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如果……你要实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我们就暂时叫你白痴好了。”桑巴老爷适时发话,顺应了众人卑劣的愿望,众人脸上再次露出轻松愉快的笑,我理解他们,在枯燥无聊的旅途中,若不懂得给自己找点乐子,那闷都要闷死了。
“好了,从现在起,你便是我们商队的伙计,弗莱特,去给他找身旧袍子换上,再给他弄点吃的,”桑巴说着站了起来,对我身后那少女招收,“黛丝丽,我的宝贝,这半天你到哪儿去了,让我可担心死了。”
“爷爷!”黛丝丽一蹦一跳地来到桑巴身旁,她的声音十分悦耳,“有托尼跟着我,我就是到强盗窝里去转一圈也十分安全!”
“托尼,我的勇士!”桑巴拍拍跟过来的白衣青年的肩,“这一趟有你和你的十二飞鹰武士护驾,我对前途很有信心!”
“老爷,你想到我们是你的高明,保护你和你的商队是我们的责任!”托尼稍稍低了低头,神态不亢不卑,而黛丝丽望向他的眼光蒙着一层蜜蜜的柔情。这是我最后看到的情形,然后我就被弗莱特领到客栈后面去洗刷换衣,领到自己第一顿馍和清水,这时我才发现,象我这样临时被找来的伙计还有十几个,而我是最后一个,真是幸运!
吃饱喝足,我这才开始权衡自己的决定是否英明,我听说过死亡之海,从经过这儿的商队和流浪汉的只言片语中,咸水镇往北,在戈壁滩上走七八天,是昌国的昌城,往南,穿过一片半戈壁半沙漠的地段走十几天,便是达旦国的邑城,往东,只需一天,便是浩淼无垠的死亡之海,死亡之海不是海,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在沙漠那边,有一个传说中的天堂――――丝绸之国,那是所有冒险者向往的乐土,传说那儿的人金银为器,白玉建房,尤其珍贵的是各种各样的闪闪丝绸,薄如蝉翼,柔滑细腻赛胜婴儿的肌肤,更难以想象的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在丝绸之国竟十分低贱,那儿的人谁都可以把它当成普通麻布来做衣服,谁要能把那种丝绸带回来,立刻可以换到等重的黄金!
但死亡之海是横亘于天堂路上的地狱,不说几个月没有食物、没有水补充的危险旅程,不可预测的龙卷风和沙尘暴,沙漠中种种不可知的凶险,就是新近出现,在沙漠中如飓风般来去无踪的大盗“一阵风”,也让任何有侥幸心的冒险家望而却步,已经有好几个商队被抢劫一空的流言传来,这个时候去闯死亡之海,无疑是九死一生的冒险。但我没有选择,我若不和这帮素不相识的人去探索遥不可测的前路,便只有饿死或做个盗贼,我从吃下第一口馍便没有了选择,无论别人强加给我一条什么样的路,我都只有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这是承诺的代价。
“快点吃,吃完了为骆驼准备草料,今晚早些歇息,明早我们就要上路!”弗莱特的催促让我和几个和我同样命运的伙计更加狼吞虎咽,显然他们的情形和我差不多,对食物都有一种永不满足的渴求。
“白痴,你吃完负责收拾这儿,然后把我的靴子擦干净!”直到弗莱特把手中的靴子扔到我头上,我才意识到这是在叫我,默默地捡起靴子,我对“白痴”这称谓并不感到难堪,甚至在心里都暗骂自己是白痴,因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在这儿?
第二天一早我们从咸水镇出发,在第三天正午,终于踏进了死亡之海,此刻,我才开始理解这四个字的意义,身后,还隐约可见戈壁滩稀疏的骆驼刺,东一团西一簇地散落在地平线尽头,那是整个天地间最后一点绿色,而前方,是一片死寂的沙海,在烈日的曝晒下,蒸腾出地面最后一滴水分,视线尽头,沙海有些虚幻缥缈,恍惚在无声地荡漾着,正象是吞噬一切生命的死亡之海。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不禁停下脚步,忍不住望向来路,就是骆驼也在凝目回望,眼中泛着绝望的悲色,我也回头最后看看地平线尽头那最后的一点绿,这才发现,戈壁滩上只会扎人的讨厌骆驼刺,此刻竟是如此的亲切,以后的几个月,眼中便再看不到一点生命的绿色了。
没有谁说话,大家都默默地转回头,垂首踏入软绵绵的沙海,耳边除了漫无方向呼啸而过的风声,和踏动沙子发出的“沙沙”声,就只有驼铃枯燥单调的“叮咚”声,而我,还听到自己心跳的“咚咚”声。拉紧身上的长袍,蒙桑巴老爷恩典,我也有了一件和他们一样的长袍和头巾,它非常适合在这炽热的烈日下穿着,即可挡住曝晒,又能让风由下而上吹过身体。
我牵着骆驼无声地跟在向导身后,象我这样的苦力是没有资格骑骆驼的,我的责任就是拉住手中拴在一起的几匹骆驼,不让它们离开队伍,我没有侍侯过骆驼,不过骆驼是种非常温顺驯良的动物,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指挥它们的诀窍,相信此刻就是放开它们,它们也决不会乱跑,没有谁敢脱离大队跑向没有任何生命活动迹象的茫茫沙海,那无疑是自杀,畜生也懂得这道理。
这是一个庞大的商队,有近百头骆驼和几十匹战马,各种人手超过百人,我曾为它的庞大而惊讶,但置身于这一望无际的沙海,我才知道再庞大的商队在这死寂的天地间都显得十分渺小,这才理解为何桑巴老爷要找我们十几个临时的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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