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伟抽着烟,坐在院坝里,他今年还不到四十五岁,头发却是全白了。
说起来,他头发顿时白了这么多,其实也就是最近一年的事儿。
出生在比较落后封闭的赵家乡,刘国伟跟乡里的所有男人们都有着严重的通病。
一个是大男子主义,第二就是喜欢打老婆。
林翠华嫁给他的时候,刘国伟才十七岁,虽然在乡下这个年纪已经可以当家做主了,不过因为刘家严重重男轻女的迹象,他这一辈的儿子基本都被刘老太太给宠坏了。
所以这人也就有点不靠谱。
跟林翠华结婚二十多年,其实刘国伟也没能想过自己有生之年居然还能换个老婆。
他那个年代结婚的人都不兴领证儿,只要男方女方一起摆个桌,招呼亲戚朋友们吃一顿,就算是结婚了。
所以他跟林翠华也没啥离婚的说法。
那个臭婆娘生了个恶毒的小贱种出来,连带着她自个儿也被坑进了大牢里面。
可以说彻底的让刘家的脸面都给丢光了!
还是老太太立即做主重新给他娶了个新媳妇儿,至于林翠华?
不好意思,她可是被判了二十年!
他还年轻气盛呢,总不能真的等那个臭婆娘到二十年后,自己白发苍苍吧?
所以,那个时候刘国伟根本没犹豫,就同意了老娘的建议,娶了半山村的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寡妇回来。
原本刘国伟以为自己就算再娶了一个媳妇儿回来,跟以前的日子应该也没啥区别。
谁能想到,这区别大了去了!
“老刘,你干啥呢!让你去一趟镇上咋还没动身?”
刘国伟正抽着卷烟心里发苦呢。
他新娶回来的媳妇儿就叉着腰站在门口冲着他吼了。
这要是林翠华敢对自己这个态度,他早就两耳光教训上去了。
可是这个新媳妇儿他根本打不过!反而被好好的教训了一顿,就连他那个老娘都没有帮他!
想到这里,刘国伟心里憋屈的要命。
不过面上还是挤出一丝笑容,连忙站起来,“好,我马上去,马上去。”
新媳妇儿黑着脸,根本没理会他的讨好,骂道,“你个懒东西,又把老娘的话当耳边风是不?还不赶快滚!妈哟,天黑之前你没回来,就不要回来了!”
说着,她还特别凶的把扫把朝着刘国伟砸了过去。
吓得他连忙撒腿就跑了。
这新媳妇儿长的别看还挺好看的,皮肤白净,身高也足,不说话的时候还特别的文静,可是一开口,那就跟一只母老虎没啥区别。
想起自个儿刚娶到新媳妇儿,看她长得比林翠华漂亮多了,还挺高兴的。
刘国伟就恨不得打自己几巴掌。
“妈的,臭婆娘又这么凶!难怪之前嫁不出去没人要!”
刘国伟龇牙,觉得自己刚才那副样子实在丢脸。
可新媳妇真的惹不起,打又打不过,屋里那个拖油瓶也根本不像老娘说的只有十三四岁,分明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了!
上回他冲着新媳妇发火,那拖油瓶拿着菜刀就进屋了,那副样子就恨不得砍了他一样,差点没把他给吓尿了。
嘀嘀咕咕的朝着镇上走,刘国伟这越想越是郁闷。
这没对比还好,一有了对比,立马就觉得以前自己过得日子到底有多舒坦。
林翠华是把他当成祖宗一样供起来的,要是不老实,抽她一顿就得了。
哪像现在娶回家的这个婆娘,不仅凶巴巴的不说,还懒得要死,在家连饭都不做,还让他下厨房。
可刘国伟以前哪里做过饭?那是连油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的人。
让他做饭,差点没把厨房给烧了!
“唉……”
刘国伟一路唉声叹气,走了近两个小时才走到了镇上。
过去了一年,镇上也有出来做买卖的了。
除了供销社外,也有其他老乡弄得小杂货铺,里面虽说不是啥都有,可人家不要票啊!
所以在镇上的生意反而比供销社还好!
刘国伟提着自己之前编好的竹筐到达镇上。
这会儿集市差不多都散了,不过他也不着急。
先去杂货铺打了二两小酒,抱着自己宝贝酒瓶小口小口的抿着,才打着哈欠去摆摊儿。
不过这会儿摆摊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他在那儿蹲了一会儿根本没人过来,这也就有些不耐烦了。
“我跟你们说啊,我闺女现在挣钱可厉害了!跟着她部队里的嫂子,每个月都能进账好几百块钱呢!可比老高家的那个在镇上教书的媳妇儿挣得多,上回回来看我们这两个老不死的,还买了好多补品呐!”
一个长着圆盘子脸的中年妇人,得意洋洋的跟自己同村的老乡聊着天。
一边还拍拍自己身上好料子做的新衣裳,“瞧见没?这件衣裳就是我闺女专门给我做的,孩子她爹也有一套呢!
我看呐,这养闺女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这孩子孝顺着就惦记着我们呐!哪像我那个儿子,成天被他媳妇儿管着,吃口肉都要被瞪好几眼!”
“你闺女挣啥钱挣得这么多啊?她那啥嫂子那里还缺人不?你之前说你闺女的嫂子也是咱们这里的人,咋说也得带带我们这些乡亲们呐!”
“那闺女就是咱们这里的人,听说是赵家乡的呢!好像叫刘霞萍啥来着,不过我劝你别打那主意,人家开的那个食品公司只让军嫂过去上班呢!管的可严格了!”
刘国伟听
喜欢炮灰媳妇当家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