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真是一部教授们才读的书,我想教授之中真正肯用心力去读的也不会太多吧。它通篇是“意识流”,镶嵌了大量的典故,从一个“流点”滑向另一个“流点”,中间挖去了任何连缀,让人眼花缭乱。
三两句引语、数几个名词、一星半点哲人的格言、片鳞只爪的时事神话等等,由沉闷冗长、缺头少脚的生活场景贯穿始终,真叫我越读越闷。并不像徐志摩所称的“像牛酪一样润滑——一大股清丽浩瀚的文章排傲而前”。
作者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直到1922年2月2日40岁生日那天才为它找到了出版商。问世是在巴黎,因为他的母邦与英美诸国早就宣判了它的“死刑”。
在读者内部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有的人颂赞不已,有的人全盘否定。现在呢?据说已经弄成了一门“乔学”被人研究,这些人称它是“20世纪最伟大的英语文学著作”,或者说是“英语文学丰富遗产中一部最伟大的小说”。
在我看来,它只是一部由大脑控制过多过密、别具一格的“小说”而已。
这里的人物、场面、“情节”一律是平板铺陈而去的,有的只是小说人物流动的“意识”。虽然能够开掘出人物内心的深层意念,但在结构上它们彼此没有自然的联系,只是作者近乎毫无取舍的“罗列”,给人一潭死水的整体印象,无激情,无波澜,无幻想,无诗情,无意境,进入其中的人被它拖着,没有一个“出头”的日子,更谈不上什么“风化”力与提升力了。
所以《尤利西斯》的最大缺点就是写得太“隔”、太理性,可以列于“奇书”之中,却算不上什么“伟大的”经典。代表的只是一种全新而非全能的创作方法,但失去了传统文学中一以贯之的流畅“气势”,失去了“深沉”的感情根基,无法满足东方人特有的含蓄有韵味的审美观感。
而且,用几千年的中国优秀文论思想来衡量,“隔”与“不隔”是判定一个作家伟大不伟大的重要标准之一。
就中国文学史言,人们认为陶渊明的诗“不隔”,柳宗元的“隔”,苏东坡的诗“不隔”,黄庭坚的“隔”。什么是“隔”?“神理未浃”“拗峭避俗,不肯作一寻常语,无从容游泳之趣。”什么是“不隔”?“心地空明,自然流出,一似全不著力,而自然沁人心脾”。
我认为这正是乔伊斯、福克纳与罗曼?罗兰、莎士比亚的差别所在。
几经周折后,“后现代”作家中似乎也有人留心到了,比如马尔克斯,我认为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做得“不隔”。
《尤利西斯》横“隔”竖“隔”,与我们“隔”了千道万重。它塑造的不过是西方几个普普通通、孤独绝望、彷徨无聊者的真实灵魂,用一昼夜的经历通过人物的“意识流”,囊括下爱尔兰、以色列两个民族的历史内容——这些内容只是提示性的,它要求读者预先对其已有了全面的修养学习。
难怪《乔伊斯传》的作者艾尔曼要说“在有趣的小说中,它是最难懂的,在难懂的小说中它是最有趣的”。
最难懂又最有趣,大概是这样吧。
不过,能够确定的是在对人物深层次意念(而非心灵)的把握上,全书在构思时的匠心是独特的,对真实生活场面的印象感知,语言文字的刻意追求,都具有过人的才华。
有才华却不能无所节制地上升为唯才华,只有才情并茂方可以堪称一流。《尤利西斯》“才”有余,排掉了“情”,而没有作者本人酣畅充沛、饱满炽烈的“情”来熔炼文章,文章的语言说法就不能在深厚思想的催化下奔流活跃,闪闪放光。
大概这是一切“现代”派作品的先天缺陷吧?
至少这种“病”在当代中国的多数作家身上比较普遍、突出。他们在学习“意识流”大师们的手法时,往往学来了一些皮毛,学出了浑身的“毛”病,在无根无底的基础上,生吞活剥出一些痴人说梦式的“诗歌”
“小说”,委以“现代派”,实际上苍白浮滑。加之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思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漫长的100年里,已经取代了中国传统的“天道”论在作怪,面对现实社会里的种种不公正,面对日益物化、人们对此尚麻木迟钝的时代,作家们回避现实,玩弄语言与形式技巧,整个文学现在又走到另一个方向在病态发展,普遍地放弃了正义!
罗尔斯在《正义论》里认为:“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
这正是“理想正义”的含义。一切伟大的作品都应体现这种“理想正义”,关注“人”,关注“个人”!
《独立宣言》的执笔人、美国总统杰斐逊就主张,政府的一切政策都要保护“个人”生活、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此,他同主张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的汉密尔顿成为政敌。杰氏的观点正是基于对“理想正义”
的深切体会上。连有远见的政治家也得具有这种“诗人”一样通达的眼光,一个伟大的作家就更该有“理想正义”的信念,站在超越现实之上的理想正义(良知)的高度来观察现实,不畏强暴,去为弱小者呐喊呼吁,而不是视其为“理所当然”了,否则,所谓“现代”艺术也就过多地流于炫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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