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透走出柏思集团大门时,正好同一个人擦肩而过。
那个人微微怔了一下,转过身时,沈透已步下台阶,留给他一个美丽的身影。
是她?
叶明轩记得她。
三年前他去香港出差,要住酒店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
他正发愁时,一个女孩跑过来问他,“先生,你是不是丢了钱包?”
叶明轩说:“是啊。你怎么知道?”
那个女孩笑笑,把手中的钱包递过去,问:“这个是你的吧?”
叶明轩一看果然是自己的钱包。
失而复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感到惊喜了。
“你怎么知道这钱包是我的?”
女孩说:“这钱包里不是有你的照片嘛。”
他才想起,自己的皮夹里确实放了一张照片。
不过那照片是十年前拍的,现在比起当年,五官虽然没有多大变化,但整个人看上去成熟了许多,想不到女孩眼力这么好,居然能认出他来。
后来他想感谢她,可女孩什么都没要就走了。
当然这事只是他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他也没刻意去记她。
也以为茫茫人海,他同女孩再遇见的机会微乎其微。
可是——
今天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不过显然女孩已经将他给忘了。
叶明轩望着那个背影凝视许久。
她来这干吗呢?
他想起前台接待处应该有登记记录。
于是他踱步到接待处,敲敲办公桌,状似随意地问:“小美,刚才走出去的女孩来这干吗?”
那位被叫做小美的前台工作人员见是帅老板,赶忙站起身,羞答答地说:“她今天来是签合同的。”
“签合同?”
小美见他疑惑,献宝似的说:“就是利景酒店的广告合同。”
“哦——”叶明轩故意拉长了声,了然地点点头。
利景酒店是林立宵手头上的大项目,这个他自然清楚。
不过他跟林立宵向来不对盘。
当初为了争利景,两人已闹得非常不愉快。
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叶明轩自然不在逗留,“那你忙吧,我先走了。”
小美恋恋不舍地说:“叶总慢走。”
叶明轩走出几步,想了想,又转了回来,“嗳,刚才那走出去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小美抬高眉“啊”了一声,然后说:“那女孩叫沈透。”
心里却奇怪,叶副总怎么会问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难道两人有关系?
“沈透。”叶明轩轻轻念了一声。
不错的名字。
沈透带着合同回到印社,却见凌晓雾和龙明飞拿着鲜花站在门口列队相迎。
看着他们滑稽的样子,沈透不由好笑地问:“你们这是干吗?”
凌晓雾将花递过去,“当然是欢迎我们的女神凯旋而归啊。”
“你们真夸张。”
“应该的嘛。”
凌晓雾拿着合同端详了好一会儿,这才说:“有这合同今年我就放心了,哪怕跑不到业务,也不怕没饭吃了。”
沈透喝口水,从凌晓雾手中夺过合同,笑着说:“革命尚未成功,尔等还需努力。”
“切,真没劲,就不许我高兴一下嘛。”凌晓雾眼珠子一转,想出一点子来,“嗳,今天这么开心,不如咱们晚上出去聚餐吧。你看啊,咱们印社成立以来还没出去聚餐过呢,是吧?乘今天这么个好日子,大家h起来啊。”
沈透想想,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于是就答应了。
酒店是凌晓雾订的,吃饭唱歌一条龙服务的那种。
下了班,凌晓雾跟龙明飞先过去,沈透想忙完了手头上的设计再过去。
可沈透这还没忙完,凌晓雾的追命call就打来了。
“喂,沈老板,您怎么还不过来啊?你再不过来,我跟小龙可把菜都给吃光啦。”
沈透将手机开成免提,一边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一边道:“这就好,你们等不住先吃也没有问题,我ok。”
凌晓雾故意怪里怪气,“那可不行,我们吃得可是公款啊,到时你没吃,不给报怎么办,快来吧。”
“行,知道了。”
沈透敲完最后一个字,保存一下文件,这才关了电脑,拎包赶赴酒店。
到了酒店,沈透走进包间,有点咋舌。
这包间实在太大了,而他们就只有三个人,有点夸张。
“我说晓雾,你还真是打着公款的晃子不心疼啊。就我们仨,至于订这么大的包间吗?”
凌晓雾将她拉进门,笑嘻嘻地说:“还有人呢,我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还有谁?”沈透狐疑地问。
沈透神秘一笑,“到时你不就知道了。”
客人还没到,点的菜也还没有上来,龙明飞无事可做,于是站那点歌唱。
他点得都是粤语老歌,唱得还挺好听。
一曲完了之后,他将话筒递给凌晓雾,“凌姐,我给你点了歌,你唱吧。”
凌晓雾连连摆手,“不唱,不唱,你自己唱就好了。”
沈透抿嘴笑,凌晓雾是个音盲,唱歌总找不到调,跟鬼哭狼嚎似的,听她唱歌简直是活受罪。
以前在远大也有同事间聚餐之类的活动,起先大家不知道凌晓雾唱歌难听,都叫她唱,后来唱了一首之后,大家再也没有叫她唱过了。
都说听到好歌,耳朵会怀孕,但听凌晓雾唱歌,怀孕的耳朵会遭流产啊。
两人正闹着,包间的门被人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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