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想法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城卫军的主力部队早就往安庆郡的郡城许都方向逃了。留在他们面前的,仅仅只是几个殿后的旅团,而且还是伤亡惨重的那种。若是他们前面是城卫军的主力,陈谷洲自然会小心很多。而且,侦骑大队报回来的情报也证实了这点。
不管怎么看,他们眼下要做的事都只有一件,那就是追上去,发起冲锋,然后收获胜利!
至于被他们甩在了身后的六个旅团?
若是等他们迈着两条腿赶上来,敌人早就不知道逃到哪去了。
“报告,前面的城卫军分兵了!”
就在这个即将追杀敌人的时候,侦骑再度传回了消息。大约是绝对不可能逃掉了,殿后的四个城卫军旅团分成了两部分。其中一半就地停下脚步,似乎是打算牺牲自己拖延时间。另外一部分丢下了所有多余的东西,从官道上离开,变向往南面的榆昌府方向逃去。
“明智的决定。”
听了手下汇报,陈谷洲不由微微颔首。如果四个旅团继续抱在一起,只会全部覆亡。现在主动停下脚步、拦住官道的两个旅团虽然死定了,但却给同伙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又或者,他们是自知必死,也跑不动了,索性想要拼命?
只可惜,这种做法注定是徒劳!
一个骑兵师团,解决两个伤亡惨重、又急行军赶了一夜加半天的步兵旅团,简直就是碾压一般。如果换成普通部队,陈谷洲甚至有信心用一个集群冲锋就打垮他们。哪怕城卫军更加强大,顶多也就多支撑一两个钟。
剩下的两个城卫军旅团,照样也是逃不掉的。
“师团长大人,咱们要不要分兵去追?”
直属重骑兵联队的联队长适时询问了出来。
陈谷洲犹豫了一秒钟,否定了他的提议。耽搁这点时间影响不大,他们完全可以先集中力量解决眼前敌人,再从容去追杀另外一批。在陈谷洲的眼中,四个城卫军的殿后旅团都已经是瓮中鳖、盘中肉,绝对逃不掉的。
一刻钟后,调整好了阵型的骑兵部队,遭遇了城卫军的两个旅团。
由于死伤惨重,再加上昨夜急行军导致的掉队,此刻这两个旅团看上去风尘仆仆,没多少精神,人数也只有五六千人,其中还包括不少伤兵。结合先前沿途上丢的各种物事,很多燕云军的骑兵将士越发相信,面对的敌人已经不堪一击。
默默看了一眼后,陈谷洲在心里叹了口气,拔剑猛的一挥。
一万余名骑兵化作长龙,浩浩荡荡的向几百步外的城卫军军阵发起了冲锋。
………
这是一场比陈谷洲想象中要艰难不少的战斗。
沿途的路上,城卫军丢弃了各种东西,本应该士气溃败才对。可事实上,面前这支城卫军虽然气势低落,身体看上去也十分疲惫,但却足够坚韧,也不乏下定了死志的士兵。杀一个燕云将士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除了决心外,城卫军的盔甲是特制的。跟普通士兵的制式皮甲不同,是防御力更加出色的、缀了铁甲叶片的鱼鳞甲。防御力远高于皮甲,重量却比铁甲轻很多。靠这种盔甲,他们对抗骑兵的冲锋要轻松一些,也能拖延更久时间。
等到两个旅团近乎全灭、仅仅只有一两千人或溃逃、或投降,战事彻底结束时,太阳已经西斜,距离傍晚已然只有一个多时辰。
这让陈谷洲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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