁华得多。马路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街边的广告牌五花八门,橱窗里的商品应有尽有,街头上熙熙攘攘、车水马龙,一股繁华大都市的气息扑面而来。老段不由在心里感叹一句:“这才是真正的香港啊!虽然还是很老土,但确实有那种feel了,看来刚来的时候对这里印象太差,除了时代上的落后之外,也是因为穿越降临的地点不对。”
看着老段到处看的模样,司机不由暗自吐槽,这小孩没出过门吗,这么大惊小怪,他哪知道段宇翔到处看主要还是以前几年一直住在美国,现在看到这么多华人确实有种亲切感。
出租车的目的地是金大大创办《明报》所在的办公地点,没错,老段这次出门的目的就是向《明报》投稿。这次段宇翔之所以直接拿着稿件上门投稿,而不是投到《明报》的邮箱里,主要原因是想来亲眼看看传说中的金大侠,另一点原因是,《明报》的小说是刊在其副刊上的。而《副刊》上的约稿工作,是由金镛和总编辑潘岳生亲自主持,(名人的真名、艺名和笔名都要有一个字用谐音,不是我的错别字哦,这个规矩大家应该都知道吧)由于投稿太多,金镛和潘岳生自然不会把所有的稿件都看一遍,他们只看那些被普通编辑筛选出的稿件。老段倒不是怕会有编辑看完后会不明白这本书其中的价值,但却担心他们偷懒,看都不看就把稿子扔进废纸篓。
其实这也是老段太自信了,哪有一本书可以让所有人都喜欢的,更何况这本《寻秦记》其实文笔其实不算顶级,重点是穿越这个创意很厉害,话说黄大大的创意一向流弊,异界、穿越、架空、玄幻、星战什么都能想出来,只凭这些创意就不愧被称为武侠宗师了,与之相比,稍弱的文笔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反正是快餐文化,看的流畅、舒服就足够了。更何况,黄大大的武侠中也不乏一些值得深思的东西。
转入正题,一段时间后,柴湾,段宇翔下车进入明报大楼,若无其事的走过前台,在过道里乱窜,游览了一阵后也没有去副刊编辑部,而是直接用傻妞导航查找总编办公室在哪儿。
大楼内人来人往,各个办公室里的职员都在紧张工作,老段这个一路走来一直探头探脑的可疑人物居然没人管,竟然被他摸到了金镛的办公室前,直接敲响了办公室的木门。
“请进!”里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段宇翔推门而入,正在伏案写社评的金镛抬起头来,见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问道:“你是?”
“查大侠,我叫段宇荒,是一个小说爱好者,也是你的粉丝,这是我写的一部小说,想请您过目。”老段一边笑着抽出稿子放到金镛的桌面上,一边仔细打量这个自儿时起就很佩服的人。
金镛眉头一皱,五十五岁的他虽然不似二十一世纪后那么和善,但平时交流还是比较好说话的,但现在他在写东西,尤其讨厌别人打扰。而且这种新作者(而且段宇荒这个号现在才13岁,一眼就能看出他未成年)的稿件,交给下面普通的编辑审就好了,若是人人写了稿子都找他,他岂不是得每天看稿忙死?若不是看段宇翔大大咧咧的不通世事的样子,(金镛小说主角超过一半情商都很低,他可能对这种人有好感吧)心中可能都已经对段宇翔有了不好的印象。
不提心中的想法,既然段宇翔已经把稿子拿来了,他也不好直接赶人出去,当下也不和老段说话,拿过稿子就翻看起来。
《寻秦记》,小说开头讲述来自二十一世纪中国大陆特种部队的精锐战士项少龙成了国家科技院时空实验的白老鼠,被送回公元前的战国时代;可是时空机器发生了毁灭性的大爆炸,所有参与的科研人员均灰飞烟灭,项少龙则流落到两千年前的中国,醒来后居然落在一个古代美女床上……
金镛的眉头时紧时松,看了大概三万多字后,便弃了剩余的部分,在一张便条上写了几行字,然后将《寻秦记》的稿件和便条一起交给段宇翔,挥手示意他离开。
这是金镛的习惯,由于他口才不好,许多时候都写便条表达,连平时管理《明报》也是如此。话说金大大在纸上很能说,辩论也很厉害,但是一上非访谈类的节目……两分钟有一句话就不少了……不说了,你们看看就知道了,他对不熟的人说话实在太少。
段宇翔接过便条一看,只见上面写道:“穿越时空,立意颇为新颖。然行文太过轻浮,且情节过于艳俗,望今后予以改正,君于小说一道,大有可为。”
段宇翔看了便条后在两秒间就在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他首先问傻妞这里面有什么意思。
傻妞用心灵感应说道:“宇哥哥,金镛先生先是肯定你,接着又点出你的缺点,最后鼓励你以后前途无量。肯定、不足、鼓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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