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它与彩霞相聚,冒着得罪长老、背叛吸血鬼某族的危险,救走阿莹时,我在心底里就已经不怪他了。
林彩霞自豪地在我耳边说:“一百多年来,林光旺一直没有滥死无辜。特别近七十年来,他已不再吸食活人血,而去医院偷食冷冻血。在魔党之一的勒森魃族里,是最洁身自爱的了。当时它捉去阿莹,只是想保命,没想让它们的长老狼啸逮了个正着,要用阿莹来为这届的千年之战祭旗。”
其实,小辉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吸血鬼,像一群娱乐版的新闻记者,围着它问个不休,而好心情的吸血鬼也煞有介事地一问一答。
“请问你为什么吸血,吸血的感觉怎么样?”
“嗯,很难说,打个比方吧,这是一种生理的需要,感觉就像在喝水吃饭,三餐不吃饿得慌。不过,吸活人血是犯法的,我主要吸的是血袋里的血。”
“吸血鬼里也有帮派吗?那位长老是什么人,这么厉害。”晓风说。
“不问这个问题好吗?”吸血鬼林光旺打了个冷战,“关于我们血族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否则会死伤一大片,因为这是天地间最大的机密,有能力自保的人才可以知道。”
晓风吐了吐舌头,还想再问时被我打断了。
“阿风,不要难人所难。”
阿风这才做罢,经过此役,阿风对我更加尊重了。
方龙说:“请二位鬼哥鬼姐谈谈你们的罗曼史好吗?”
“那年,我是一名天真可爱的小女生——”
“我呸呸呸!”被鬼仙林彩霞不知捉弄过多少次的珠儿和小辉连吐口水。
“光旺是一位纯朴、善良的少年——”
“切——,”那林光旺打得脱臼的无良少年,手臂至今还在荡秋千的晓风立即嘘声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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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就在一片热闹中渡过了。后来,我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问起林光旺成为吸血鬼的事。
原来,林彩霞与光旺出生在甘天村,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后,他们自然而然地相爱,接着订婚,成婚,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生性活泼大方的她,在村子里是一位开心果,会唱优美动听的山歌,会织出最漂亮精致的布匹,会绣最美丽的图案,她爱他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
但是,从饱读诗书的他,因为遵从不得参加清朝科举考试的林家祖训,无法走上仕途作官,只好早早就跟着族人到外地经营笋干生意,在这里,笋干的名气是全国知名的,他们因此还成立了一个笋业行会,左右全国笋干行情,调抑笋价。
在外经商,使他攒了许多钱,并在上海买了大房子,准备从家乡接来她,建立自己的新家。
然而,在天津的义和团运动中,他因为救了一个与林家有生意来往的洋人,结果那洋人反咬了他一口——不是生意上的“咬”,而是露出犬牙真的在脖子上咬下去。
“我们的行话叫‘初拥’,”林光旺接着彩霞的话说,“一般人以为只要被吸血鬼吸血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错的!如果上述说法是对的话,那这世界老早就充满吸血鬼了。
被吸血者若要成为吸血鬼,必须接受我们的血液。比如说,我咬人吸血之後,再给予对方饮用自己的血,那麽被吸的人才会成为吸血鬼。”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吸血鬼都会有理智,这要看被初拥的人,他的三魂七魄是否健全,否则就会变成只懂得吸血杀人的怪物,如清初时期大量涌现的四肢僵硬、只会蹦蹦跳跳的僵尸。”
我后来读过一些生理学、解剖学,因为我想知道我会变成这样,我是属于什么生物,我是谁,我该怎么生存下去。于是我将自己的血抽出在一所大学的室验室里试验过,结果我发现,我的血液里有一种似乎不应存在于地球的奇异的物质,或者叫它为细菌,它能吸收月能而无限繁衍,并为僵硬的具体提供一切高速活动的能量并保持它永远不腐。只是它需要一种养料,那就是人血。”
我立即领会到,吸血鬼灵能的运用途径,竟然来自它的血液,它的血液只存在于各大动脉之间,但并不流动,没有毛血细管,因为皮肤异常地苍白。所以,传说中吸血鬼怕圣水、大蒜、木钉等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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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吸血鬼产生欧洲,一般是贵族出生或自以为血统高贵,因此他们培植下一代非常谨慎,一定要有优良的血统和高贵的品行,才不至于沾污他们的血液。”
说到这,他显得非常矛盾和痛苦,“原来一直和我生意来往的洋人,就是吸血鬼,就因为我救了他一命,那洋人他妈的说是为了报答我,就让我成为吸血鬼,刚开始真是恐怖的一幕啊!”
“变成吸血鬼之初,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以为做了一个恶梦,照常回店铺处理日常业务,以为还可以如同生前一样地行动,过着原来的生活。但是,我慢慢发觉到自己对鲜血的强烈渴望,发现自己竟需要吸取周遭人类的血液维生,这种yu望是如此强烈,以至於我根本无法抗拒。
“渐渐地,我渐渐习惯新的生活方式,像吸食鸦片一样,开始自甘堕落,刚好那时北方大乱,八国联军入侵,义和团运动,我就专找将死或刚死的人吸食血液,猎食对我而言将愈来愈容易。我从此放弃了原有的生活,离开店铺和族人。变成一名孤独的捕食者,我明白自己与凡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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