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t市已经异常炎热了,树上的知了整天叫个不停。天空却不是应有的万里无云,一层厚厚的雾霾笼罩了整个天空。
林溪是t市大学生,人长得还算匀称。对就是匀称,不高不瘦,不矮不胖。一身皮肤黝黑,算不上英俊的脸上棱角分明,看起来格外精神,绝对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观。
林溪幼时父母就出车祸去世了,只给他留下十几万的赔偿金,虽算不上多,但也足以支撑他从这个二本大学毕业了。
和中国大多数大学生一样,林溪也整天过得浑浑噩噩。翘课,挂科,上课睡觉几乎样样都有他。可是他也有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他不爱玩游戏,只爱看小说。
小说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自从初中开始接触小说以来,他看的小说没有三百本也有二百五十本了。
他之所以能看这么多,是因为除了他刚开始接触小说时,完整看完了三、四本以外,其余的小说他几乎都只看一半或只看开头。
用他的话说就是:“唉!这不能怪我没恒心、没毅力啊,只因为这些小说主角,都是傻‘逼。
要么是仙侠里边别人要杀他,主角却因为一丢丢虚伪的仁慈放那人是一马。然后给别人机会,得到奇遇,杀回来找他报仇,然后被虐成狗。
要么是都市里边,主角得到奇遇,然后遇到各种纨绔,明明可以先下手为强,人不知鬼不觉的偷偷干掉对手,不给自己留后患。
可是那傻’逼主角总是要各种自以为是,然后让人家以自己亲人朋友为借口,逼得自己下不来台,然后到处求人,帮自己解决麻烦。
这还不是最可恨的,俗话说得好:没有最傻’逼只有更傻’逼。
最令人看不下去的是主角刚获得点好处奇遇就到处炫耀,要么四处送功法,要么四处送武器,好像害怕那些别人不知道似的,到处给自己拉仇恨,然后被各种虐。
这是何苦呢?
换做是我,肯定是背后敲闷棍,闷声发大财。轻轻松松登上人生巅峰······嘿嘿,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嘿!意‘淫什么呢?看你的笑容中蕴含一丝猥琐,而猥琐中又不失yindang。你可真是够奇葩的啊!”一只肥硕的猪蹄搭在了林溪肩上。
“逗逼,瞎说什么呢,一边玩泥巴去。”
说话的是林溪的死党陈剑,他和林溪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人长得矮胖矮胖的,脸圆的像个球一样,大晚上如果你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哪个极品带着头盔瞎晃悠。
陈剑为人大大咧咧,平时办事也不牢靠,经常闹笑话;外加为人说话也幽默,经常和别人分享他的成人幽默(你们都懂得),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所以别人(其实也就是林溪)送他外号“逗逼”。
而陈剑也是不是亏的主,为林溪取了个更能彰显人物性格的外号——“猥琐逼”。要说林溪猥琐,还真没冤枉他。
小时候哥几个经常和人打架,在开打前林溪先找个隐蔽的地儿躲起来,然后在双方打得难解难分时再出来。
专门从别人背后敲闷棍,一场架打下来,林溪屁事没有,但干掉的人却是最多的。他平时就拿这些事儿到处炫耀,为这事他没少被人鄙视,可是他却不以为意。
用他的话说,打架是要靠脑子的,靠蛮力的只能被人当傻’逼。
林溪和陈剑两人加一块,就是学校鼎鼎大名的二“b”组合了。
“嘿!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都一点五十六了,离上课只有四分钟了,快点,待会别迟到了!”
“慌啥呢?啊,不就是上课吗,又不是没去过!天天去你不嫌烦啊!今天别去得了,正好待会小说有更新。”
“平时不去当然没问题,可今天英语课,全班一共就30来号人,眼一瞟,就知道有谁没到。”
“对哦,你不说我都忘啦。快走快走……”林溪边说边穿衣服,“等等,我带上我的玉坠。”说着林溪从床上枕边拿起一个红色玉坠戴在脖子上。
这玉坠是林溪他九十高龄的太奶奶,也就是他爷爷的妈妈临死之前给他的。玉坠有大拇指头大小,整体看是一个红色的椭圆形珠子,但是珠子的表面有很多像脸一样的图案。
开始他太奶奶拿出玉坠的时后,家里人都还不知道,老人原来还有这东西。不过当家里人看到这玉坠表面的那些红色面孔时,感觉瘆得慌、不吉利,还想把它扔掉。
可是当时15岁,已经接触过小说的林溪,却打死也不愿意,非要自己随身带着,就想想像小说里的一样,什么时候会有奇遇降临到他的身上。
他自己也做过很多尝试可是不管林溪用刀砍,火烧,水泡,还是用血滴,甚至在用电击时,还差点引起火灾,各种方法都试遍了,甚至可以说,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了,可都没有任何效果。
唯一令林溪欣慰的是,不管他用什么方法摆弄它,都没有在它上面留下半点印记,这更让林溪觉得玉坠的不凡。
最后林溪痛定思痛,从小说中得到启发想到最后一个办法,那就是:当人死亡后,用灵魂穿越的方式可能成功。可是这种方式,林溪可不敢尝试,如果方法失败的话,他可没地方哭去。
林溪穿上衣服,提上裤子,和陈剑飞快往外跑,还边跑边系皮带。但林溪刚出门,正准备下楼梯时,他的一只脚踩在了另一只脚的裤脚上。
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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