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卫凌云的不合常理的举措(至少在高山县乃至明水镇这么大个地方是不合常理的……)一一推行开来。当然,这也是卫凌云在请示过县局张丰局长以后才实施的。现在的他,至少学会了通过委婉曲折的方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即便是上面不同意,卫凌云也有其他的措施推行,但毕竟没有现在他所推行的措施更直接更有效更有震撼力啊!
卫凌云在明水镇最为繁华的街道上租赁了两间相通的门面房,门朝南,大约有近四十个平方的模样。在门的左右和上方分别挂了三块牌子,左边是明水镇土地管理所法律宣传服务室,右边是高山县明水镇土地管理所,正上方是服务大厅。里面呢,则是分成了相连的三部分,成了一凹字形。就如同门口关的那三块牌子一样,靠左边是负责进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宣传的服务工作,也就是说,只要是老百姓能在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在这里基本上都能找得到——这是卫凌云对工作人员专门要求的;右边的则是土地所的办公场所,简单的摆放了几张桌子几把椅子而已。中间的呢?那可是大不一样了,相对于两边的简陋而言已经可以算得上是某种程度上的奢侈了,距离门口一米半的位置上东西向放置了一张长三米高一米二宽六十公分的简易的木制的接待台(权切算是吧——找不到形容词了^_^)——就好象一张农村里常用的超长超大的条几(应该有不少地方都用这个好东东吧?),台前摆了两张对面的长条椅子,台子上靠左边放了一部饮水机;左右墙上是一些规章制度、标语口号,哦,还有几副地图——全国的全省的全县的乃至全镇的。后墙上则挂着一副对联:“保子孙田严格执法(上联),护百姓地良苦用心(下联),横批则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偶杜撰的,既不工整亦不对丈,各位看罢也就一笑了之吧!嘿!)。”其他的也就不在一一描述了——主要还是偶嫌麻烦罢了……
当然,现在还是不能立即开张的,为什么?老百姓现在还不知道或者说还不习惯啊!再说了,就现在所里那些人的素质也达不到卫凌云的要求啊!根据卫凌云的计划是在2000年的元旦那天正式开张的,那么,剩下的十余天里干什么呢?哈哈,现在的土地所纯粹一培训班加宣传队了……每天上午是全体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下午则是六个人分两个组,一组一辆车(带大喇叭的那种——另装的啦——笨!)逐村逐庄的进行宣传。
别人挂横幅,上面都是标语啊口号啊浓缩的政策啊什么的,卫凌云呢?呵呵,他倒好,从街南到街北,从街东到街西整整齐齐就那么两句话——农民建房按政策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收费累计55元(180——220平方米计算);违法后进行处罚累计3000元(180——220平方米计算)……
我们不知道卫凌云是怎么想的,不过,最起码现在的明水镇农民包括街道上的群众都知道我们的明水镇土地管理所要在2000年的元旦正式开业了。奇怪吗?嘿,是挺让人奇怪的,政府部门去进行商业部门的行为——倒是挺吸引人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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